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良基,後來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破案端的是一把好手,建國門槍擊案是他指揮堵截的,鹿憲洲、白寶山,都栽在這個挺壯實的公安局局長手裏。
“良基可不是那種動輒打打殺殺的人。”聽了我上麵說的印象,老孫糾正,“他辦案子細心,腦子也活,後來找‘馬神仙’就是他的主意。這案子辦到中間,他還想過動用直升飛機,用探照燈從上麵照的做法。”當時中國沒有正經的警用直升飛機,哈爾濱生產,成建製裝備部隊的直五式直升機外號“空中拖拉機”。它要在低空巡邏,別說色狼了,真狼也給嚇跑了,所以這一招後來沒有真的用上。
如果說幹警們破案不用心,那是昧良心的話。即便不說職責所在,一線幹警之間的友情和部隊中的戰友十分相似,經常在一起出生入死,會讓人產生一種患難與共的特殊感情。抓來抓去,抓到自己戰友的妹妹都成了受害者,抓不到“飛毛腿”,每次回來從隊長到偵察員,看見技術員都抬不起頭來。
可是,案犯飄忽不定的行蹤,依然讓大家無可奈何。
老孫說,我當時就想,要抓著這小子,拚著犯紀律,我也得先上去給他倆大嘴巴。唯一的作用是幾次和偵察員狹路相逢,好像案犯多少也被嚇得收斂了一點,作案密度有所下降,甚至一度基本沒有出案子。
幹警們分析,說鬧不好有兩種可能:一個可能是此人因為別的案子,給抓起來了;還有一種可能,是年齡漸長,不再作案。如果真是第二種情況,那對社會治安固然是件好事,對破案卻不見得是好事。警察們最怕的,就是案犯不作案,隻要你作案,我們總有辦法對付你。
案犯作案密度下降,但蹲守還得繼續。
老孫講過當時蹲守的工作是怎樣做的。第一天到隊裏,布置任務就是蹲守。來了,什麼也不說,發件大衣,去雙橋。夜裏,撂著的稻子堆,布置好了,蹲守。白天是看卷宗,排查,四十多大本,能看死人。也有巡邏,我和楊保國他們,四個人一組,每天從雙橋牛奶場,步行去通縣,每人一支槍,村外轉。當時三環路很窄,隻有兩條車線,晚上十點去,早上撤哨……
無論寒暑,這樣的日子老孫過了三年半。
老孫提到他們當時除了帶著雨衣、皮大衣、手槍、電警棍、報話機、銬子這類常規器材以外,冬天夏天還配有特別的東西,可以保證偵察員夜間不困,能夠保證蹲守質量。
這“特別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呢?薩有點兒好奇,腦子裏想著不定是什麼特殊的東西呢。陳娟在《曇花夢》裏提到過:國民黨時代,警察為了不困用過所謂“百寶提神丹”,含鴉片量達百分之八十,用開水吞服下去,一粒可以提神六小時。難道我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