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印的“三病”與“六忌”
我國印章曆史悠久,據可靠資料,遠在三千多年前的殷代,已盛行刻字技藝(如甲骨文)。《尚書》載:“湯以印與伊尹”,可知商代就已風行用印章了。周代的印章(稱為“周璽”),多以青銅為材質,上刻的文字為“籀書”。秦代由“籀書”演變為“篆書”,印文自然多為篆字。秦印一般分為“官印”、“私印”(私人姓名印)、半通印幾種。
漢代印章達到空前的燦爛輝煌,印文以白文(陰刻)居多,由“小篆”演變為“繆篆”。特別是“官印”,篆法平直方整近似隸書,渾厚古樸,外樸內巧。而漢“私印”種類繁多,從印文製作來看,有白文、朱文(陽刻)、朱白文相間、回文印、圖案邊印、肖形印等;從形式上看,有一麵印、兩麵印、多麵印、母子套印、巨印等;從字意來看,有姓名印、別號印、吉語印等。齊白石曾說:“刻印,其篆刻別具天趣勝人者,惟秦漢人。秦漢人有過人之處,全在不蠢,膽敢獨造,故能超乎千古。”
中國的篆刻藝術,到了明清,才迅速發展起來。印學書籍紛紛出版,而且形成了許多卓有成就的印派,名家輩出,逞一時之盛。
吳昌碩,為近代罕見之詩、書、畫、印全精大師,堪稱四絕。他精善周代石鼓文,善以金石文字的筆法來寫字、作畫、治印。他的篆刻藝術氣魄雄偉、天真渾厚之處為以前名家所不及,被稱為近代印林大家。
齊白石,“他以木工刀法用於篆刻,形成了雄壯、爽快、肯定的風格。苦學秦漢,特別是對漢官印中的將軍印、急就章有突出的心得”(陳壽榮《怎樣刻印章》)。
刻印,又名治印,因自古治印多用篆字,故稱“篆刻”。古今說到好的刀法,有三個要素:一曰“準”,在用刀時看準筆畫的邊線,不可馬虎;二曰“狠”,下刀有氣魄,一氣嗬成,淩厲凶狠。三曰“勻”,和書法一樣,要有起筆、收筆,行刀講究用力勻,一刀到底,收刀時要穩要慢,力避“失刀”。
治印“三病”為:見聞不博,學無淵源;偏旁點畫,湊合不純;經營位置,妄意疏密。
“六忌”為:一忌“光”,筆意刀法全無,隻求整齊;二忌“滑”,不認真寫印稿,草率行刀;三忌“板”,生硬板滯;四忌“勻”,橫豎如一(方塊病),不求古致;五忌“弱”,毫無氣魄;六忌“粗”,苟且了事,有傷大雅(見《怎樣刻印章》)。
篆刻,是書法、繪畫、雕刻三結合的藝術,而書法是最重要的,刻印猶如作書,講究結構、章法、筆法、刀法,雖為刀刻,卻具書意,因此有“鐵筆”之說。
齊白石的《論印》詩寫道:“做、摹、蝕、削可愁人,與世相違我輩能。快劍斬蛟成死物,昆刀截玉露泥痕。”
譯成白話為:世人治印,有的做作,有的死摹古人,有的不是刻而是“刮”與“削”,甚至刮削得如蟲蝕剝落的模樣,看不出筆意,若提倡這樣錯誤的治印方法,令人發愁。我們不趨此風,講究“刻”和“寫”,似英雄斬蛟,似快刀割玉,果敢而痛快。
篆刻以篆文為主,故需通曉篆文,忌誤刻、錯刻。
篆刻以厚重為最佳之境,忌脫離漢印深穩厚重的基礎,去追求無根無源的“新”與“奇”。
著名書法篆刻家鄧散木(卒於1963年),其寓所名為“三長兩短齋”,“三長”者:詩、書法、治印;“兩短者”:畫與詞。他認為“三長”中,以治印為第一。沈禹鍾老先生曾評其治印:“三長兩短語由衷,自許平生印最工;巨刃摩天空一世,開疆拓宇獨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