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輯 我曾那麼勇敢地愛著你
原諒我的愛已下架,全盤售罄
0
認識寧冶那年,我讀大一。那是2010年的深冬,我守著滿目孤苦,獨自留在布拉格過除夕。
那段時間我正巧失戀,人生陷入一段極為頹廢的低迷。朋友們組織去城堡頂上的紅酒窖狂歡,我想都沒想,濃妝豔抹策馬前去。
那天晚上,大家通通喝到勾肩搭背、爛醉如泥。午夜,當我跪在酒吧門外的灌木叢邊吐得淚眼迷離的時候,是跟在身後的寧冶,為我披上了他的大衣。
1
寧冶是個思想前衛作風老派的男人,他強調隻有物質先於精神,才能低於精神。他的生活節奏有序而緩慢,像沉鬱穩重的鼓點,像晚鍾。他喜歡在醉酒之後一本正經地聊人生大計,再在做愛之前展望餘生。
我鍾情於他瞻前顧後的講話方式,他總是憂心忡忡,卻也精明桀驁。他唇齒翕動的樣子,像極了老膠片裏頭戴禮帽、身披呢子大衣、嘴咬香煙的男主角。
寧冶三十有餘,閱曆豐富。年輕時心懷滄海桑田、天下蒼生,可愛過傷過很多次後,終於不再期待永恒。
有關於寧冶的形容詞很多——比如用在女人身上的“水性楊花”;用在古人身上的“朝秦暮楚”;用在舊人身上的“喜新厭舊”“見異思遷”;可如果想找到一個最合適的詞用在他身上,大概就隻剩下褒貶指向極其模糊的“倜儻風流”了。
他自嘲是情場上的浪子,浪子中的羅密歐,他多情且容易入戲,最擅長背叛生活。
我輕舉酒杯咯咯笑,他抽去杯子,順勢握住了我的右手。
“在這世界上,有人漫無目的地活,有人生活中充斥著層出不窮的目標,他們接二連三各個擊破,他們活得熠熠生輝,並以此為榮。你以為不知道生活的目的才空虛,其實知道了生活的意義隻會更空虛。因為生活本沒有目的,任何東西,一旦得到,就失去了所有意義。
“我們就是這樣朝著一個方向,漂流在時間的長河之上。我們看到了世間萬物,努力活在其中,不管發生什麼,到頭來卻都是空洞。我們隻有這樣生活著,和呼吸一同存在。生活除了呼吸是最確定的,其餘的都不真實。
“愛情,亦如此。愛來愛去,不過是一場空。”
這便是我對寧冶最初的認識:一個男人,傾其所有,漫無目的地愛著,漫無目的地尋找著,漫無目的地生活著。
2
相識的第三個周末,寧冶邀我去看電影。午夜場,1996年版的《英國病人》——阿拉伯沙漠,戰爭,搖搖欲墜的時代,動蕩不安的人心。
影院的觀眾很少。寧冶也不低頭看票,直接拉我在最後一排偏左側的位子上坐好,他起身脫去自己的大衣,又幫我摘掉圍巾。
我大口吸著橙汁,看眼前光影肆起。
艾瑪殊躺在浴缸裏,任由身後的凱瑟琳為他洗去發中的沙粒。他問她:“你什麼時候最快樂?”
她回答:“現在。”
她反問他:“你最不喜歡什麼?”
