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上一個人,是不是會讓人變得自私?”回到家,課本上枯燥的題目讓林旭心裏很煩惱,她偷偷找出鑰匙打開了日記本上的金色小鎖頭,“我覺得心裏好亂,早晨的時候,季天翼居然也早早的到了學校,這是不是心有靈犀呢?反正看見他的時候,我就開心,看不見他的時候,就覺得心裏空落落的,好像少了什麼,即便是課堂上,我也總忍不住回頭,想多看他一眼,這種感覺真瘋狂。……可是,我好想忘了,龐晗也喜歡他,可是他喜歡的人是我呀,下午從龐晗嘴裏聽到他的名字的時候,我就很矛盾,一麵很開心,龐晗這樣的天之驕女也有得不到的,一方麵覺得自己很壞,我們是好朋友呀,即便他不喜歡她,感覺上,也好像是我搶了她什麼一樣,我該怎麼辦呢?”
怎麼辦的問題,其實很深奧,林旭想到半夜也沒有得出結論,第二天還是早早的爬起來吃早飯出門。公交車站點到學校,有一段長長的林蔭路,路邊種的是一種叫稠李的行道樹,外表看起來和楊樹沒什麼太大分別,不過春天會開出一串串白色的小花。這會稠李樹的葉子已經漸漸暈染上了金黃色的花邊,隨著風間或飄落幾片樹葉,林旭走著,視線時而會被栓在路邊的白色京巴小狗或是早早出來健身的人們吸引,獨自看得有趣,直到一串清脆的自行車鈴聲,自背後響起。
季天翼騎車的姿勢,在林旭看來,也是再出眾不過了,他的腿長,騎在高高的自行車上,意態悠閑到了極點,這會見林旭回過頭來,臉上的笑意越發明朗。
“真早呀,自己偷著笑什麼呢?”放緩車速,季天翼側頭問林旭。
“哦,那隻小狗太有趣了,你看見了嗎,它趴在地上,可以隻搖尾巴尖的那一小塊,太好玩了。”林旭喜歡小狗,每天早上都從這隻早起曬太陽的小狗身邊經過,然後笑看它一會,久而久之,小狗倒好像有點認識她了,每天早上她一經過,小狗都衝她搖搖尾巴。
“喜歡小狗,自己也養一個多好,何必眼巴巴看別人家的。”季天翼樂了,有些話他不會告訴林旭,至少現在不會,其實以前他就發現她喜歡這隻小狗了,那時候他還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但是早上從這條路過的時候,好多次看見她走著走著就停下了,然後對著路邊的小狗笑,還小聲誇獎小狗長得漂亮,每次也不多停,最多一分鍾,就又快步走開,那時候他就想,真是個有趣的女孩子。
“媽媽不讓,她不喜歡帶毛的動物。”林旭苦起臉,她喜歡小貓小狗,但是林媽媽對一切帶毛的動物都敬謝不敏,從小到大,她都隻能對著別人家的寵物幻想一下,僅此而已。
“你上車呀,我帶你,省得走路。”又走了幾步,季天翼要和上林旭的步子,就隻能如同慢動作一樣的騎著車,車子快了好控製,但是騎慢了就歪歪扭扭的。他想,其實他騎的自行車足夠大,可以坐兩個人的。
“我不會上自行車,”林旭的臉唰的紅成一片,快走了兩步才對追上來的季天翼說,“我從小就笨,我爸馱我的時候,都得我先上車,然後他再騎。”
“呃?”季天翼其實想到了林旭會拒絕,大早晨的,快到學校了,隨時可能遇到老師或是同學,林旭那麼薄的臉皮兒,肯定不好意,不過他沒想到她拒絕的理由這麼有趣,“那也行,我也可以讓你先上車,然後再騎走。”他故意逗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