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侯回憶,當時兩位廚師把殺好的豬掛在廚房梁上,蔬菜和調料放在地上。警察辦案生活無規律,兩位廚師隨到隨烹,絕不誤事。而且是指哪塊肉就切哪塊,服務極為周到。當時所吃豬肉一層肥一層瘦,竟然有七八層之多,令人嘖嘖稱奇。估計,是該校某個豬肉質量改良項目的產品。
不過,到現場一勘察,警察們可是有點兒傻眼。
門鎖沒有被破壞痕跡,窗戶緊閉,房子裏麵除了幾件粗笨的家具以外一無所有,比搬家公司來過還幹淨。盡管如此,警察們還是根據痕跡判斷,一個月內,確有人曾經進入過這個宿舍,而且,此人還曾在宿舍中住宿,至少住了三天!
這要是賊啊,那可得算是膽大包天了。
事後證明老侯他們的判斷完全正確,那賊在屋裏的確呆過三天,把德國專家的半條三五煙抽得一幹二淨,還把煙盒都帶走了。
找不到賊的出入通道,加上這樣的作案特點,案子指向兩個方向:要麼,這是碰上熟悉情況的內賊了;要麼,這是“燕子李三”一類的飛賊來過了。
飛賊?這年頭有飛賊麼?
那可難說,前幾年東城區就鬧過兩回專偷大宅門的飛賊,一捕一斃。
那麼,是先查內賊呢,還是先查飛賊呢?
這警察的思維和普通人不一樣,他們既不查內賊,也不查飛賊,而是衝著德國專家去了——先查他報的是不是假案。理由也很簡單,這位德國專家說不清他們家到底丟了什麼。
要按老薩說,警察同誌這是個不通情理的思路,假如真的把你們家所有東西都搬走了,然後讓你說丟了什麼,擱誰都說不明白。
不過老侯聽了一樂,說你不明白警察辦案的做法,比如前兩天日本那酒井法子跑了,好多人都很同情,我們警察看了,第一個想法就是這人可能涉毒。而且,那幾年,外國人報假案的也不在少數。這句話引起了老薩的好奇心,忍不住打聽,這外國人幹嘛沒事兒給咱們報假案呢?
外國人報假案?
可不是嗎,剛剛改革開放的時候,咱們警察讓外國人蒙過不少次呢。
那時候,外國人來的多了,問題也來了。北京警方接二連三收到報案,要不就是丟了手表,要不就是讓人搶了照相機,不一而足。這件事開始讓警察們十分惱火,要知道當時北京的治安很令人自豪,雖然達不到“文革”前95%的破案率,但也不至於滿街有人搶外國人吧?
周恩來總理說過,外事無小事。警察們雖然有點兒迷惘,但還是認真辦案的。也有真破了案的,比如,老侯就破過這樣一起案子。
北京飯店的一個老外,報案丟失美元若幹。老侯出現場,查問發案時間、地點後,很快鎖定幾名嫌疑人。偵察員注意到其中一名服務生生活奢侈,與收入不符,被列入重點偵破對象。繼續調查後發現其窩點,一訊而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