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刀斬斷是非根
馬、牛、羊、雞、犬、豕,在我國稱之為“六畜”,古代的祭祀和食用,自然離不開它們,於是便有了屠宰這個行當,從業者稱之為屠夫或屠戶。
在《史記》中,赫赫有名的刺客聶政,便曾是一個屠夫。“政乃市井之人,鼓刀以屠。”但他似乎是專門殺狗的,“客遊以為狗屠。”
曆代的屠夫,奉樊噲或張飛為祖師爺,他們認為這二位是殺豬出身,又名重一時,為這個行業增添了光彩。
但在過去,屠宰業是被人看不起的。“孟母擇鄰”就是一個家喻戶曉的故事,她為了孟子的前途,不願與殺豬的屠戶為鄰,以免受到影響,因此搬家。
明代開國皇帝朱元璋,傳說他曾為屠夫寫過一副極為有氣勢的對聯,對屠宰這個行當讚揚備至:“雙手劈開生死路,一刀斬斷是非根。”
屠宰是個又髒又累的活計,比如殺豬,“屠夫捉紮活豬要有過人的臂力,先將豬蹄紮緊,綁在長凳上,以尺許尖刀刺喉致死,放血於盆中(血可食用,也可做家具塗料),然後在豬蹄間割一小口,用細鐵條通豬身皮肉之際,打氣使豬身胖起來,置於大燒鍋開水中,燙皮刨毛,再破膛取出髒腸(稱為下腳或下水),洗淨豬身,割下頭蹄,從脊間劈成兩爿,屠宰才算完成”(《三百六十行大觀》)。
因為屠宰畢竟是將一個個生命斷送,按迷信說法,屠夫“罪孽深重”,於是有了不少禁忌。殺豬講究“一刀清”,即一刀就要令其致死,多殺一刀則豬多受一份罪,恐有報應;進刀時要念幾句“超生經”,表示豬雖死卻可以投入人胎,轉世做人;殺豬後刮毛時,豬頭上留下巴掌大一塊豬毛,豬尾上也要留下三寸來長的一截豬毛,意為“有頭有尾”,燒過紙錢後,再去毛一盡。這是老上海屠夫殺豬的“規矩”。
“下刀時禁忌小孩看,禁忌小孩捶豬、攪血”(任騁《中國民間禁忌》)。民俗是怕驚嚇了兒童,這是很有道理的。兒童天真、幼稚、脆弱,看到這血肉淋漓的場麵,會在情感上承受不了,會產生負麵的影響。
現在,城裏的大型肉類加工廠,屠宰已是機械化和自動化了。但鄉下殺豬,仍是沿用古老的屠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