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無根之痛(1 / 3)

第三章無根之痛

沒有公民身份的上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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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找到鄉政府,卻不敢進去。

黃兵說,在河北,這是她第一次冒著膽子到鄉政府上訪。記得那天天氣晴朗,剛下過雪,屋頂樹枝田野裏,經太陽一照,都是白晃晃的。她曾預感到,這是一席希望的祥光。

公公婆婆和跛子老公,都走親戚去了,是吃喜酒。本來也叫她去的,她謊稱身子不舒服,偷偷跑到了鄉政府。不為別的,就為逃避災難,結束一種屈辱的不倫生活。然而,當鄉政府醒目的吊牌出現在麵前時,她卻猶豫了,或者說膽怯了。對了,還有鄉黨委的吊牌,與鄉政府吊牌對稱地掛在一起。一幢猥瑣的小樓,因了門口這一左一右,一紅一黑的吊牌,頓生了許多威嚴。這使黃兵心裏掠過一個不祥的閃悠:公公曾經常在不同場合炫耀,在這個地方,無論社裏村裏,還是鄉上,沒什麼擺不平的事。自己的請求會有效果嗎?何況,自己根本不認識鄉裏的人,也沒有村裏開的介紹信。可是,不找政府又找誰呢?婆婆、老公、左鄰右舍,哪個不知道她的事,可誰能幫得了她。就這樣屈辱地過,像她婆婆說的那樣,認命?不,她寧願死,也絕對做不到。她不斷說服自己,終於鼓起勇氣,從兩個吊牌之間走了進去。

可是,沒有想到,她要說的話還沒有說出,就被噎得啞口無言,幾乎是落荒而逃……

過程簡單而明了。接待她的鄉文書很年輕,態度也很好,先是客客氣氣地問,你找誰?她說找鄉政府領導。領導不在,有什麼事,就給我說吧,我會認真處理。哦,謝謝。她彙報說,我是從四川被賣到河北的,不適應這裏的生活,想遷回去。啊,賣來的?有什麼證據嗎?本來,聽說是被賣來的,文書已有所警覺。可是,是呀,有什麼證據呢,除了自己,誰能證明。見她支支吾吾,文書又安慰說,別急,把你的身份證拿我看看。她更沒譜了,哪裏有什麼身份證?從出生到現在,她還沒有見過那玩意兒什麼樣的。見她一臉茫然,文書扶了扶眼鏡,又耐心而迷惑不解地問,你即使是外來人口,也該有暫住證啊。在文書一連串的追問下,她有點心慌了,暫住證,她更連聽也沒聽說過啊。文書臉上的懷疑明顯加重,態度也顯得生硬,讓她說說四川話。她更緊張了,四川話,自己還是小時候說過哩,自到河北後,她一講四川話,就被別人哄笑,逼迫硬學邯鄲話。可沒想到,她的邯鄲學話,竟與邯鄲學步一樣的結果,學會了當地話,四川話倒慢慢生疏了,遺忘了。此刻,欲要刻意找回,卻所語無倫次。沒說上三言兩語,就回歸到一口地道的本地話來,間或間,還夾帶著明顯的鄉言俚語。文書有些慍怒了,仿佛遇見一個江湖騙子,叫她別浪費時間了,快快走人。

黃兵灰溜溜地退出了鄉政府大門,踉踉蹌蹌回家,什麼也不敢說。舊問題沒解決,又陷入了新的迷惘與恐懼:關於她的公民身份,包括戶籍、身份證和暫住證。

此時,黃兵才意識到,自己是一個沒有身份的人。事實上,自她出生以來,這些問題就一直圍繞她,隻是她並不清楚。由於長期足不出戶,也未曾因此而糾結,她總是昏昏糊糊地過著簡單的日子。可是,這樣的日子過不下去了,才讓她如夢方醒。她不怪鄉政府,隻怪自己,還為自己剛才的尷尬而懊惱。顯然,要遷移回川,擺脫噩夢,必須首先解決自己的身份自由。對其他的人,這也許是個再簡單不過的問題,既然在中國的土地上出生,就屬於這個國家的公民,就該擁有這個國家的合法身份,哪怕是暫住證。早在1958年1月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頒布的《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就明確規定:“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即便棄嬰,也要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但是,對黃兵而言,這卻好比是登天。隨著交流的深入,我才了解到,其實,時至今日,眼前這個女人,豈止是沒有真實合法的身份,甚至不清楚自己的準確來路。