此時,我耳邊忽然響起寧冶的聲音。他節奏精準地道出那句台詞:“我不喜歡占有,也不喜歡被占有。”
角色重疊,一時之間,我竟分辨不出那聲音是虛是實,又是從哪張口中發出的。
下一刻,寧冶將目光從屏幕移至我的眼上,深情款款地說:“我三天就能長出艾瑪殊的胡子,可我究竟什麼時候才能遇見我的凱瑟琳?”說完,他在黑暗中攥住了我的手。
我看著屏幕上凱瑟琳隨風輕擺的白色連衣裙,看著艾瑪殊炙熱如焚的眼神,感受著寧冶藏在黑暗深處呼之欲出的氣息,那是第一次,我覺得愛情能夠蓋過道德,可我卻說不出理由。
當天晚上,我跟他回家。我們徹夜長聊,從兒時聊至白發,不覺之間,又多開了一瓶香檳。
後來,他跪坐在壁爐前的地毯上吻了我的手指,接著是小臂、鎖骨、耳垂,然後,他一件件褪下了我的衣物。我感到自己的每一寸肌膚都在他的掌中顫抖,仿佛我的命運,也在他的掌中顫抖……
“我覺得自己像是上帝台球桌上的一枚桌球,隨意撞擊滾動,最後落入袋中。”寧冶要去浴室,起身的瞬間,他替我掖好被角,親吻了我的額頭。
3
在遇見寧冶之前,我陸續愛過幾個人。其中一個叫丁峻,幾年之前,他還是設計院的窮學生。
那時候,我們一無所有,我們之間的浪漫無非是肩並肩手拉手,站在夜晚的機場,想象一場說走就走的遠行,和一場永不破滅的天長地久;又或是在遠郊的曠野,丁峻騎著朋友借給他的摩托載著我,追趕過路的火車,跑上一段路,直至車尾消失於塵土與夜霧中,我們才依依不舍地從展望之中將彼此叫醒。
那時候,我們活得貧瘠卻也豐盛。我們相愛,因此想象出未來的無數種可能——浪跡天涯,重歸故土,功成名就,一事無成……重要的是,無論情節如何,就算山窮水盡,故事裏要有他,也要有我。
那時,我總是被午後明媚的天光刺醒,睜開眼,就會看到床頭櫃上擺放著尚有餘溫的早餐。丁峻穿潔白的睡袍朝著我款款走來,他喚我起床,隨之奉上一份夾雜了薄荷與麝香味的早安吻。我會順勢躺入他的懷中,就著日光撫弄他的下頜。他的胡茬兒堅硬而濃密,像一叢隻屬於我的灌木,一叢鋒利的、隱秘的、青澀的、不諳世事的灌木。
丁峻曾給我寫過一首捷克語情歌,還記得歌詞的後半段是這樣的:我想把所有的美好都給你,陪你度過久無黎明的心碎夜晚。我想用我的指尖將你的淚痕擦幹,讓你的笑容嚐起來幹淨而溫暖……
我對此心懷感激,是的,是丁峻,是他將我青春中的惱怒憂愁連根拔起,是他為我宇宙中的一粒沙、一株草、一匹馬、一朵雲賦予了嶄新的生命。
4
寧冶是那種一喝即醉的男人。基於此,就算事關重大,他也很少在外頭喝酒。
倘若在家中,待到燭光搖曳醉影朦朧,他便盤腿坐在沙發盡頭,口吐煙圈,將舊人舊事娓娓道來。那些看似遙不可及的紅塵韻事,小半坎坷,大半風流。
他跟我講起他的第一個女人,講起兒時喂養過的第一條小狗,講起第一次因為失戀喝到肝腸寸斷,講起少年時令他魂牽夢繞的法蘭西玫瑰蘇菲·瑪索……直至講到那個叫麗娜的女人,他的言語突然中斷,空氣中的一切似乎都放慢了腳步。
第一個總是與眾不同,這個規律放之四海而皆準。
我如此,寧冶亦如此。
他說她叫麗娜,麗娜,一個保守而洋氣的名字,一個70年代摩登女郎才配擁有的名字。他說她像水仙,孤傲,純白,不可一世,飄忽不定。可他明知如此,卻依舊甘願縱身一躍跌進了她的溫柔漩渦。
他們的朋友不多,生活卻也並不寂寞。每逢周末,兩人就拎著瓶波特酒和自己烤製的藍莓蛋糕去櫻桃山附近的草坪野餐,以此來打發閑暇,與孤獨抗爭。他們在那一待就是一下午。晚風中總彌漫著青草與櫻花的氣息,寧冶說,那是他自此以後再也沒有聞到過的味道,那是記憶最深處年華消逝的味道。
2009年,麗娜二十三歲。和大部分漂洋過海的女孩一樣,她有才有貌,生命因年輕而異常精彩。寧冶說,他就喜歡她那股與世疏離的傲嬌勁,她時而溫婉,時而倔強,時而善感多愁,可終究是個令人心疼的姑娘。
他們租住的木屋前有一座廢棄已久的小花園。麗娜將泥土翻新,種上了自己喜歡的薔薇和雛菊。後來,她又在屋外擺上了桌椅,時不時邀請同學、鄰居來家裏開上一場小party。
全宇宙至此孤單,唯有他倆在死寂中狂歡。
有一次,寧冶在派對結尾處喝多了酒,他坐在花壇上握住麗娜的肩膀久久不鬆手。他將嘴巴堵在她的耳朵上,聲音與呼吸一樣變得粗重起來。他說:“麗娜,現在的一切都令我感到沉迷而滿足,多希望日子就這麼波瀾不驚地繼續下去。我不怕寂寞,就是害怕離別,害怕終有一日,愛在人不留。”
麗娜聽罷,揮舞著手臂搖搖頭,伸手將他嘴角的酒漬擦幹淨。她問:“世界這麼大,又有多少人願意停止追逐停留在原地?”
