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你能幫我換胎嗎(上)(1 / 2)

失戀一定痛苦嗎?未必。

李都平失戀了,並不痛苦,反如釋重負,有種解脫後的輕鬆。她和唐欣欣本就不合適,又尚未深愛,如此分手,不是很差的結局。

對女孩子說不不容易,李都平做到了。他不小了,不是遊戲愛情的年齡。好在兩人在歡快氣氛中分手,已足令人欣慰。

李都平不是第一次對女孩說不,五年前他曾做過同樣的事。不同的是,他喜歡那個女孩,很喜歡。如果時間能倒流,他即使選擇一萬次,也不會有一次選擇離開。

李都平看女友不少,但多半是談結婚,什麼工作、薪水、待遇、房子,真正意義的戀愛隻有三次,那是第二次。

第一次戀愛不好說什麼時候,對方是他同村女孩,大他兩歲,對他好得不得了。他小時候叫她姐,記不得什麼時候不叫了,女孩始終自稱姐,直到現在。嚴格說那不是正式戀愛,兩人沒明確關係,但感情清清楚楚。家裏沒想過他能考上大學,所以高三時,母親去為他提親。女孩的父親嫌他家窮拒絕了。

這次戀愛的後果,是李都平不僅考上大學,還是重點大學。

女孩沒他幸運,被父親嫁給一個有錢的混子。不到兩年,混子酒後駕駛,把拖拉機開山溝裏栽死了,孤兒寡母不易,雙方老人卻同時選擇撒手不管,原因是女孩為兒子起名狗娃,盡管這孩子和大黑狗沒任何關係。

第二次戀愛在大學,真正開端在第一次結束後。對方是他同班學習委員,白石縣委副書記的愛女。一次勞動周,女孩失足滑進山坳,同學們繞路去尋,李都平直接從女孩失足的位置滑下,兩人在一處舊日本工事洞呆小半天,言談甚契,誌趣愛好多有相同。此後,兩人接觸日多,共同激勵。他能考上大學,女孩有一定功勞。

大學後,兩人書信來往。直到大二,女孩來信示愛,兩人正式開始。分別的日子很多,他們來鴻去雁,書信傾訴思念。大學畢業前,女孩哥哥出現在李都平校園,說女孩要考研,以後還考博,請他自動離開,條件是為他家分塊好地,再為他安排個好工作。

年少衝動的李都平大受刺激,再考慮兩家的現實狀況,默默選擇了離開。畢業後,自尊心受損的李都平沒回日思夜想的家鄉,獨自留在異鄉異省。不知情的女孩沒糾纏,念研究生,但沒考博,現在家鄉省城做記者,兩人未再見麵。

第三次就算唐欣欣了,一個月短暫戀情,戀是戀了,愛根本談不上,與前兩次沒法比。再一再二不再三,也許這段戀愛本就不該發生。

郊外打車不易,還是夜間,李都平走老遠沒碰上一輛車,默默回顧自己愛情經曆。

“下一個會是誰?真命天使何時能出現?”行走在路燈的街邊,兩側是空曠的原野,李都平這樣問自己。

一部夢幻的紫色在燈下閃耀,一長發女子俏立車邊,腳旁放著架車、套筒扳手和備胎。車是豪華的蘭博基尼,人是三日前哭泣的美女,李都平認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