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辯狀[例]答辯狀答辯人:××市××罐頭廠。單位地址:××市××區××大街××號。法定代表人:魯××,男,廠長。委托代理人:王××,男,××市××法律顧問處律師。因購銷合同糾紛案,現提出答辯如下:被答辯方訴稱,雙方於19××年×月××日就800噸豬午餐肉罐頭所簽的購銷合同,由於答辯方未履約,給被答辯人造成損失一事,答辯方認為,19××年×月××日雙方所簽合同,並未規定履約期限,交貨日期乃“憑電報關係”。簽約之時,簽辯方確有罐頭可供,係由答辯方生產交外貿出口未成轉內銷。合同規定,款到付貨。簽約後,答辯方將一箱樣品交付被答辯人,被辯人收到樣品並未作任何答複。直至×月下旬,他們找到買方後,才匆忙催促答辯方供貸。卻未按合同約定付款。以致答辯方難以向外貿進口公司提貨。×月××日因價格變動,午餐肉罐頭由滯銷轉為暢銷,外貿公司改變退貨計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答辯人認為,此合同未能履行,責任在被答辯人,既然合同規定“款到發貨”,被答辯人無意恪守,當是違約無疑,無損失可言,有鑒於此,答辯人敬請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第六條、第三十八條之規定,駁回答辯人之訴訟請求,並解除雙方原簽之合同。此呈××市××區人民法院答辯人:××市××罐頭食品廠(印鑒)法定代表人:魯××(印鑒)19××年×月×日

7控告狀——傾聽群眾的呼聲

控告狀是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向司法機關揭發、控訴犯罪分子罪行,請求依法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或附帶民事責任)的書狀。控告狀和檢舉信都是公民或法人對犯罪分子自覺進行鬥爭的武器,隻不過控告一般指“被害人”向司法機關揭發,檢舉一般指“知情人”向司法機關揭發。

控告狀的格式控告狀尚無統一的格式,但約定俗成的格式一般由以下幾部分構成:1、首部。寫明標題文種,並寫明控告人、被控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自然狀況。2、主部。寫明案由、訴訟請求及被告的犯罪事實。3、尾部。寫明受理機關及控告人簽章、時間及附項。有的控告狀沒有上述格式,而是書信形式進行控告。控告狀的格式:控告狀控告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務、住址;被告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務、住址。(被告人身份事項可根據控告人所知情況靈活填寫)事實、理由和請求事項0。(事實與理由)0。(訴訟請求)此致院(公安局)具狀人:代書人:年月日附:1、人證:姓名、住址;2、物證、書證。

控告狀

格式化控告狀[例]控告狀控告人:蔣×良,男,19歲,漢族,××縣人,務農,住××縣××鄉××村。被告人:蔣×,男,22歲,漢族,××縣人,務農,住×××。事實和理由:19××年×月×日,被告人蔣×的父親當著眾多村民,誣陷我和蔣×華偷他家的西瓜。蔣×華的母親得知後,指責我拉攏其兒子去“做賊”。我得知是被告人蔣×的父親故意陷害,於×月×日和我兄將×乾去他家,碰上被告人蔣×。我兄說:“你去年說是蔣×華偷了你的西瓜,現在又說是老弟(指控告人)偷了你的西瓜,到底是怎麼回事?不要誣害人。講話要負責。”被告人將×開口就罵娘,倆人對吵起來。被告蔣×沒吵上三句,轉身氣勢洶洶,一手持柴刀,一手持茅鐮刀朝我們兄弟撲來。被告人的妻子見狀不好,用雙手死死抱住蔣×不放。但被告人蔣×用力太猛,一甩手,刀口將其妻子左手背左側砍傷。被告人看見自己的妻子手被自己砍傷流血,不但不冷靜,反而氣焰更為囂張,又舉刀朝我們兄弟倆撲來,又被其母親抱住,才避免了一場嚴重事件。此事發生後,被告人蔣×不但不認識自己錯誤,反而耿耿於懷,報複之心溢於言表。×月×日下午,我身背5600元現金和換洗的衣服去××江姑媽家幫助幹農活,剛走到山石洞××店門口公路上,正碰上被告人蔣×在此地下車。被告人見是我,用手指著我,對和他一起下車的人大聲喊:“他就是用刀砍傷我老婆的蔣×良!你們給我狠狠地打,打死他!”這時我才知道×月×日蔣×將刀傷其妻的罪名嫁禍於我。於是到他妻娘家××村找來一夥人,有意行凶、找碴子鬧事。我見勢不好,撒腿就跑。大約跑了30米遠,就被蔣×一夥人追上來了。被告人對他們一夥人又說:“給我打死他!”在被告人的煽動下,兩個年輕人將我雙手反銬,其他人用腳和拳頭朝我的頭部、腰部、背部等部位猛踢亂打,我被打倒在公路上。待我爬起來,拚命往前跑,沒有跑幾步,又被他們一夥人抓住毒打:蔣×用手抓住我的陰部,另幾個人用拳頭猛打我的頭部,拳頭鋪天蓋地落在我身上。這時的我,已被打得遍體鱗傷,口、鼻、耳、眼鮮血直流,倒在公路上,再也不能動彈了。當地群眾聞訊趕到現場,見我是本村的人,當即進行勸阻製止。一夥打人凶手仍不罷休,又繼續毒打,引起了群眾的公憤。其中一個青年村民說:“你們不要打人!有問題通過領導可以解決。如果你們還要打,我們都來打,看誰打得贏!”在眾人的製止下,凶手們才被迫罷手。打人凶手待我稍能動彈時,又將我雙手反銬,一邊一人用手挾持著,強拉硬拖,從××洞到××溪的途中,凶手們你一拳我一拳打我腰部,還把我身上準備還姑媽的5600元錢搶走。凶手們將我拖到被告人家中,強迫我跪在中堂裏,又進行毒打。××洞蔣××等十餘人,同村治保主任蔣××及其他群眾,又趕到被告家中進行勸阻時,被告之兄蔣××順手持菜刀從房中衝出,當眾說:“你們來!不管是誰,我要劈死他!”蔣×根同誌合攏雙手抱住蔣××,其妻把蔣××手中的菜刀搶了,才避免了事態的繼續發展。我被打傷、搶劫以後,在村民鄉親們遣責下,被告人蔣×的親屬才將我送往醫院醫治。經醫生診斷,我的頭部重度腦震蕩、外擊傷嚴重,腰部右腎髒破裂。至今尚未痊愈。綜上所述,被告人蔣×誣害無辜,糾集打手行凶、搶劫,致使原告人身受重傷,至今未愈。其行為已觸犯我了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一百五十條,構成了傷害罪、誣陷罪和搶劫罪,並且有非法拘禁他人的行為。為保護公民人身權利不受侵害,請公安機關盡快把被告人蔣×依法逮捕歸案,並責令其賠償給我直接造成的經濟損失50000元。此致××縣公安局控告人:蔣×良代書人:覃×文(律師)附:1、證明人:村治保主任蔣××;2、證言三份;3、診斷證明書1份;4、醫藥費憑證5張。