5
寧冶對背叛的察覺,來自麗娜的手機短信。
那是他跟蹤她的第十三個黃昏。她說接受了和故交共進晚餐的邀請,要晚歸。寧冶手拿話筒,心被戳得生疼,卻還是選擇一笑置之保持沉默。他不聲不響地躲在餐館對麵的咖啡店裏,透過櫥窗笑得苦澀。之後,他掛掉電話,隔著條青石街道念了句“後會有期”。
席間,麗娜閃身進衛生間補口紅,寧冶突然衝進來,繞到正前方用力扳住她的雙肩。她拚命搖晃身體,想要掙脫他的挾製。猛的,口紅從她手中脫落,不知怎麼的,在他的袖口劃下一道長長的紅痕。
寧冶回到家,無論怎麼擦怎麼洗,都沒能去掉袖口那道血跡一般的痕跡。他癱坐在午夜的浴室裏抱頭痛哭,冷水從蓮蓬頭傾瀉而出。
他告訴自己,要打起精神向前走,這個寒冬,將是自己生命中最後一個被愛情謀殺掉的寒冬。
不久,麗娜沒留下任何解釋便逃也似的搬出了他的公寓。而寧冶隻是對著窗外的萬家燈火聳肩攤手,竟沒有做出任何挽留。
“她明明那麼孤獨,卻總說一個人真好。她說對此前的一切遭遇都心懷感激,雖然她的手中永遠有兩隻空碗,可她卻有能力將它們填滿。”寧冶講完,放下手中的水杯,緊接著仰頭看向我的眼睛,他遲疑了一下,直接將我領到了臥室。
他的一切似乎都不一樣了,包括扭曲的四肢,肌膚的紋理。唇舌相交的時候,我發現連他的氣味都變得濃烈起來,那味道像是刺鼻的福爾馬林。
我咧著嘴,拿出開玩笑的語氣問:“你還在乎?”
他一刻不停地在我眼前踱步,解開襯衫最上麵的兩顆紐扣,接著閉上眼睛,吐出一聲重重的歎息。
他說自己早已不愛她了,隻是還丟不掉那些值得珍藏的記憶。
不知怎麼的,深切的挫敗感如同颶風般向我襲來,重錘著我的四肢,直至血肉模糊,骨骼上仿佛都留下了淡淡的淤青。
寧冶說,每天,有那麼多人失戀、相戀,或遊走於失戀的邊緣。這麼看來,好像心碎也沒什麼好訴說的。畢竟,這世界上,沒有一個人會因為你需要他的愛而愛你。
我問他,那如果傷得結結實實痛徹心扉了該怎麼辦?
他擰著眉頭衝我笑:“那就要用理智的手法進行補救——開瓶酒,喝見底,醉生夢死睡一覺,轉天擦亮皮鞋,穿上西裝,攬住新人的腰肢說hello。”
寧冶衝我眨了眨眼睛說:“就算曆經風花雪月、燈紅酒綠,就算能夠在異性麵前翻手為雲覆手為雨,可我們都知道,想治愈失戀這道傷,雖說新歡是良藥,可唯有時間最可靠。”
麵對善惡美醜,寧冶總是很灑脫。沒錯,最初我愛上他,也就是因為他的這份絕不拖泥帶水的灑脫,說得再具體一些,就是那種愛了就揮揮手、不愛了掉頭就走的灑脫。
而這種灑脫,正是我所欠缺的。
6
周末,我與寧冶攜雲握雨直至黃昏。可能是因為我們身心空乏,再也想不出任何除做愛以外的方式來阻隔窗外觸手可及的嚴寒。
夜幕驟然降臨,我在廚房燒水沏茶,寧冶將落地燈挪去牆角,拉下大屏幕,播放出那部看了千萬次都看不厭的《英國病人》。
寧冶跟我說:“再年輕一些的時候,我覺得世上最幸福的事莫過於:冬夜,窗外下著鵝毛大雪,我打開家門換上拖鞋,播上一部自己最喜歡的影片。趁著片頭,泡上一份杯麵,再往滾燙的油湯裏磕上顆生蛋。而現在,最幸福的事情莫過於:泡杯熱茶,播放電影,麵在手中,你在肩頭。”
我笑著將餅幹送入口,轉頭看向屏幕。凱瑟琳正滿目苦澀地哀求艾瑪殊收下她的手繪,她試圖撫慰他的不安,告訴他不要覺得為難,它們興許可以被夾在書頁裏。艾瑪殊再三拒絕,態度堅定,臉上是被層層隱忍裝飾著的冷漠表情。
他們的背後,大地焦灼,沙塵四起……
寧冶拿來筷子,輕車熟路般將雞蛋攪散,仰起頭來衝我笑:“你知不知道我為什麼喜歡這部電影?”
