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十二章 吳依出走(1 / 3)

“喂!你在哪兒?我現在已經到門口了!“睡得迷迷糊糊的,手機突然響了,電話剛通,吳夢依那嗔怪的聲音就從那邊傳了過來。

“你等一會兒!我馬上出來給你開門!”千盼萬盼終於盼來這個救星了。我三下五除二將衣服穿好,然後衝出來替她開門。

“依依呢?”門一開吳夢依就開口問道。

“她在睡覺!小聲點!”我壓低聲音低聲道。

“都日上三竿了還睡什麼覺?”她一臉疑惑地看著我。

“昨晚我陪著她散了一會兒步!”我盡量表情自然地看著她。

“哼!還想騙我!依依!”她柳眉一豎,一邊扯著嗓子叫著一邊往裏麵走,大有一副捉奸的架勢,看得我暗暗咬牙。

“喂!小點聲!“我恨不得上去把她小嘴捂住。

“小依!她對我不理不睬,竟然跑到她門前敲起門來。她在那兒使勁地叫著急得我像熱鍋上的螞蟻,生怕吳依被她吵醒了。

“她是不是走了?”敲了半天門沒反映,她臉色陰沉著問我。

“沒有吧!”我蒼白無力地辯解著,心裏已經感到莫名的害怕。

“把門打開!”她冷冷地看著我。

“我沒有鑰匙!”我小聲回道。

“那桌子上的是什麼?”她用手朝客廳的桌子指了指。

順著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了一串亮晶晶的東西,赫然就是一串鑰匙,不安的感覺越發強烈了。

我拿著鑰匙打開了吳依臥室的門,在開門的一瞬間我突然猶豫了,手顫抖著不敢開門。

“讓開!“吳夢依低喝了一聲將推到一邊,自己一個人進去了。我一個人站在門外抱著一絲僥幸,希望吳夢依能夠走出來告訴我她還在裏麵。

“秦風!”臥室裏傳來她的怒喝聲,聽到她的聲音我知道一切都完了。

“她會不會是有事先出去了?”我像一個溺水的人想要拚命地抓住稻草。

“秦風!你這個混蛋給我滾進來!”這一次她的聲音平靜了不少卻越發冰冷了。

“這是她留給你的信!”吳夢依整個人似乎在我一進來的那一刻突然平靜了,潔白的俏臉一絲表情都沒有地遞給我一張信箋。

阿風:

原諒我的離去,雖然我知道你愛我,但我更知道愛一個人很難,放棄自己心愛的人更難。

許多在戀愛中的人會迷失自己,找不到自己,有的人聰明地把自己藏在愛情背後,去收獲滿懷的溫馨與幸福。但我作不了那種人,因為我舍不得讓你犧牲。記得泰坦尼克裏的露絲嗎?如果說傑克死後,露絲也跟著沉到海底,那麼就沒有了那感人至深、賺了我無數的淚水的泰坦尼克號了。愛情的意義不是讓一個人為另一個人犧牲,所以我很開心。

喜歡一個人,是不會有痛苦的。愛一個人,也許有綿長的痛苦,但我依然慶幸我遇上了你並愛上了你!怪隻怪我們相逢恨晚!你也許是屬於我,時光錯漏,流落到蕭雨的生命裏,就像家具店裏一件給人買下了的家具那樣,你身上已經掛著一個寫著‘SOLD'的牌子,有人早一步要了,我來相愛卻不能相戀,相戀卻不相愛。

我以為愛情可以克服一切,誰知道她有時毫無力量。我以為愛情可以填滿人生的遺憾,然而,製造更多遺憾的,卻偏偏是愛情。陰晴圓缺,在一段愛情中不斷重演。換一個人,都不會天色常藍。

我也相信愛可以排除萬難;隻是,萬難之後,又有萬難。這是我更相信的。

我們也許可以同時愛兩個人,又被兩個人所愛。遺憾的是,我們隻能跟其中一個廝守到老。無法廝守終生的愛情﹐不過是人在長途旅程中﹐來去匆匆的轉機站﹐無論停留多久﹐始終要離去坐另一班機。所以……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別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開始的時侯,我就知道總會有終結。

凡事皆有代價,相遇的代價就是別離。

但曾經相遇,總勝過從未碰頭

光陰如飛似逝,不像天涯,亙古長存。所有的尋覓,卻總有一個過程,我曾經害怕永遠也找不到。但事實上我是幸運的,雖然我並不能將你擁有。

愛情本來並不複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嗎?對不起。

我隻能說對不起,我不得不離開,因為不望著會令你流淚的東西,那是唯一可以不流淚的方法。

我不在乎我放棄了些什麼來愛你,我從來沒有後悔!

但是我在乎我在你心中的位置。還記得看曇花的那個夜晚嗎?蕭雨就是那朵豔麗絕倫飄然脫俗的曇花,雖然短暫卻為心上之人綻放自己最美的生命,而我卻又多麼像那第二朵,不管怎樣都比不上她在你心目中的位置。所以……

但我還是感謝上蒼,讓你在我的生命裏路過,讓你在我的心裏駐足

當歲月已在俯首間成為陳跡,鉛華褪盡,青春不再

隻要看到你的安康,隻要你過得比我好

其他的一切真的都不重要

為了你的那句:我是你今生的唯一和永遠

我已無悔

盡管萬丈紅塵羈絆成一個無言的結局

如果有一天我忘記了

就請你從此別再出現

相念是最美的情緒

而相見也許是分離的開始

不曾想過要丟棄這份曾經最美的回憶

隻是不能讓純真的美好消失殆盡

是殘忍也是罪過

可是未來足夠長,長得足以讓你我忘記彼此!也許在我們頭發花白,相遇在街頭的某個角落時,我們會風淡雲輕地微笑著對彼此說:“對不起,我已經不記得你了!”

我走了,不要為我擔心!珍重!

依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