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基層工會日常工作創新(3 / 3)

(3)圍繞履行好基本職責開展工會工作,要著力增強企業工會幹部依法維權、依法治會的能力。實現人民願望、滿足人民需要、維護人民利益是增強黨的執政能力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表達和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是工會組織的基本職責,也是黨和政府對工會組織的殷切期望,是職工群眾對工會組織的迫切要求。當前,在一些地方和領域,職工合法權益受侵害的現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導致一些企業勞動關係矛盾激化,職工群體性、突發性事件時有發生。貫徹黨的十七大提出的依法執政的要求,按照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要求,企業工會就要不斷增強依法維權、依法治會的本領,拓寬維權渠道,增強維權手段,善於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職工的權益。一方麵繼續積極參與涉及職工群眾利益的立法和政策製定,從源頭上維護職工權益;另一方麵要深入實際傾聽職工群眾的呼聲,關心職工群眾的疾苦,以職工群眾關心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為工作重點,努力為困難職工排憂解難,幫助進城務工人員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各種實際問題。這樣才能不斷增強工會組織對職工群眾的吸引力、凝聚力和號召力,進而促進職工隊伍和社會的穩定。

(4)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開展工會工作,要著力增強工會幹部協調各方、解決複雜問題的能力。黨中央提出的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社會全麵發展的目標,對各級工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業工會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更加積極地在妥善處理協調勞動關係和涉及職工群眾利益的各種複雜問題和矛盾上發揮重要的作用。這就要求企業工會幹部必須提高協調各方、解決複雜問題的本領。為此,要進一步強化“大工會”意識,堅持“開門辦工會”,加強與各方麵的聯係與協調,完善和發展“黨委重視、政府支持、工會運作、各方配合”的工作格局。一方麵要經常向黨政彙報有關工作情況,贏得重視和支持;另一方麵要加強與人大、政協及勞動等部門和新聞單位的合作與配合,借助他們的力量來推動工會工作的發展。特別是對那些涉及多個部門工作和涉及職工重大利益的複雜問題和矛盾,如國企改革中涉及職工利益的問題、職工群眾生產生活困難問題、進城務工人員權益維護問題、職工集體上訪問題等,工會組織隻有主動加強與各部門的溝通協調,才能尋求到積極穩妥的解決複雜問題、化解各種矛盾的方法,充分發揮社會支柱作用,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

(5)圍繞改革和完善黨的執政方式的要求開展工會工作,要著力增強企業工會幹部主動進取、開拓創新的能力。本世紀頭20年,是我國必須緊緊抓住並且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工會工作乘勢而上、全麵推進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和改革開放過程中,我們黨提出了改革和完善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要求,工會工作任務日益繁重,工作領域、工作對象的涉及麵越來越廣。麵對新的形勢和任務,企業工會要在黨組織的領導下,勇於和善於根據實踐的要求,牢固樹立和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在立足企業、著眼職工的基礎上,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總結新經驗,掌握新規律,不斷推動工會的理論創新、體製創新和工作創新,推進企業工會工作不斷發展,使企業工會工作更好地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

提高企業工會幹部素質能力的方法和途徑

(1)完善科學合理的培訓機製。王兆國主席在全國總工會十五大會議上指出:“要提高企業工會幹部的能力和水平,使之成為組織動員職工的能手、協調勞動關係的行家、關心服務職工的模範。”這對企業工會幹部的能力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企業工會必須進一步完善科學合理的培訓機製,切實提高企業工會幹部的素質。這包括建立中長期的培訓規劃,豐富培訓內容,既要重視企業工會工作的實務培訓,更要重視工會法律、勞動法律、勞動權益保障、勞動爭議調解、協商談判等專業知識的培訓;活躍培訓形式,堅持以辦班培訓為主渠道,探索發展網上培訓、巡回培訓、“菜單式”培訓、工作交流式培訓等形式。