“因為打一開始我就知道,繞過萬水千山、大漠丘陵,無論天堂還是地獄,艾瑪殊和凱瑟琳注定要走到一起。就好比那天,我注定要遇見你。”
寧冶說完,俯身吻我的眼睛。我看著他的臉,恍然之間,竟覺得此情此景似曾相識。
7
沒錯,丁峻也曾迷戀電影,也曾篤信相愛的人命中注定要在一起。
從我們相依相愛的那年冬天開始,他就一直嚷嚷著想要買一台功能完善、做工精細的投影儀。我們兼職、賺錢、省吃儉用,他的夙願令我們覺得生命被一股巨大的助力推動著,我們像是在開拓人生的荒地,雖然前路不明,卻也因此滿懷希冀。
可等到聖誕節,丁峻沒能如願以償得到他日思夜想的投影儀。他用苦苦存下的錢,買下了我中意很久的那款手機。
此時此刻,當我坐在被大雪擁抱著的客廳中,手捧暖茶,看著艾瑪殊和凱瑟琳在浴缸中相擁相吻的鏡頭,身邊卻早已經沒有了丁峻的身影。
寧冶走過來,眨眨眼鑽進我的毯子,他伸手擁住我的大半個身體,換了舒服的姿勢,從地板上端起酒杯輕輕搖晃。
他說:“人們啊,已經有了最好的生活,卻還想要出去漂泊,討好不該討好的人,演繹並不擅長的人生。真是人性本怪啊!你最初愛上的,日後興許會變為你厭惡的;你最初為之心動的,興許日後會變為讓你敷衍以待的。”
那是我人生中最為不安的半年,也是最為艱難的半年。
每當我深夜晚歸,丁峻總會身穿米老鼠的睡衣睡褲,站在電梯口揮手衝我笑,而我則麵無表情側身閃進屋。當我們為了一點小事爭吵,他捧著打電動遊戲贏來的小熊玩偶蹭在床頭求歡求和的時候,我總會翻過身子白眼以對。我生日那晚,當他輕晃食指,將蛋糕上那朵最為鮮亮的奶油和著滿滿的祝福抹上我的臉,我竟條件反射般地反手將他一把推開。
我控製不住世事的變遷,控製不住時間的遊移,正如控製不住自己對稚拙的不滿,以及對成熟的好奇。
我注意到了丁峻的詫異、不解、沮喪,也注意到了他眼中燃燒殆盡的暖光。我沒望向他,也沒開口解釋,仰頭將香檳幹盡,一頭紮進了燈紅酒綠的舞池。
一石激起千層浪,我的聲討,他的乞求,我們的故意曲解與撕扯,以及一幕又一幕措辭辛辣的爭吵……這一切的一切,終於將現實攪成了一池渾濁的死水。
再後來,我與丁峻之間維持起了時間越來越長的冷戰,而這般緘默,竟成為了我們最為理想的相處模式,仿佛唯有置身於這樣的模式中,我們才會覺得收放自如,覺得現世安穩。
其實我打心底裏明白,青春的宴席終有散場的一天。無論我們怎麼努力,愛情再也回不到當初的美滿。
就在我因為小事五次三番揪著丁峻的衣領,問他到底要經曆多少次戀愛才能變得更成熟的時候;就在我一次次將他的單純認作一團廢紙,置於掌心生生揉碎的時候,他做出了最為平靜卻有力的反擊。
我的丁峻,我曾經的、現在的,乃至未來的丁峻,身負對我的許諾,轉身愛上了別人。而這一切,如同晴天霹靂,劈得我人仰馬翻,措手不及。
還記得我們剛在一起的那年,我就要滿二十歲。丁峻跟我說:“我很真實,也很落魄。你所看到的樣子,就是我最原本的樣子。我的心底也有一個深不可測的淵潭,除非你投下一塊巨石,否則將永遠看不到它的波濤洶湧。”
直到人去樓空的那一刻我才明白,正是秉性中的尖銳與刻薄,令我失手投下了一塊又一塊碎石,問題久積成災,終究撞破了丁峻的底線,巨浪以排山之勢向我撲來。
那一年,我二十三歲。經曆了人生中第一次“分手”。
我們分手後,斷得並不幹脆。拖拖拉拉足足“分手”了四個月之久。而那四個月,我們都過得難熬且辛苦。丁峻一邊顧念舊情不忍撒手,另一邊又給新歡提供著全新的喜怒哀樂。而我,在希望與遺憾中與前塵舊事一把又一把地玩著賭博,即使深知就算自己再怎麼歇斯底裏,最終仍然會輸得一敗塗地。