書信式控告狀[例]豈能容誣告者逍遙法外××市人民檢察院:我是一名誣告受害者,而誣告者至今逍遙法外。在此,我強烈要求貴院依法對誣告者劉×霞提起公訴,追究其刑事責任!事情始於19××年11月。××省××市公安局經濟偵查處會計劉×霞將其父在××市花園路的一間35平方米房屋出租給我單位辦扒雞店。我單位請示有關領導批準並經有關方麵同意,辦理了營業執照。同年12月20日正式營業。租用的劉×霞之父的房子,經雙方協商同意,由劉×霞執筆寫了載有如下規定的協議書:“房租每月500元,有效期四年。”然而開業不久,劉×霞卻擅自把房租由每500元提高到每月1500元,而且要求將她家的每月90元住房租金也由我單位支付。盡管其要求無理,但為了工作,仍然滿足了她的要求。開業三個月,已付給劉×霞4700元。但劉×霞得寸進尺,又單方麵寫了《入股招標協議書》,擅自把房租加碼到每月租金2500元,我單位沒有同意。於是,劉×霞便強行將店裏5枚公章、營業執照及銷售發票和稅票搶走,繼而又封閉店堂,搗毀店內設施。鑒於劉×霞的以上種種行為,我受單位領導委派,將此案起訴到了××市××區人民法院。從此,劉×霞便對我懷恨在心,搞了一些見不得人的活動。她指使其弟媳吳××等人,找到一個完全憑正常程序辦戶口、且與我根本不認識的人(我單位也根本不管辦戶口的事),套問辦戶口花多少錢,是不是找的我。在該人一再表示與我根本不認識的情況下,他們卻編造了我“為劉×愛人蔣×定辦戶口收受日立彩電3部、黑白電視1部、永久自行車1輛、鬆源雙缸洗衣機1台”等誣告內容,由劉×霞執筆,以其父親的名義將誣告信發往省公安廳等領導機關。然而假的畢竟是假的。經過省、市有關方麵的聯合調查,終於查清了事實,證明我所謂“受賄”一案,純屬劉×霞誣告陷害,並將此案以“誣告罪”移交××市人民檢察院查處。參與誣告的同案犯吳××被依法逮捕;但策劃組織這一誣告案的劉×霞卻依然逍遙法外。尤為惡劣的是,在省、市有關方麵調查過程中,劉×霞仍在編造誣告材料,讓別人抄寫或署名,繼續對我進行誣告,企圖置我於死地。為此,我強烈呼籲貴院秉公執法,立即對誣告者劉×霞提起公訴!特此控告。控告人:李×真代書人:×××(律師)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