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撞上身(千草)
楔子
煒羽——一個當今亞洲娛樂圈中沒有人不知道的名字,
自三年前出道後,一路紅到現在。第一張專輯《化羽》僅一個月,銷量就突破了一千萬張,成為了娛樂圈中的一個奇跡。而其成名曲《給你傷心,給我淚》更是紅遍了大街小巷,成為無人不知的名曲。
此後,他不但在歌壇發展得如日中天,更是跨足影視、廣告。他——成了娛樂圈中的不敗天王。人們稱呼他為“羽王”。
平凡中的平靜
可以收藏點點
因為快樂
所以堅持
“……抱著你的手是如此的顫抖,為你而哭泣的心在告訴我要放手,對你的愛成了你的負擔,讓我們在鏡中失去了彼此……”
市第一中學的校園廣播在午休時間依舊放著煒羽新專輯中的主打歌曲。以期放鬆一下“辛苦奮鬥”了一個上午的學子們的情緒。
煒羽——現在亞洲最紅的藝人,光是從他一年交稅近一億美元的數目來看,就可想而知他紅的程度了。特別是在學生群中,迷他的人比比皆是。無怪乎校園的廣播台每天必放一首他的單曲,籠絡眾學生的心。
三年三班的教室,在午休期間一如往常,打鬧者有之,學習者有之,閑而無事者更是有之……而丁思菱,正是那閑而無事者中的一員。
拾好吃完的便當,丁思菱閑閑地坐在座位上,單手枕著頭,側耳傾聽著廣播裏煒羽的歌,順便無聊地哼上幾句。
高三啊!是花樣歲月轉換成黑暗地獄的年代,但她卻依然悠閑有致,置書本於不顧。原因無它,隻是她怕麻煩。
例如:清掃地板一般人都會先掃地再拿拖把拖地,而她會很幹脆直接用拖把拖一遍了事;去商場買鞋子她曆來買不用係鞋帶的;上小學時,老師教加減乘除,她把計算機拿出來按。總之她向來是能輕鬆就輕鬆,不和麻煩沾上邊是她的座右銘。
對於讀書是件很麻煩的事,既費腦力,又費體力,這是她上幼稚園學前班時就認清的事實。於是小小年紀的她,很聰明地從小學一年級起,把成績維持在班裏的中等水平,隻要成績不是太差,不會回家惹來老爸老媽的炮轟,她很樂意把成績維持在這水平。省心又省力,一舉兩得!
就算升上了高三,她依舊死性不改。到了高三學校開始按成績分了快慢班,對於成績一向保持平平,不會自掘墳墓卡上前十名的她來說,理所當然地分到了中段班。盡管身居中段班,但她依舊很努力地保持著高一到高二的“輝煌記錄”,把成績穩穩地定在了中間。凡舉考試,不管是大考、小考,在全班五十三人中她的排名永遠是在二十六名二十九名之間,上不去也下不來。維持著她的中庸之道。
瞟了一眼坐在鄰桌一邊吃著午餐便當,一邊翻著音樂雜誌,和她一起被編入三班的死黨馮可可,她懶洋洋地開口道:“可可,你在看什麼?”閑得有些無聊了,幹脆和死黨聊聊天,打發時間。
“煒羽啦!”馮可可一雙眼睛貪婪地盯著雜誌上煒羽的照片。好帥,帥得她快要流口水了。
“你又在看煒羽。”丁思菱伸長手臂從死黨的手中搶過雜誌,扶了扶眼鏡,看著雜誌上的照片說道。
想想看也真有些不可思議,像她這種基本上對任何明星都不會有太多興趣的人,居然可以和可可這種狂迷煒羽的人——即典型追星族成為死黨,真是奇哉,怪哉也。怪不得常聽人說世界真奇妙,怪事一大串。
“還我啦!”馮可可放下手中正在吃的便當,一把搶回雜誌,“給你這種不懂得欣賞煒羽的人看,看了也是白看。”隻有像她這種煒羽迷才是值得擁有這種雜誌的人。
“我怎麼可能會不懂得欣賞。”丁思菱伸了個懶腰否認道。
“你懂得欣賞他?”馮可可對她投以明顯的懷疑眼神。
“當然!”她很桀傲地把頭往上一甩。可可也太小看她了吧。
“那好,我問你,煒羽的年齡?”
