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 1)

公元659年,十九歲,他接他爹的班,考不起功名的後果就是接自家酒館,有人說同鄉的人赴京當了小官,他的女人的美麗對比出他的難看,朋友們說她沒有愛,隻是貪他小財,可他愛,連菜都自己去買,掌櫃的東牆被人拆,衙門要一平米八掉錢來與他拆算,他不幹不幹,掙的並不多可人熟地熟過得還自在,他冒著雪背著恩怨離開,丟下老,丟下少,他是否也曾無奈,有人說那夜他被揍到走路一拐一瘸,興也苦,亡也苦,是否讓人無奈,若一去還回來,不知老家的酒香還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