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珠這句話問得衝口而出,錦繡怔了怔,沉默片刻,才低聲道:“我想離開,是因為我已經失去了他。”
“你說的這個他,是左震?”明珠蹙起眉,“既然知道事情已經不能再挽回,不如放開手,這樣鑽牛角尖隻能毀了你自己,你知道不知道?”
“姐,我現在已經放手了。”錦繡頭也不抬,“真的,我已經打算忘記他。”
“打算?”明珠一哂,“打算做什麼,和能不能做到,根本就是兩回事。你如果真的要忘記,那麼扔了他送的衣裳,扔了他送的首飾,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在百樂門的舞台上顛倒眾生。這才是忘記。”
錦繡的手一抖,“哎呀”一聲,熨鬥燙了手。
“燙到沒有?!”明珠嚇了一跳,一把拉過她的手,仔細看了看,“還好,沒傷著。”一邊說,一邊回頭去找藥膏,“我記得抽屜裏有支燙傷膏,哪裏去了……”
錦繡卻站在那裏怔神。燙到沒有?還好,沒傷著。這句話怎麼這樣的熟悉?忽然記起那天,左震在百樂門教她跳舞的那一天,他的煙灰掉下來,掉在她的手臂上,當時——他也說過這句話。他也曾經這樣握住她的手,緊張地探視,當時不小心泄露的一絲憐惜一絲緊張,她卻還以為是自己眼花。
當時氣氛微妙欲言又止,卻隻在她的懵懂裏擦肩而過,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遲了,一切都已經灰飛煙滅。
明珠已經在屋子裏翻箱倒櫃地找出了那支燙傷膏,過來遞給錦繡,“快去洗洗手,塗點藥膏,看手背都紅了。”
錦繡接過來,卻忍不住心裏再一酸。這支藥膏——這支藥膏,分明是當日她被熱酒燙傷了手,左震吩咐侍應送出來的。她一直收在身邊,卻被明珠翻了出來。
明珠說得一點都沒錯,她這樣,不能算忘記。她應該扔了所有他送的東西,重新打扮整齊,重新回到百樂門,繼續跳著她的舞,繼續周旋在或生或熟的客人中間,這才是她應該過的生活。可是,就連一句話,一支藥膏,都叫她想起那個深深刻在心上的名字,她哪來的勇氣再踏進百樂門?那裏每一寸地方,每一分空氣,都有著他的影子,他的氣息!
不是不想忘,而是不能忘。
每一天,每一夜,都總是在睡夢裏忽然清醒,黑夜那麼靜,四周悄無聲息,隻有她一個人對著四麵牆,回憶那麼清晰,從心底紛遝而來,扯起一陣一陣辛酸和絞痛。常常從噩夢中驚醒的那一刻,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醒著,還是在做夢?眼淚到底是在夢裏,還是真的流下來,無聲無息,在寂靜的黑暗裏流得那麼洶湧。
越是想逃避,就越是會想起,她何嚐不知道自己傻,何嚐不想擺脫一切重新做人,就當作一切都沒有發生過。可是,說來容易做來難,太多事情都不由人。
“錦繡,你又走神了。”
明珠在一邊無奈地歎了口氣,“不要再胡思亂想了,好好休息一下才要緊,看看你自己,瘦得那麼厲害,這樣怎麼行!我去叫廚子弄幾樣小菜給你調養一下,你想吃什麼?”
錦繡搖了搖頭,隻是一笑,“你放心,我沒事,等一會兒吃過晚飯,不是還說好了要陪你去看戲?”
正在這時候,門口有人輕輕地敲了敲門,柔軟的絲衫,烏黑的長辮,是阿禧。
“錦繡,看誰來看你了?”她俏生生地在門口微笑,朝錦繡眨了眨眼,那神色似乎帶著幾分說不出的神秘。
誰?錦繡一怔,她已經離開百樂門很久了,以往認識的客人也早就沒了聯係,這個時候誰會來?難道——難道是——
她霍然回頭,三步並作兩步奔向門口,跑得太急,差點帶翻了身邊那把椅子,哐啷一聲響,膝頭傳來一陣劇痛,她也顧不得回頭扶一把。
待衝到了門口,看見阿禧身後不遠,站著一個男人的背影,長身玉立,修長英挺,黑色的呢子外套似曾相識……這一刹那,仿佛連呼吸也要停止,心跳忽然漏了一拍——那個名字就要脫口而出的瞬間,他忽然回過了頭。
錦繡驀然呆住了。衝到嘴邊的那兩個字,硬生生凍結在那裏。
不是左震。
來的人,居然是——向英東。
他一點都沒變,站在那裏,還是英俊倜儻,風度翩翩。錦繡怔怔地看著他,慢慢靠在門框上,忽然之間,好像剛才的力氣都消失在空氣裏。
原來是英少。
剛才狂亂慌張的心跳仿佛一時還沒有平息,深深的失望卻一層一層地漫了上來,一直淹到了胸口,這才覺得自己那麼的可笑。怎麼會以為是左震?怎麼可能是左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