請問能先介紹一下你的基本情況嗎?比如姓名、年齡、家庭、老公和孩子,還有工作等,不要顧慮,要真實。

那天,我采訪黃兵。

線索是老婆提供的。管了20多年戶籍的老婆對我說,你要了解暫住人口,我們正在幫助的黃兵就是一位,太典型了。

為了緩解一下交談氣氛,落座,泡上茶,我一路微笑和寬慰。黃兵趕緊謙恭地起身,躬著腰,拘謹地回答,好,好的,動作似有些條件反射。我趕緊示意她坐下,語調依然刻意輕緩隨意。她複坐下,又訕訕地補充了一句:“周老師,我沒有顧慮,什麼都可以說,如能幫助我落戶,就謝天謝地了。”

我這才注意打量了一下眼前這個女人。年齡很難判斷,如果城裏,該是四五十歲樣子;而在鄉下,應該是三四十歲吧。而實際情況是,一個飽經風霜的鄉下女人,在城裏打工,說不清年齡和身份。略顯黑黃的臉,刻意擠出來的微笑,掩飾不住一絲隱藏很深的彷徨和憂鬱。紅色的羽絨服,袖口和領都微微泛白;打著補丁的牛仔褲,絕不是街頭操哥操妹流行的款式;沾滿黃泥巴的膠鞋,與衣褲顯得很不協調。這才想起剛才她的堅持。她剛從建築工地請假趕來,接受我的采訪。本來是要在天然居茶樓談的,走到茶園門口,在舉步跨入的一瞬,麵對裏麵豪華的大堂,優雅的茶座,撲麵而來的暖風,特別是衣著講究的城裏茶客,她一下猶豫了,帶著一種強烈的拘謹與不安,連連說不行不行,周老師,我這個樣子進去,大家會見笑的。初次見麵,我隻好尊重。我們的臨門一退,浪費了茶樓迎賓小姐許多表情。

就這樣,我們開始了交談。

遠景樓側,東坡湖畔,在水一方的露天茶座。天氣陰沉沉的,典型的成都平原冬景。微風有點刺臉,空氣中彌漫著淡淡的潮腥氣,似乎要為一個冬的寒冷與殘酷作證。

她說,“我現在的名字叫黃兵”,且特別強調,是當兵的兵,而不是彬彬有禮的彬。我頓生納悶,短短的一句介紹,就似乎包含了許多謎。現在的名字,那是否表明還有過去的名字?當兵的兵,一個女人,為什麼取個男人名?進一步的交談,方知這位後來被我形容為該得“中國最長暫住獎”的女人,實際的情況比我想象的還要複雜。於是,我就姑且叫她黃兵。黃兵說:“聽我姐姐說,我本來叫王彬,被賣到河北邯鄲時,那裏的人聽人販子的四川話,王黃不分,就聽成了黃;怕被公安查到,或是我長大後找回老家,就故意將我原來的彬,改成了兵。我又不識字,他們糊糊弄弄地叫,我糊裏糊塗地應,就這樣二十多年就過去了。”

關於黃兵的姓名,好像就這樣說清了;但談到年齡,似乎就要複雜得多了,複雜得令人難以相信。

黃兵說,她一直以為自己今年該40歲了。可是,這次從河北逃回來,大姐才告訴她隻有36歲,大概出生於三四月份。大姐說,她出生時,外麵的麥子和油菜都正在灌漿,還沒有黃哩。“那麼,你的戶口簿或者身份證上,寫的是什麼時間呢?”我問。黃兵卻告訴我,她沒有身份證,不是丟了,而是從來就沒有見到過,也不知他們給辦沒有。她說的他們,是指她的公公婆婆,他們一直掌控住她的一切。

