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作文忌“粗口”、“俗口”
最近網絡上聲討騰訊的事件,風生雲起,石擊波揚,鬧得頗為邪門。而官方公開出版發行的《計算機世界》雜誌,更是聲色俱厲,赤膊上陣,刊發了《“狗日的”騰訊》的醒目文章,並有一張小企鵝身插數刀的配圖!
於是,“狗日的”一語,像傳染病一樣風行開去,後之作文者、跟帖者,無不驕傲地、憤怒地、鄙夷地予以濫用。仿佛不用“狗日的”一語就顯得不時尚,就“土老帽”了,就不足以傾瀉心中的萬千情愫。魯迅先生當年就嗬斥過國罵“他媽的”,若老人家九泉有靈,不知對這新的國罵作何感慨?
粗言俗語中,用“入”和“日”,表示男女交媾,並由此變為一句極為惡毒的咒罵人的痞話。
這在古今文學作品中不乏其例,常出現在一些人物的口語中。
“這小狗入的,忒也嘴尖”(《古今小說》)。
“騷精淫婦娼根,被人入昏了”(《醒世恒言》)。
而現代文學作品中,“入”和“日”也時或見之。
“我日你娘,你這麼眼中無人”(峻青《黎明的河邊》)。
文學作品中,為了表現人物的粗俗、橫蠻、無知,使用“粗口”、“俗口”,是一種藝術手法的運用,自當別論。二十多年前,北京作家劉恒就寫過一篇很有名的小說《狗日的糧食》,人們並不以為怪,因為這種“粗口”、“俗口”,不是指向生活中具體的人和單位。而《“狗日的”騰訊》,出現在公開發行的刊物上不說,鋒芒所指的是實實在在的騰訊,顯得粗俗不堪,橫蠻無理,而且炫情、惑眾,就不能不引起世人矚目了。
在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應酬,出於我國禮儀之邦的風尚,出於對對方的尊敬,出於對本體生命的自尊、自愛,是應禁絕“粗口”、“俗口”的。作文亦如此,尤其是針對真人真事的文章,即便是有理有據,可鞭撻、可譏諷、可勸誡,但要杜絕謾罵。“謾罵不等於戰鬥”,應是至理名言。
古人說:“言而無文,行之不遠。”這“言”包括說話和作文。意思是說話和作文如果不文雅,肯定是傳播不遠、不久的。
餘雲華所著的《醜語大觀》一書中說:“醜語即詈詞,顧名思義,主要指罵人的話。”而“狗入的”、“他媽的”之類“粗口”、“俗口”,屬於“性醜語”。以“性醜語”進入說話和作文,對人對己,對整個社會的風氣,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豈可不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