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條例

一、條例的含義和作用

條例是國家製定或批準的,規定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等領域的某些事項,或者規定某一機關的組織、職權等項的法規性文件。

它是進行長期的、經常性工作的依據,是保證某項活動順利進行的條、規。條例所作的規定和要求比較原則、概括,所屬單位在具體執行時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製訂適合各自情況實施細則或辦法。

二、條例的寫法

條例類別單一,結構一般分前部和正文兩部分。

1.首部,包括標題、時間和依據等。

①條例的標題一般分為由條例性質和文種構成與由施行範圍、條例性質和文種構成兩種。

②標題下正中用括號注明條例發布和簽發的時間及依據。

2.正文,由總則、規範項目和附則組成。

①總則是關於製定條例的目的,意義,依據,指導思想和適用原則、範圍等的說明性文字,表述簡潔、明了。

②規範項目是條例的實質性規定內容,是要求具體執行的依據。

③附則,是對規範項、目的補充說明,其中包括用語的解釋和解釋權、修改權和公布實施的時間等項內容。條例正文的表達形式一般有兩種:一種是條款式,全文按序列條;另一種是章條式,多用於內容龐雜的條例。

例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1985年國庫券條例

第一條 為了適當集中各方麵的財力,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確定發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

第二條 國庫券的發行對象是:國營企業、集體所有製企業、企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機關、團體、部隊、事業單位和農村富裕社隊;城鄉人民個人。

第三條 國庫券發行的數額由國務院確定,並從當年一月一日開始發行。交款期限,單位交款元月三十日結束,個人交款九月三十日結束。

第四條 國庫券的利率,單位購買的,年息定為5%;個人購買的,年息定為9%。

國庫券利息在償還本金時一次付給,不計複利。

第五條 國庫券以人民幣為計算單位。

第六節 大事記

一、大事記的含義和作用

大事記是機關單位及其業務主管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用來記載日常重要工作和活動以及各方麵大事、要事的一種記事性的特殊文件。

大事記的任務是逐日記錄一個機關的重要工作,供現實工作和曆史研究使用。

一般地說,單位辦公部門負責本單位的大事記工作,各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大事記。為使單位行政事務工作的經常化、規範化,應建立辦公日誌,這就可作大事記的底稿。單位大事記,由辦公部門在收集、綜合各職能部門大事記的基礎上整理而成。

二、大事記內容的選取

1.重大政治活動、社會活動、社會變革;

2.各種主要會議、重大決策;

3.主要法律、法規及規章製度的產生、實施、調整、改革等;

4.機構、體製的重要變革,主要領導幹部的任免及人事變動;

5.重大基本建設的開工、竣工、交付使用;

6.重大科技、學術活動和發明創造;

7.先進部門、先進人物命名、表彰、榮獲各種光榮稱號或獎勵;

8.重大突發事件、災害及主要處理措施;

9.重要來賓、參觀視察、外事活動、出訪;

10.其他需要記載的大事。

三、大事記的寫法

大事記采用第三人稱簡述的方法撰寫在年、月、日之後敘述事件的時間、地點、人物及活動結果。著重寫事,不作議論,力求客觀真實撰寫大事記應注意以下幾點:

1.要經領導簽署存檔,作為資料保存。

2.內容以時間先後為序。

3.要尊重事實,尊重曆史,客觀真實。

例文

×××省人民政府大事記

(××××年×月)

3日,省委、省政府召開電話會議,總結我省前後開展的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情況,部署維護夏季治安工作。省委副書記×××,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到會講話,副省長×××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