黃兵的出生時間,一直有兩個說法:一個是河北邯鄲的,戶口簿上麵寫的是1971年冬天;一個是四川眉山的,聽她大姐說是1975年春天。黃兵說,她相信她大姐說的,畢竟是親姊妹嘛,同一個父母,哪能記錯;何況,村裏人都說,當時村裏與她幾乎同時間生的,還有兩個男的,有名有姓的。人家還奇怪哩,現在當官的都興把年齡改小,你黃兵怎麼一下大出4歲多。我問起她的孩子,欲進一步印證她的年齡。她回答,兩個女兒,一個21歲,一個19歲。我以為聽錯了,再一次確認後,又甚至懷疑,也許黃兵說的年齡並不真實。可是,當我追問時,黃兵的眼睛一下濕潤了,不隻是親情和思念。從擺談中,我雖然也明顯感覺得到,她很愛也很牽掛兩個女兒,但幾十年的冷暖人生,留給她的並不是親情的相依難舍,而是人性的醜惡和命運的淒慘、無奈與掙紮,浸漬了她的整個曲折人生。甚至可以說,所謂親情,殘存在她記憶中的印痕,更多的隻是傷害。

我是唯物的,本來不相信所謂命運。但是聽了黃兵的講述,卻很難離開“命運”去解釋眼前這個女人。

無中生有的戶籍不屬於她

提到自己的被賣,黃兵有刻骨銘心的痛。

黃兵強調是賣,而不是拐賣。因為真正賣她的人,是她的親生母親,還有二姐,而非流竄作案的人販子。麵對我的采訪,她仍顯得憤憤不平。她說:“我至今仍不明白,我媽媽為什麼見抱養人家對我好,就不舒服,就要把我抱走。後來我才知道,她們將賣我所得的800元,用來繳納了二姐超計劃生育罰款。要是我一直在黃家,哪裏會落得這樣慘!”黃兵的幽怨,仍係於母親和二姐;而情感,則停留於黃家,她記憶中唯一留戀的家。

黃兵說,黃家繼母已經過世了,但繼父黃紹康仍然健在,身邊無人,她經常以女兒身份,去看望老人家。說這話的時候,正好一位乞討者過來。四十多歲的男人,身挎一個舊黃包,雖腳有點跛,但身體還健實,弄不清是真的走投無路,還是坊間的職業乞家。怕打擾了我們的談話,更怕善良被欺騙,我即刻對乞討者揚了揚手,說去去去。黃兵卻不由分說,利索地從衣兜裏掏出兩元錢,麵帶微笑遞了過去,什麼也沒有說。我感覺到自己的不妥,也趕緊掏出10元,遞給了乞討者。乞討者口說感謝感謝,好人好報,高高興興地走向了另一桌茶客。

黃家的溫馨彌足珍貴,可惜時間太短。

黃兵說,她在黃家待了一年多,母親就把她帶走了,帶到了仁壽。沒有原因,原因就是黃家對她好。我想未必是這樣,至少後來的情況證明並非這麼簡單。說是到二姐處,二姐卻根本顧不上她,把她到處送人寄養。又回歸出生時的日子,像一個多餘的人,東一家,西一家,開始了沒有暫住證的漫長暫住。隻是,以前的經曆是大姐告訴她的,現在卻是自己的親身感受;以前暫住於一雙雙陌生的手腕,現在暫住於一個個陌生的人家。黃兵告訴我,在離開黃家時,黃家人和她都依依不舍。可是沒法,孩子是媽生的,得由媽做主,想養就養,想送人就送人。

