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走遠

(一)

晚上九點,操場四角巨大的照明燈讓整個校園燈火通明。

喧鬧歡笑揉在北京四月末綠草味道的空氣裏,伊默獨自靜靜地走著。

她深色的眼睛漫不經心地掃過籃球場裏熱鬧的比賽。隻是下一秒便不由自主地駐足,目光定定地落在距離自己不到兩米的那個人身上,一陣恍惚。

那人穿著幹淨的白色套頭運動衫,身材高大,幾乎遮擋到路燈。她又一次想起了他。

伊默第一次見到張子堃時,他就如這般在籃球場上揮汗如雨。此後,即使途中相遇,他也常常抱著籃球,斜斜地背著書包,總是一副桀驁不馴的模樣。再後來,文理科分班,她與他成了同班同學,不過兩人並不熟絡。然而,伊默總能在上下學的路上遇到他。隻是,無論張子堃走得多慢,伊默始終在他的身後,從未走遠,亦從未走近。不知是幸與不幸,高中畢業考入大學,她與他依舊是同學,而她依舊亦步亦趨地跟著他。

彼時那人的背影與此刻眼前的重疊在一起。伊默以為,自己可以忘卻,但這世界總有許許多多點點滴滴,讓心猝不及防地拾起舊人與往事。是啊,她在他的身後默默地守了五年,直到他轉身看到她時,已是二十歲的年紀。二十歲那年,他對她說,伊默,我的耐心已經耗盡,我也喜歡你啊。那是伊默二十年裏聽到的最動人的聲音,仿佛每一個字眼都刻在了心上。

可惜僅僅兩個月後,大三的張子堃堅持著自己的夢想遠去美國交換留學,而伊默卻不得不向金錢低頭。她的家庭根本無法支撐高昂的留學費用,即使學校外設獎學金,但剩餘自費的部分再加上生活所需,依舊十分可觀。

告別的時候,伊默隻能遠遠地藏在航站樓巨大的柱子背後,出身優越的張子堃有太多的人送行,而她卻並不為他們所知。

跟隨變成了等待,一等便是兩年。

兩年的時光裏,他們定期聯絡,十三個小時的時差,伊默為了張子堃,晝夜顛倒,隻為與他短暫的視頻,即使他有時會表現出太過明顯的疲憊抑或不耐煩,她對此似乎也並不在意。

一直到現在,伊默還無法忘記他候機時發給自己的那短信:“落地後聯絡,等我。”

也忘不了自己一個人淋濕在滂沱的大雨中,一遍遍地看著他發來的最後一條信息:“伊默,我們分手吧,不必再等我。”

愛情,這可以算作愛情麼?抑或隻是一場年少相思的幻滅。

(二)

恍惚的回憶被一聲清亮的召喚打破。

“阿默,這兒呢!”有人叫她的名字,是珞珈,她站在操場的跑道上衝著伊默招手。

伊默回神,向珞珈的方向走去。

“又站在那兒看帥哥,你花不花癡!”珞珈沒心沒肺地笑,“我為了你斷然拋棄衛嘯波,你倒好,一個人站在操場上大流口水,多不仗義。”

伊默與周珞珈從大一那年開始便是親密無間的室友,大四又一同保研,匆匆幾年過去,留在身邊的似乎僅有她了。

伊默憨憨地笑,撒嬌似的搖晃著珞珈的手臂,將不開心遠遠推開。

她們繞著偌大的操場一圈又一圈。一個個朝氣蓬勃地從她們身邊跑過的學生帶起了陣陣屬於夜晚的涼風,讓人清醒。

“衛嘯波提議一起去看《星際迷航》,怎麼樣,滿足你的願望,然後去吃烤魚?哎呀,想想都流口水,我已經好久好久沒吃那家烤魚啦。”珞珈一邊說,一邊半仰著頭萬分期許的樣子。

“衛嘯波的電燈泡不是誰都可以當的……“

珞珈:“為什麼?哎呀,隻有我們兩個在一起會很無聊誒。”

“誰信?!”伊默也笑起來,嘴角映出一個淺淺的酒窩。

“我信,不許笑!”

伊默笑隻是因為想起了上次珞珈拉著自己去唱歌時的情景,衛嘯波唱了一首《唯一》,全程始終攥著珞珈的手不肯鬆開,直讓人肉麻到躲出去。所以,從那之後,即使此前伊默已經做了四年的電燈泡,即使與衛嘯波已是稱兄道弟的關係,她也斷然不會再在夾縫中求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