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敵致果(1 / 1)

殺敵致果

“殺敵致果”表示勇敢殺敵以建立戰功。

此典出自《左傳·宣公二年》:“狂狡輅鄭人,鄭人入於井。倒戟而出之,獲狂狡。君子曰:‘失禮違命,宜其為禽也。戎,昭果毅以聽之之謂禮。殺敵為果,致果為毅。易之,戮也。’”

春秋時候,晉國和楚國是大國,宋國、鄭國是小國,小國必須要聽從大國的命令。有一年,晉國派荀林父率兵征討宋國,逼迫宋國向晉國媾和,降服晉國。楚國為此對宋國不滿,第二年春天,楚王就命令鄭國替他去攻打宋國。鄭國隻好聽從楚王的命令,派公子歸生率兵去攻打宋國。

宋國的軍隊由華元、樂呂統率,迎戰鄭軍。兩軍在大棘打了一仗,結果宋軍慘敗,不僅損失了四百六十輛戰車、二百五十名軍士被鄭軍俘虜,而且樂呂陣亡,華元也當了俘虜。

在交戰中,有一個宋軍士卒名叫狂狡,他作戰很勇敢,心地也很善良。狂狡追擊一個敵人,敵人嚇得跳進井裏。狂狡立即把戟倒過來,用戟柄將落井的鄭軍士卒搭救上來。可是這個鄭國人上來後,非但不感謝狂狡的救命之恩,反而把他綁起來,交給將領了。

這件事後來傳到宋國,宋國的人們說:“狂狡太可惜了,不過這是他自作自受。打仗就應該發揚果敢剛毅的精神,服從命令、擊敗敵人,這就叫做禮。殺死敵人就是果敢,而做到果敢就是剛毅。狂狡丟掉了禮,又違背軍令對敵人大發慈悲,所以最終當了俘虜,這是自討苦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