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鵬遠流落到荒山 鵬遠孤身闖空門1(1 / 2)

第八章:鵬遠流落到荒山鵬遠孤身闖空門

上回書說道:劉彩英夜闖鵬遠家,鵬遠吃驚的問道:“你這般狼狽,出什麼事了?”彩英說道:“我爸半夜闖入我房間,掀開被用皮帶抽打我,我越窗逃跑。夜幕茫茫,無路奔走,隻得到你家過夜。”

鵬遠說道:“你爸到我家找你怎麼辦?不如我送你回家,為你求情。”彩英說道:“我寧死不回家。”這時鵬遠的母親走過來說道:“彩英:你去小屋裏把我女兒的衣服穿上。”

彩英進屋後,張淑清說道:“半夜闖女兒房間,行為不軌。或者她作了****之事,她父親才暴打她,總之不能留她過夜。”彩英在小屋聽見淑清說話很生氣,偷開門溜走了。

次日,彩英的父親劉洋,果然找到鵬遠家,逼鵬遠交出女兒,鵬遠說他和彩英已分手了,她去哪裏不知道。淑清卻說道:“你女兒昨夜來過我家,穿我女兒的衣服走了。”

劉洋聞聽怒道:“那是你兒子把我女兒藏起來了,不交出我女兒我報案。”淑清承認彩英去她家,又從她家出走,鵬遠有推卸不掉的責任,這件事他解釋不清。

鵬遠不想把事情鬧大,被迫同意送彩英回家,送走劉洋後,他依仗他的名聲,通知東城,東城左右地區的流氓,惡棍,請他們幫助尋找劉彩英。

一個星期過去了,沒發現彩英,這一天鵬遠走遍東城,精疲力盡,最後他走到俱樂部門前,坐在台階休息。但見西門汽車站,一瘸一拐走過來一個少女,她叫李明君,身後還跟著一個長辮子少女。明君年方十八歲,方圓臉,高顴骨,青眉杏目,鼻廓口直。身高一米六十八,身穿淺藍色衣服,下穿綠條褲,腳穿托鞋。

《麻衣神相》書中寫道:婦人顴骨高,殺人不用刀。鵬遠找到彩英後,和她相愛,她毀了鵬遠一生,這是後話。數日前,鵬遠和同學李宇春,在商店遇見李明君,還有長辮子少女,通過李宇春,鵬遠認識她。

事後他和付秀靜,在火車站買結婚物品時,遇見她和長辮子少女。有一次他回農村,明君去農村看她二姐,他們曾一路同行。今天他們在俱樂部,又第三次相遇,他們相識時間不長,竟然三次不期而遇。

鵬遠迎上前說道:“你的腳怎麼傷了?一瘸一拐的。”李明君說道:“我的腳湯傷了,你在這等誰呢?”鵬遠說道:“我找彩英,你們是同學,你和道她去哪了?”

明君說道:“她可能在七屯堡,一個要好的同學家。”鵬遠來到七屯堡,沒有找到彩英,他滿懷惆悵的往回走,走到小學校門前,看見兩個男學生打一個女學生。

男學生叫道:“不和我搞對象就打死你。”女學生被打的在地上翻滾著說道:“牛昌也這樣逼我搞對象,我被迫答應他了,我在答應你,那他怎麼辦?”男學生說道:“我給他放血,而你現在跟我走。”

鵬遠見他們太狂妄,上前勸解,兩個學生大怒,一個學生說道:“你是幹什麼的?敢管我們的事?”抬手一拳,鵬遠閃身,順手抓住他,一拳將他打倒。另一個學生撲過來,被鵬遠一腳踹倒,然後暴打他們,直到他們求饒為止。

鵬遠喘息未定說道:“她是我表妹,再敢欺負她,我剁你們的雙手。”男學生說道:“再不敢了,敢問你是什麼人?”鵬遠說道:“在下張鵬遠。”

二人聞聽,驚恐爬起來逃竄。鵬遠拉起女學生,把她送到醫院。女學生叫孫樹枝(真人名姓)她也是彩英的同學,鵬遠問她看著彩英沒?她說彩英早離開東城,可能去昌圖親屬家了。

一年後鵬遠被捕,孫樹枝寫證實材料,證明鵬遠持刀強奸她,鵬遠向法庭提出申請,要求和她當庭對證。法庭同意他的申請,法警將樹枝帶進法庭,她的證言驚動了法庭,法庭無法再進行下去,法官宣部休庭,這是後話。

話說鵬遠離開醫院,來到商店,又巧遇李明君,鵬遠說道:“彩英不在七屯堡,她可能去親屬家了,在沒找到她之前,我不能去她家,你去她家問她姐,昌圖親屬地址。”

明君說道:“我去看看。”二十分鍾後,她拿著一張紙條回來說道:“她姐寫了昌圖親屬地址。”她看看鵬遠又說道:“女人滿天飛,姑娘遍天下,你為何癡情的去尋找她呢?我也可以成為你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