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找到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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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兒那麼多骨頭,咋知道哪根是人的呀!”經理犯難。他當然希望這件事早解決他好早開張,可他不大相信偵探社的能力。

“放心吧。有我們的火眼金睛在,還怕挑不出來?”張揚叫他放寬心,“再說,我們大法醫不是一眼就認出來了嘛!”

經理心寒啊,不得不承認張揚的話是對的。要是陳秉文沒那麼厲害,他店裏的這件事也就這麼過去了。

死者叫大山,其刀功和配菜技術都是一等一的好,他的#人緣也不錯。據方妍姝向他身邊的人了解,大山生前也沒跟人結過仇。

既然大山沒跟人結仇,怎麼會有人對他下這般狠手——根本連個全屍也沒給他留下!

陳秉文好歹挑撿出大部分骨頭,可問題來了:這家夥的肉跑哪裏去了!?

隻有骨頭,沒有肉,陳秉文很難斷定死者的死亡時間!

但方妍姝找到了一些線索——

在這個餐館工作的人都是老板包吃包住,也就是說他們住在一個集體宿舍,大都是兩人一間房。

大山的室友叫筷子,因為筷子人身材瘦高,尤其兩條腿看上去跟筷子一樣,就得了這麼一個綽號。筷子是掌勺的大廚,偶爾也幫幫打雜的做些雜事。

筷子告訴方妍姝,他淩晨十二點多跟朋友唱K回宿舍,那時發現大山已經睡下了。他本人喝高了,倒頭就睡下,早晨被鬧鈴吵醒,往隔壁床鋪一看——大山的床已經空了。

筷子以為他上班去了,就沒多想。他忙把自己收拾了一番,也趕去餐館了。可他到了餐館並沒見到大山的人,問了其他人,他們也說一大早就沒見。

直到現在才知道大山出了這檔子事……

根據筷子提供的情報,方妍姝估計大山被謀害的時間大概就在今天清晨那會兒。

但陳秉文就死者骨髓的變質情況進行推算:大山死於昨晚午夜之前。

方妍姝的調查跟陳秉文的推算,前前後後差了有十個小時。這還不是誤差!

方妍姝當然相信科學的判斷,但一樣也信眼見為實。如果陳秉文的推算是正確的,那筷子昨晚醉酒回去明明就看到大山已入睡——這又怎麼說?

如果沒有確切的死亡時間,偵探社的人根本就無法準確收集其他相關人員的不在場的證明。

桑平一籌莫展,平時都是他布置人去幹這幹那。這一下多了一個死亡時間,就好似多了一條行為準則,桑平拿不定主意該遵循哪個。

雲舟還沒想到這個深度上,他從頭到尾都在看陳秉文在一大堆骨頭裏挑挑撿撿。一個破碎的人形骨架被陳秉文做拚盤似的拚裝在餐桌上。

其他人看的隱隱作嘔,他卻看的興致盎然。要是雲舟不是boss,張揚十分樂意將手上的活兒交給他。張揚負責拍照,以便日後將這些照片當做證據一並交給警方。當然,他也會備份這些照片,粘貼在S.C.D.C的檔案報告裏。

就目前形勢來看,這肯定是一樁命案。雲舟不擔心陳秉文有沒有把死者的骨頭找全,他現在特好奇的是死者身上的肉和腦袋哪去了!

陳秉文挑來撿去,也確實沒發現死者的毛發、頭顱和大部分肌肉組織,五髒六腑那就更不用說了。

他正盡力從這些僅存一百來塊的骨頭上查找大山的死因,就聽金耀之說:

“我找到肉了!”

這雖然不算是喜事一樁,可也算是這件案子取得的一大進展。要平時有什麼發現,金耀之肯定會在陳秉文麵前炫耀一番。可他剛才的聲音裏沒有一絲喜悅之情,更像是隱忍著莫大的痛楚。

陳秉文抬頭一看,見金耀之麵色如菜,手上還拎著一個大塑料袋。

金耀之剛從後堂出來,也就是廚房,他手上拎著的就是死者的……肉!但是已被絞肉機碎成餃子餡的……肉。

金耀之從來沒見過這麼惡心的死法,他甚至無法想象凶手到底是怎麼想的,居然把活生生一個人剝了,骨頭煲湯,肉絞成餡兒!

金耀之本以為後堂是案發第一現場,他就去檢測血跡。可除了絞肉機上又大量被清洗過血跡的痕跡外,其他地方都是幹幹淨淨。

他就問後堂另一個配菜員,“這絞肉機今天用過沒?”

“天天都用。”那人回答。

“你把今天絞的肉給我端上來。”金耀之要求。

於是,那人跟另一個大廚合力將冰櫃裏的裝肉餡的大盆子端了出來。

“這什麼餡兒?”金耀之看那肉色,知覺裏麵不止一種肉類。

“牛肉餡兒。”

“純牛肉?”金耀之問。

“是純牛肉。”

這家餐館尤其牛肉餃子最聞名。

這盆子裏的肉該不會有死者的……

金耀之被這個想法嚇壞裏了。顯然,那配菜的跟他想到一塊去了,他什麼也沒問,隻是捂著嘴跑廁所去了。就在今天早上,他貪吃了一個餃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