我還記得丁峻給我的最後一條留言:歲月裏有你,愛人似知己。
我停頓片刻,回複過去:禽獸,你對不起我。
丁峻沒再作聲。
從此之後,我們倆天涯異路。
有時候,我們會忘了最初是因為什麼在一起,也說不清最後怎麼就分開了。可是結果已然如此,我們好像兩隻球,滿懷欣喜地碰撞一下,然後又若無其事地回到自己的軌道,裝出安然的樣子,繼續生活下去。原來,我們並非是在失去和悲傷中成長,而是因為失去和悲傷而成長。
終於,丁峻淪為我下了架的愛情,我們的愛也曾紅紅火火,最終卻沒能逃過全盤售罄的大結局。
8
寧冶是我遇到的第三個男人。三為終結,為崇高,為完滿。
因此,打從與他在一起的那天開始,我便認定了寧冶是命中注定能夠與我攜手一世的男人。就像梁山伯與祝英台,就像艾瑪殊與凱瑟琳。即便他那些過往令我望而生畏,令我心有餘悸,可我依舊愚蠢而堅定地相信,自己擁有令浪子回頭、令磐石開花的本領。
寧冶說,年紀大了之後,談場情說場愛,都像是跑馬拉鬆。我挽過他的手臂輕輕搖,自信滿滿地說:“別害怕,還好你遇見我,我將是你人生馬拉鬆的終結者。”
直到那天清晨,我路過博物館大街附近的早餐店,不幸撞見了掛在寧冶胳膊上的另一個女孩。那一刻,我才恍然大悟,原來自己並非寧冶的救世主,而是他半生浮遊之中遇到的一艘客船。
我走上前,從背後拍了他的肩。他看向我,欲言又止,臉上流露出尷尬而痛苦的表情。
那女孩塗柚子味的香水,穿粉紅色的套頭衛衣,唇齒帶笑,卷發在頭頂紮成好看的鬏。無論看上去還是聞上去,清新得恰到好處,宛如一顆汁水豐盈、等人采擷的西柚。
我攥著牛皮紙袋,心如針紮,沉默著走開,整個過程中一言未發。
那晚回到家,我用力將房門上了鎖,接著馬不停蹄衝進臥室。寧冶正在換睡衣。我拽住他的衣袖用力搖晃,問他這一切究竟是為了什麼?難道現狀不夠安穩?還是我們之間的感情不再令他動容?
寧冶沒有逃開,反手抓住我的手腕,若無其事地說,他們隻是在遵從成人世界的遊戲規則,見麵後,聊天、吃飯、滾床單,一條龍到家,清醒後該工作工作,該回家回家,打好領帶補好妝,走回自己的崗位該幹嗎幹嗎。
那天晚上,我在床上摟著寧冶,親吻他的脖頸兩側,緩緩褪下他的衣服,像我們剛剛相遇時那樣。我明白這一切的一切正在消逝。我試著記住他背部的曲線和脊柱底端的凹陷,仿佛他是我再也無可企及的風景。
想到這兒,我背過身子哭了起來。
七歲那年,我披風帶笑,以為抓住一隻蟬就是抓住了整個夏天。而如今,生活是峭壁,是針尖,是獨自求索,它更叵測,更煽情,卻再也無法令人熱淚盈眶。
未來以一種勢不可擋的姿態前來,青春變作被無情碾壓過的塵土。風一吹,眯了眼,傷了心。
9
寧冶離開那天,天降大雨。我借口去樓下的酒館,留他獨自在屋內收拾行李。後來,他拖著行李箱,站在梧桐樹下跟我道別,俯身吻了我的臉頰,不料我竟紅了眼眶。對於離別,我終究是充滿恐懼,毫無招架之力的。
寧冶曾說過,結婚,就應該找個人十指相扣長長久久,不想共枕而眠三十年,一低頭,才發現自己始終兩手空空。
我低頭,看向自己的雙手,除了歲月的劃痕,什麼都沒有……
看著寧冶佝僂的背影,我覺得雨似乎下得更大。街燈唱晚,窗外霓虹萬丈。我看見水滴順著玻璃一劃而過,留下淺淺的痕跡……
10
千帆過盡,沒有一個浪子會在愛情中久久停留,這好像沒什麼好遺憾的,他也不需要被指責,興許他更單純,隻是不再忠於愛人,又或許他隻是愛上了愛情本身。
