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三百八十起強奸案,均出自一個人……(3)(1 / 1)

實際上,因為這個案子前後牽涉太廣,除了老孫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員進行了核對和交流,以保證其內容的可信。比如,我曾和一位已經退休的老警務人員問起,這三百八十起案子,是否都是他一個人做的,會不會有別人的案子混在裏麵。那位同樣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堅決地表示,沒錯,都是他一個人幹的。事實上,“飛毛腿”最後被擒,正是因為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已經確認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為,所以才能夠通過作案手法的比對將其歸案。

這位老警察還談到了一個細節:在預審的時候,“飛毛腿”居然對三百八十起案件(實際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受害人都沒有報案)中每一起的細節記憶清晰,補充了大量警方沒掌握的線索,甚至多次和警方鬥智鬥勇的前後經過都能敘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對此感到不可思議,後來才逐漸理解 “飛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從最初的偶爾作案,到後來則變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對他來說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總要反複回味。甚至到不作案,簡直就過不下去的地步。人對自己經曆的這種極刺激的事情總會記憶特別深刻。你若問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他也記不住。

“從哪兒說起呢?”老孫撓撓頭。“這案子,最初不是交給我們十三處的,”老孫說。“最開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規,主力極有時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動作簡直跟打個戰役似的。”

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國作為預備役部隊建立的準軍事部隊,跟美國的國民警衛隊一個性質,隻是人數最多的時候高達兩千萬,這就沒一個國家能比了。在特殊的時代,工人民兵很快從單一的預備役部隊變成了萬能膠和多麵手。搞宣傳,派民兵;抓特務,派民兵;來外賓,派民兵;開批鬥會,派民兵;連教街道老太太認字,都用過民兵。在“文革”公檢法陷入相對混亂的時期,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類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經常被用來應付突發事件和治安惡性事件,雖然裝備和訓練遠不能和正規人員相比。據說,讓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會”主任吳德的招兒。

“飛毛腿”案第一起,發生在1972年夏天。當時報到“革委會”,情況是有一案犯蒙麵裸體夜入十八裏店一農村民宅,強奸了一個帶孩子的年輕媳婦。受害人半夜驚起,連案犯的身高體態都說不清。

不久,就發生了第二起,這次地點在靠近今天朝陽區邊緣瑪鋼廠收費站,也是農村,案情幾乎相同,唯一區別是案犯自稱“老流氓”。此後,這樣的案子接連發生,都是強奸,順便盜竊,作案範圍以朝陽區雙橋為中心,方圓大約十裏,最遠的到通縣、順義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稱“老流氓”。麵對一係列惡性案件,當地治安部門束手無策,引發了極大震動,“老流氓”的稱呼也不脛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