第7章(3 / 3)

諫諍

冬至,所以休兵不舉事。閉開旅不行何,此日陽氣微弱。王者承天理物,故率天下靜,不複行役,扶助微氣成萬物也。故孝經糸曰:“夏至陰氣始動。冬至陽氣始萌。”易曰:先王以至日閉開。旅不行。夏至陰始起。反大熱何。陰氣始起,陽氣推而上。故大熱也。冬至陽始起陰氣推而上。故大寒也。

臣所以有諫君之義何?盡忠納誠也。愛之能無勞乎?忠焉能無誨乎?《孝經》曰:“天子有諍臣七人,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諍臣五人,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諍臣三人,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諍友,則身不離於令名;父有諍子,則身不陷於不義。”

天子置左輔、右弼、前疑、後承,以順。左輔主修政,剌不法。右弼主糾,周言失傾。前疑主糾度,定德經。後承主匡正,常考變天。四弼興道,率主行仁。夫陽變於七,以三成,故建三公,序四諍,列七人,雖無道,不失天下,杖辟賢也。

諸侯諍,不從得去何?以屈尊申卑,孤惡君也。去曰:“某質性頑鈍。”言愚不任用,請退避賢。如是之是待以禮,臣待放;如不以禮待,遂去。君待之以禮奈何?曰:“予熟思夫子言,未得其道。今子不且留,聖王之製,無塞賢之路,夫子欲何之?”則遣大夫送至於郊。

必三諫者何?以為得君臣之義,必得於郊者,忠厚之至也,冀君覺悟能用之。所以必三年,古者臣下有大喪,君子年不呼其門,所以複君恩。今己所言,不合於禮義,君欲罪之,可得也。《援神契》曰:“三諫待放,複三年,盡也。”所以言放者,臣為君諱,若言有罪放之也。

所諫事已行者,遂去不留。凡待放者,冀君用其言耳,事已行,各去無為留之。《易》曰:“介如石,不終日,貞吉。”《論語》曰:“三日不朝,孔子行。”

臣待於郊者,君絕其祿者,示不欲去也,道不合耳。祿參三與之,一留與其妻、長子,使終祭宗廟。賜之環則反,賜之則去,明君子重恥也。《王度記》曰:反之以,其不待放者,亦與之物。明有介主無介民也。”《詩》曰:“逝將去汝,適彼樂土。”

或曰:天子之臣,不得言放。天子以天下為家也。親屬諫不待放者,骨肉無相去離之義也。《春秋傳》曰:“司馬皮曰:‘請處乎此,臣請歸。”子皮者,楚公子也,時不待放。

士不得諫者,士賤,不得豫政事,故不得諫也。謀及之,得固盡其忠耳。《禮·保傅》曰:“大夫進諫,士傳民語。”

妻得諫夫者,夫婦榮恥共之。《詩》雲:“相鼠有體,人而無禮。人而無禮。胡不遄死?”此妻諫夫之詩也,諫不從不得去之者,本娶妻,非為諫正也,故一與齊,終身不改。此地無去夫之義也。

子諫父,不去者,父子一體而分,無相離之法,猶火去木而滅也。《論語》:“事父母,幾諫。”下言:“又敬不違。”臣之諫君何取法?法金正木也。子之諫父,法火以揉木也。臣諫君以義,故折正之也。子諫父以恩,故但揉之也,木無毀傷也。待放去,取法於水火,無金則相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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