要知道,在愛情裏,我們都是病人。
而我,終究是活成了他的樣子,裝聾作啞,再也學不會期待永恒。
暖心小曲兒:《舊情人,我是時間的新歡》 堯十三 《La Carnival》Acoustic Cafe
假如愛有八十秒
0
我與歡子相識是在2010年11月,那是特別難忘的一天,因為那晚漫天飄灑著我在布拉格看到的第一場雪。
歡子是西安人,早幾年在布拉格讀金融。畢業之後進了當地的一家谘詢公司,做起了老板秘書。他每天固定工作八個小時,剩餘時間都是一個人喝酒、散步、打桌球。偶爾和江湖好友們聚餐,吃飯、玩牌、優哉遊哉地聊姑娘什麼的。
我們喜歡叫歡子“大哥大”,這稱呼聽起來古典、豁達、霸道、接地氣,挺符合他理想中的雄性特質。歡子說,我也就是一時興起圖個熱鬧,隨便你們,愛叫啥叫啥!
歡子一開始租住在使館區附近,樓前樓後遍布著七大洲四大洋的各色人種。他的隔壁住著一對年輕的日本夫婦,小夫妻倆舉手投足間,帶著濃濃的東洋風。
他們有時候會給歡子送壽司和清酒,歡子會鞠躬,然後恭恭敬敬地雙手接過,然後轉身進廚房,清酒用作安眠藥,至於壽司,要麼喂野狗要麼喂垃圾桶。大家交口稱讚他的愛國主義情懷根深蒂固,他卻說:“哦?這和愛國主義有什麼關聯嗎?我不喜歡吃是因為他們做的壽司從來不放肉。”
沒錯,歡子是一個忠誠的肉食主義者,無肉不歡,遇肉腦殘。
日本夫婦每晚十一點四十五分上床,零點零零分準時發聲,到了周末他們徹夜狂歡,喜歡呼朋喚友。歡子摸清了規律,十一點半上床,先做一整套熱身運動,四十五分脫光光,每當聲浪來襲,就瞬間熄滅一切燈光。
日本姑娘擅長以各種音調各種角色喊出“雅蠛蝶”,那聲音時而綿延悠長時而壯懷激烈。偶爾說上幾句生澀的詞彙。雖然歡子聽不懂,但以其語氣及力度淺淺揣摩,他覺得那姑娘應該是在飆髒話!
歡子常跟我們感歎,說人間樂事此為上啊!
我們說歡子骨子裏是個道貌岸然的大流氓,歡子卻裝出一副習以為常的稀鬆模樣——誰讓我是隻圓滾滾熱乎乎的單身男青年呢?可憐我獨自闖歐洲,風緊浪又大……
關於感情,歡子從來閉口不談。我們軟硬兼施外加酒後逼供,最終了解到他五行屬狗。他跟我們說,想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情懷,他至今的情懷就是:愛要忠誠,情要專屬,一生隻談一次戀愛。
1
和我們同期來到布拉格的難兄難妹裏,有一個叫秋秋的姑娘。
秋秋是山東人,愛笑愛鬧,彈得一手好古箏。高考落榜,被黑貓中介忽悠來國外深造。各種手續辦全,語言課程報好,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與父母在機場告別,可落地一問,她才知道布拉格音樂學院根本沒“古箏”這專業。
總不能兩手空空打道回府吧?秋秋急得奓了毛。後來她才在學校的幫助下,幾經周折,硬著頭皮轉學豎琴。
“豎琴?啊哈哈哈哈!那和古箏是一個概念嗎?”小米啃著雞爪,歡天喜地地晃著油乎乎的手。
“我被逼到那份上了,不是也得是啊!好在這兩個一橫一豎,都是一撥就響,區別不大!”
“豎琴,那是歐洲人的樂器,適合歐洲人,誰讓他們一個個長得像是長臂猿似的。可換作秋秋你,能抱住它就不錯了,夠得著琴弦嗎?”
歡子遠遠地就聽到了我們的話,叼著塊雞腿跑來打哈哈。他舉起大拇指在秋秋跟前上躥下跳:“豎琴好啊豎琴好!豎琴一拉,跟草原上的小馬嘶鳴似的。心曠神怡!高雅!”