“二十五歲。”太簡單了。
“星座?”
“天蠍座。”問這問題會不會太無聊了點。
“身高?”
“一百八十五公分。”
“血型?”
“AB型。”
“喜歡的顏色?”
“白和黑。”唉,老拿這些簡單的問題來問她,還有完沒完,是她太高估了可可,還是可可太低估了她?
“他喜歡的娛樂?”
“開賽車,OK!”丁思菱終於忍不住翻了翻白眼,“小姐,這些煒羽的基本資料你每天都在我的耳朵邊嘀咕,我聽了都快會背了,怎麼可能還會不知道。”
“也對。”馮可可好笑地搔了搔頭。她是好像天天都在對思菱說耶。
丁思菱看了著雜誌封麵上煒羽的照片,不得不承認,他是一個很帥的男人,但是……“你有必要那麼迷他嗎?他隻不過是長得比較帥而已。”天天收集煒羽的海報、專輯、雜誌,可可不嫌累?
“比較帥,天!你有沒有搞錯,他哪裏是比較帥而已,他簡直是娛樂圈的第一帥哥,你看他那深邃的深藍色眼睛,性感的嘴唇,飄逸的長發,還有那可以為任何女人擋風遮雨的寬闊肩膀,混血兒的他就像是中世紀上流社會的貴族,優雅又神秘……簡直讓女人迷死他了。”馮可可一臉沉醉地說。她就是一個深陷於煒羽的魅力之中的人。
有她說得那麼誇張嗎?丁思菱再次懶懶地瞄了封麵上的照片一眼,“可是你不覺得他的長發讓他看起來比較像人妖嗎?”
“人妖?!那是灑脫不羈!!!”人妖?多麼可怕的名詞!思菱怎麼會覺得煒羽像人妖?“你的眼睛沒問題吧。”
“可可,我隻是近視,並沒有亂視。我看得清煒羽長什麼樣。”丁思菱不客氣地賞了個衛生眼給死黨。
“誰讓你的度數那麼深,我會懷疑你的眼睛有問題也是情有可原。”七百五十度的近視,夠深了,“我看你不如去配副隱形眼鏡吧。別再戴這副黑眶眼鏡了,感覺土土的。”馮可可建議道。思菱的眼睛是屬於水汪汪惹人憐惜型的,可她卻偏偏喜歡用她那副老土眼鏡遮掩起來。如果思菱把眼鏡摘掉,再把頭發放下來,一定會很好看。
丁思菱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算了吧,這眼鏡從初中就開始陪伴我,已經五年了,我都用習慣了。”戴隱形眼睛還得每天清洗,對著鏡子戴上、摘下,太麻煩了,不符合經濟效益。
“對了,下星期天有煒羽的演唱會,一起去吧。”馮可可轉了個話題。星期天煒羽的演唱會她可是期待了好久。
“演唱會?沒興趣。”丁思菱僅考慮了0.01秒就對馮可可的提議做出了回答。
“別這樣嘛,”馮可可猶不死心地掙紮道,對於自己喜歡的東西總是想要旁人也喜歡,同理可證,對於明星也是如此,“大不了我請你去看好了。”她牙關一咬,心一橫地說道。可憐她的荷包又要大出血了。
天知道煒羽的演唱會的門票有多貴,若不是父母都在大公司當經理,每個月給她的零花錢還算多,她又怎麼可能會有這個閑錢去看煒羽的演唱會。
“不用了,我是真的不想去。”她隻想窩在家裏,睡睡覺、看看電視、聽聽音樂、享受享受生活,“如果我想去的話,也一定會自己花錢買票。”她的父親在警局當局長,母親是一家中型公司的老板,每個月給她的零花錢雖算不上很多,但攢起來卻也足夠去看煒羽的演唱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