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殖民事業
殖民事業是遠古英雄時代的產物之一。當世界年輕的時候,它可以養育眾多的子女,如今老了,能養育的子女自然就少了。我們可以說,殖民地就是那些老年國家的新生子女。它通常都建立在未開發過的處女地上。因為那些地方的土地沒有主人,不會發生競爭。否則,就不是殖民而是擾民了。
殖民事業有如造林,至少要投資20年後才能有收益。急功近利,則是許多殖民地失敗的原因。當然,如果能夠兼顧長遠利益與眼前利益,那是最合於理想的。
把本土的罪犯或其他社會渣滓送去從事殖民墾拓事業,是危險而且不道德的。移民應當選拔那些有專長的人,例如農藝家、工人、鐵匠、木匠、漁夫、獵人,還應當有醫生、廚師。在待墾辟的土地上,要充分利用它的天然資源,如那些土特產:栗子、核桃、菠蘿、橄欖、棗子、櫻桃、草莓、蜂蜜等。此外,還要注意栽植那些生活中必需的食物,如蔬菜、玉米等,至於大麥、小麥,費工太多,就不妨先種豆類,既可以作為主食,也可以作為副食。但是,考慮到第一年的種植未必會有理想的收獲,因此在籌備殖民之前多準備食物是非常必要的,至於牲畜和禽類,要選擇那種繁殖快而又不易生病的,如豬、山羊、雞、鴨、鵝之類。
在殖民初期階段,對於食物應當像戰爭中的圍城一樣,實行嚴格的定量配給製度。在分配土地時,要把最平坦的好地作為公田,把收獲征入公共倉庫作為儲備。把小塊的零碎土地分給個人作為園圃。要及時發展殖民地的土特產品,以便輸出國外,換取所需的各種補給品。例如美洲的煙草種植就是這樣發展的。森林也是寶貴的資源,要善於開發利用。礦產也是如此。此外,在氣候適宜的海岸,還可以製造食鹽,製取麻類、采集藥材、香料、皂類等等。這些固然都是有利可圖的事業,但在殖民初期階段,卻不可把人力都集中於此,從而忽略了食物生產,導致饑荒。
在政治上,最好實行集中管理製度,但是要配備一個好的顧問團。必要時可以限製地發布戒嚴令。不要忽略宗教的作用,它可以使人們在寂寞、孤獨和荒涼中具有精神的依托和支柱。政府中也不要設置過多的冗員。議會成員要選拔貴族、名流擔任,最好不要任用商人。在殖民事業基礎尚未鞏固以前,不要對進出口征收高關稅。最好免稅,並且鼓勵出口。還要注意保持人口的平衡,以免增加殖民地的負擔。
殖民地點如果過於靠近潮濕海濱,會引發一些疾病。因此住宅區要擇高開辟。但是要注意,河、海又是有利於交通運輸的。移民區還要儲備充足的食鹽,這不僅有益衛生,而且可以利用它延長食品的貯藏期。要善於搞好與當地土人的關係。不僅可以經常贈送些禮物表示友誼,更重要的是,要以平等互利的方式與他們交往,當他們受到外敵攻擊時,還應當幫助他們抗擊。要吸引他們到移民區參觀,使他們開放眼界,了解世界上比他們更美好的生活方式。在經濟基礎鞏固以後,就可以接納婦女,使移民傳宗接代。作為宗主國,如果隻把人民送去墾辟,然後拋棄不管,那不僅是一個國家的恥辱,而且也是一件嚴重的罪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