小米來不及將雞骨頭從嘴裏剔出來,憋紅了臉看著歡子。她說:“哥,那是馬頭琴,你弄差了。”
2
秋秋喜歡做鹵味,歡子喜歡吃鹵味。兩人以鹵雞腿為導火索聚到了一起,幾次家宴之後,漸漸熟絡起來。
其實歡子第一眼見到秋秋就喜歡上了她。那時候,秋秋留著一頭小卷發。大家開著玩笑說:“你們看看,她多像小泰迪啊!”
歡子一口鹹鹽水噴湧而出:“胡說!泰迪有我們秋秋萌嗎?泰迪有我們秋秋甜嗎?泰迪有我們秋秋香嗎?泰迪有我們秋秋智商高嗎?”
我們一個個愣是憋著笑,大眼瞪小眼,不敢抬頭接話。
彼時,秋秋和前任剛剛分手。而這一天,好巧是她失戀的第三十三天。
秋秋的前任張正直是我們的老相識,大家在一起嬉笑怒罵、侃天吹地,熟得跟一鍋亂燉似的。因此,他們一分手,兄弟姐妹們按兵不動察言觀色,心裏盤算著是要和女方繼續一路高歌呢?還是要和男方反目成仇呢?
秋秋跑來打圓場:“大家可別擔心,我們是性格不合好聚好散,跟拉幫結派屁關係都沒有。你們一切照舊,沒看我一天到晚一副笑臉左情右義闖江湖嗎?”
我們一聽,拍手稱讚:“這敢情好!”於是大家排成小火車,屁顛兒屁顛兒跟在秋秋身後繼續樂樂嗬嗬闖歐洲!
別看我們這個圈子小,可搞什麼的都有。搞文藝的、搞電影的、搞汽車的、搞經濟的、搞姑娘的、搞漢子的、搞人命的,當然還有搞雞湯的……
張正直是哲學係的在讀博士,思維方式奇葩得像是一隻貼了人皮麵具的外來物種。他本就活得苦悶,又在研究哲學,估計大腦組織跟正常人都不大相同。他和秋秋分手,我們也能理解,可他卻時不時就讓我們淋一場“心靈雞湯雨”。有時候“雞湯雨”傾盆而至,有時候淅淅瀝瀝,這我們可就不能接受了。
張正直比我們大上個兩三歲,一天到晚揪著大家的領子要我們叫他哥。
姐妹們高舉女權主義的大旗,搖擺著食指說:“NO!NO!NO!”他卻振振有詞地講,雖然我們身處歐洲,可尊老愛幼這個民族傳統還是應該發揚光大的!
小米是四川姑娘,講普通話帶口音,“哥”這個字,有時候會說成“鍋”。她特別親切地喚張正直為“雞湯鍋”,每次喚完,大家都會演馬戲似的抱作一團笑倒在地毯上。
歡子本來坐在麻將桌前抽煙,聽罷,他大腿一拍,說:“好呀!這名字好,有性格!有特色!雞湯鍋!嗯哼,就叫他雞湯鍋!”
最初幾個月,我們還摸著麻將飲著普洱歡天喜地聽他念叨那套精神救贖論,可聽得多了,大家的內心世界就都被磨出了大大小小的溝壑。
歡子叼著小半截香蕉很不耐煩地將一顆炸彈甩上桌:“自摸!小爺和啦!”一鍋人神共憤的心靈雞湯就此被炸開了花。
大家都喜歡喝秋秋用枸杞桂圓煲成的人參燉雞湯,可沒人喜歡聽張正直用苦難曆史煲成的心靈雞湯。
有次歡子喝多了酒,掄著脖子上的圍巾大肆奚落他。歡子說:“所謂心靈雞湯,無非就是有些人在麵紅耳赤又老淚縱橫地跟你講道理。什麼世界太現實啊,人心太叵測啊之類的。然後那個人話鋒一轉,又告訴你別哭別鬧要堅強,陷入水深火熱中的人有那麼多,你這點小磨小難根本算不上什麼!”
小米第一時間叫了句好,下一秒,歡呼聲排山倒海般將張正直拍在了哲學的黃金沙灘上。他既不反駁也沒口若懸河,隻是扶了扶眼鏡,拋給我們一個意氣風發的微笑。他說:“這不怪你們,人性的本質並非所有人都能弄懂!你們先玩著!”