(2)完善工會機關的服務指導機製。

①建立分類指導機製。各級工會領導機關必須從整體上認識和把握企業工會的現狀,在下達任務、布置工作、考核評比中,要根據不同行業企業的特點,提出不同的目標要求。

②落實分工聯係製度。機關幹部每年至少有一個月的時間上門聯係指導工作,幫助企業工會主席解決工作中的難點問題。要做到對聯係的企業工會情況清楚、人員清楚、工作特點清楚、基本經驗清楚。

③探索建立上級工會“替代”製度。在企業勞動關係日趨複雜,一些中小非公有製企業工會主席維權兩難的情況下,把“替代”中小型企業工會發揮作用作為工會領導機關的職責之一,通過上級工會的介入和積極工作,解決企業工會主席作為企業雇員而受到製約的問題。

(3)完善工會幹部的激勵和保障機製。

①推進建立對企業工會幹部隊伍的管理製度,保證企業工會幹部更好地履行職責。對優秀的企業工會主席,應推動黨委列入選拔幹部的後備人選。

②健全企業工會幹部考核製度。區別不同情況,對不同企業的工會幹部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對中小型企業工會,一般由鄉鎮(街道)或行業工會實施考核。對規模比較大的企業工會,應上越一級工會實施考核。根據考核結果,給予獎勵或批評。

③完善典型宣傳製度。對積極創新工會工作、熱情服務職工、善於協調勞動關係的企業工會幹部,應認真總結,宣傳他們的先進事跡,樹立典型,增強企業工會幹部的榮譽感,充分調動他們的積極性。

④完善企業工會幹部特別是工會主席的權益保障製度。出台企業工會幹部權益保障的規範性文件,明確工會幹部權益保護的程序和責任,努力解除他們維護職工權益的後顧之憂,當好他們的堅強後盾。建立企業工會幹部權益保障金,加大對因維權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企業工會幹部的資助力度,必要時上級工會要積極提供法律援助。

⑤建立企業工會幹部困難救助製度。

⑥完善企業工會工作經費補助製度。要在企業上繳經費中,回撥適當經費給企業工會,保障企業工會工作的正常運轉。對工作突出、企業勞動關係和諧的企業工會,經費上應給予傾斜。

企業工會幹部要改進工作作風,牢固樹立群眾觀念和服務意識,發揚“媽媽心、婆婆嘴,閑不住的兩條腿”精神,傾聽職工群眾的呼聲,反映職工群眾的意願,帶著深厚的感情和滿腔的熱情,誠心誠意地為職工群眾服務,切實幫助他們解決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當好困難職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報告人、第一幫助人,努力成為職工群眾信得過、離不開的貼心人。

9.擴大對基層工會工作指導和服務的力度

提高企業工會工作水平,發揮企業工會作用,不僅要靠企業工會自身的努力,更需要工會領導機關提供及時有力的指導和服務。要加強源頭參與,加大立法和政策參與力度,積極反映職工群眾和企業工會的意見建議,在源頭和宏觀上維護好廣大職工、工會幹部和企業工會的權益,督促和推動《勞動法》、《工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落實,為企業工會工作提供法律和政策保障。要注重對企業工會工作的分類指導,針對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不同所有製企業的實際,提出具體的要求,製定相應的措施,做到因地製宜、因企製宜,不搞“一刀切”。要認真總結加強企業工會工作的成功經驗,注意培育和推廣各類先進典型,搞好典型示範,鼓勵和尊重企業工會的積極探索、大膽創新,對企業工會在創新實踐中碰到的各種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給予指導和幫助。要積極探索上級工會代表下級工會、工會機關服務企業工會的具體辦法,加大參與勞動爭議仲裁、法律援助力度,把企業工會一時難以履行的維權職責上提一級,注意發揮工業園區、鄉鎮(街道)、村(社區)或行業工會的作用。要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增強服務意識,竭誠為企業工會服務,主動幫助他們解決困難和問題,克服機關化、行政化傾向,減少不必要的考核、評比、會議和活動,減輕企業工會的負擔,使企業工會能夠更好地集中精力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