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密斯周想了一下,因為他剛才根本沒留意過宋頌的衣著打扮,畢竟他其實很不屑宋頌,連看一眼都覺得侮辱了自己的眼睛,但是仔細想一想,好像也不是完全沒注意到。“看上去和你的差不多,比在when-coma公司的時候要短一些,應該是剪了吧。”
“果然是這樣。”
什麼叫果然是這樣?
密斯周又想了一下宋頌的衣著打扮,但是還是沒有什麼線索,隻能再次問道:“你在說什麼啊?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展顏見他還沒有反應過來,便用手指指著自己的鼻子,衝他笑道:“你覺得我時尚嗎?”
密斯周瞪眼:“我說展代理,咱們人或一輩子,也就是那麼幾十年的事情,所以做事得厚道,說話得憑良心,就您那一身的穿著打扮,擱在路上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擱在這時尚界,那簡直就是設計師中的一朵碩大的奇葩,難道說沒人給您說過這件事情嗎?”
密斯周其實是有名的毒舌,多少人都被他給嗆到過,隻是他很少能嗆到展顏,因為展顏那嘴實在是……唉,不提也罷,男子漢大丈夫,不跟小丫頭片子耍嘴皮子。
還有,他剛才的這番話,雖然說的有些犀利了,但是事實上說的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他說展顏的穿衣打扮是比上不足比下有餘,那也是這陣子的事情,雖然沒有像是貴婦人一樣穿著特別的奢華,穿的也就是中等偏上的牌子,也還是夠不上伊萬諾夫家少夫人這個稱謂,可也是穿著得體,至少搭配的要比很多時尚界人士好太多。
記得展顏剛進when-coma公司那陣子,他就一直在琢磨她身上到底是穿的衣服款式到底是哪位名師的手筆,那麼的品位獨特,又是他從來沒有見過的風格,甚至一度懷疑自己是不是還需要再深造一番,也不敢上前詢問,怕被嘲笑自己的見識,卻不想……
卻不想她壓根穿的就是地攤貨,一身連鞋子,也就是個百八十元的事情,那上麵的汙漬也隻是因為買的是蹭到了未幹油漆或者咖啡漬之類的油汙殘次品,幹脆隨便來個信手塗鴉什麼的來遮掩,虧他還絞盡腦汁,真是想想就醉了。
但是,這也同樣說明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展顏的才華。
明明是穿著地攤貨,也能讓when-coma公司全體設計師熱議評判,可見她的衣著品味也還是不錯的,隻是沒有很好的衣服搭配,她的信手塗鴉及修改,也能看上去很時尚,說明設計才能這種東西,看著是近期才挖掘出來的,其實早就潛移默化的表現在了這位展代理的身上。
“所以說啊,我的打扮並不時尚,沒有什麼誇張的設計,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妝容,就連衣服也隻是人家幫我挑選好的成品,並不是像那些大明星和大設計師搞什麼原創服飾穿在身上,甚至我的發型……呃,也根本就沒有發型,隻是隨便的留長披散著。”在前陣子頭發甚至還有點短過頭,曾經還因為覺得方便,想著幹脆一直留短發得了,後來發生了很多事情把剪頭發的事情耽擱了,再後來又因為自己家那小公主不知道是不是自己不能留長發,很羨慕她的長發,有事沒事就一直摸啊摸的,她也就留下了這長發的小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