歡子轉頭說了句:“嘿,這孫子!”繼續將五餅三條甩得啪啪響。
3
秋秋與張正直攜手走過一年半。他們之間的感情是不是真愛還真難說。在我們看來,他們更像是“搭夥過日子”或者“抱團取暖”。
那時候秋秋剛來到布拉格,前無父母,後無親朋,算是步入了無親無故的人生小斷層。
張正直作為學長去機場接她,伴隨著一連串兒的“哎喲喂”,他與秋秋四目相對,春心蕩漾,沒過兩天他就從學弟那裏搞到了秋秋的手機號碼。
他約秋秋去老城廣場聽晚鍾,興致勃勃地給她講榮格和弗洛伊德。他跟秋秋說:“姑娘,你別看我現在棲身於塵世,你要等啊,就像是等蘋果樹發芽,你發現了嗎?我可是根正苗紅的潛力股,等到我成為偉人的那天,你可就享福啦!”
秋秋覺得這人挺有趣,抱著一支香草甜筒用力舔,傻了吧唧地點了點頭。
可在秋秋內心深處,這段愛情是單向的,因為她從未對張正直表白。可能她深知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他們並不會相愛。
張正直潛心苦讀二十年,猛然開竅去尋求戀愛的快感;而秋秋隻身一人漂洋過海,極度渴求家人擁抱和溫暖。他們剛好互補,於是,以假亂真卻也自欺欺人地相愛著。
作為預備役哲學家的張正直,始終維持著那麼點不為人知的小怪癖。就算和秋秋戀愛那會兒,也不見改變。秋秋看不慣,要他趕緊改邪歸正變身回人。
對此,他解釋是:“古往今來,沒有點小怪癖,怎麼能稱得上曠世大偉人?”
當然,這些都是等到兩人各自奔天涯之後,秋秋透露給我們的。比如他隻喝三十五度的白水,打死不喝飛機上的咖啡和紅茶,喜歡裸睡,天光太亮就拿內褲當眼罩套在頭上……
時間久了,秋秋覺得張正直既無趣又死性不改。她實在是盼不到他晉級成為偉人的那天,便三分玩笑七分試探地說:“我們分手吧。”
當時,張正直正埋首於黑格爾與萊布尼茨為他堆砌起的平行宇宙中。他抬頭,瞟向秋秋, 目光在她身上短暫停留,又很是平靜地望回到電腦屏幕。他伸手扶了扶眼鏡,扣上麵前的書說:“我覺得可以。這種一成不變的相處模式令人厭倦,也可能是因為你再也無法帶給我更多靈感。我們做回朋友也挺好,可能新的關係又能激發出我潛意識中的新鮮火花!”
秋秋本是賭氣外加奚落,不想他竟然同意了,她一瞬間竟紅了眼眶,嘴上念著好呀好呀好呀,心裏卻想著:他這中生無可戀的語氣,講的是人話嗎?
秋秋主動提出分手,結局卻是被甩。我們本以為張正直會像韓劇裏的歐巴那樣緊緊摟住秋秋的雙腿,聲淚俱下地請求她不要離開。可誰都沒想到,他一個不動聲色的絕地反擊將我們彈出到了千裏之外。
4
別的姑娘分手,可能會要死要活外加絕食失眠什麼的,可秋秋分手後,不哭不鬧波瀾不驚,表麵看上去,甚至是春風十裏。
分手那天,她請大家吃火鍋。當然,“雞湯鍋”以研究甚忙為由,自行回避。
秋秋給大家陪聊、賠笑、陪吃、陪喝忙得不亦樂乎,可幾杯酒下肚,還是紅了眼眶。她借口去洗手間,我也找了個借口跟在了背後。
我問秋秋:“不是說不在乎嗎?”
她說:“就算弄丟一隻錢包我也會難過一陣子,更何況是個每天在我眼前轉來轉去的大活人呢!”
我補了眼線沒說話,心裏想著,錢包可比他值錢多了!
“那……你恨嗎?”我將紙巾遞過去。
秋秋咧開嘴對著鏡子補口紅,她說:“姐呀,我有什麼好恨的呀。你可別忘了,當初我們可是因為快樂才走到一起的。又要愛又要恨,我忙得過來嗎?”說完,她轉過身對著我笑,哎呀媽啊,好一張血盆大口!
愛情中永遠沒有甘願認輸的那一方。比起退步妥協,大家更願意不遺餘力爭個你死我活,好看的分手儀式畢竟隻是少數。如果他要走,你也別信任何理由,隻用板上釘釘的語氣告訴自己:他不愛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