從此,厄運就如惡魔般纏上了她,斬不斷,理還亂,一直跟隨她20多年。

噩夢開始的情景,黃兵永遠也忘不了。

大概是1987年,黃兵割豬草回來,見家裏站著兩個陌生男人,40來歲。母親和二姐都以從未有過的親切熱情,招呼著她,“幺女”、“妹妹”,聲聲交織在一起。先還感到莫名其妙,當聽母親說,要把她帶到一個很遠的地方時,她既感突然,又似乎在意料之中。所不同的是,她幾乎是不假思索,就隨口而出,好嘛。不是習慣了流離,習慣了無根的生活,而是仁壽幾年,她受的苦實在太多。特別是那姓劉的和姓方的兩口子,簡直就是虐待狂。何況,母親和來人都說,那人家沒孩子,特別喜歡女兒。她心裏懷揣夢想,也許和黃紹康家一樣吧,那就好了。

黃兵說,隨著年齡的增長,她開始逐漸懂事。她總認為,小孩子挨打挨罵,主要是懶,不聽話。因此,隻要勤快,聽話,大人就會喜歡的。特別是像她這樣,抱養在別人家,遠離親生父母的孩子。於是,她非常勤快,做飯、割草、放牛、喂豬、掃地,見啥幹啥,甚至還常常給那姓劉的和姓方的養父養母捶背捏腳。可是,她幼稚而天真的信念很快被摧毀了。她的懂事和勤快,不僅沒有換來養父母的愛昵,反而是變本加厲的虐待。吃不飽,穿不暖是常事。黃兵眼含淚光說,一次,她割了滿滿一背簍豬草回來,餓得眼睛發花。她問養母,媽,有沒有飯呢。養母把臉一黑,沒好氣地說,瞎了,灶頭上不是。她趕緊尋找,還是沒有,又問。養母不耐煩了,一把揪住她的頭發,就往灶房拖。然後,指住一個缺口碗破口大罵。黃兵說,她這才明白,養母說的飯,原來就是貓吃剩的食。兩眼的淚,嘩地流了出來。因為餓得不行,更為賭氣,她一咬牙,把那半碗貓食吃得幹幹淨淨……

講到這裏,黃兵再次重複著她的迷茫,近似天真的迷茫。她像是對我,或是對這個世界,又像是自言自語。

她反複說:“我就不理解,我那麼懂事,那麼勤快,他們為什麼還那樣對我呢?”黃兵還告訴我,她這次從河北又逃回來後,也就是2011年上半年,還專程去了一趟仁壽,尋找姓劉的和姓方的。不是要尋仇,幾十年的風雨飄零,已讓她看破了紅塵,習慣了隱忍,如今已心靜如水。隻想去看看,他們現在是什麼結果。幾經周折,終於找到了。是一間老城舊土房,破敗而凋零。姓方的已死。姓劉的膝下無人,病懨懨的樣子,獨自坐在門口,慘淡的太陽照在蠟黃的皺臉上,煢煢孑立,形影相吊,很可憐。黃兵說,這是她的第一印象。她走到他跟前,一站,久久地盯住他,過了幾秒才問:“你還認得我嗎?”姓劉的一怔,神情呆滯地抬頭望了望,然後驚惶地說:“你,你,你還在呀?”黃兵沒好氣地回答:“是呀,我還沒死”。姓劉的以為要挨揍,更惶恐了,吞吞吐吐地說:“你,你有什麼要求?”說罷,又趕緊戰戰兢兢,伸出雙手在身上摸索,摸了半天,摸出一張皺巴巴的百元鈔票,硬要塞給她。黃兵看也沒正看一眼,就把那錢扔在地上,一抹眼轉身而去。我問黃兵,你當時怎麼想的呢?她訕訕笑道:“心情很複雜,我也說不清楚。本來想問問他,心腸為何那麼歹毒,甚至痛罵他們一頓,解解幾十年來壓住的氣。可是,一見他那麼可憐,我的心一下就軟了,什麼也沒說。他們已遭到老天的報應啊。”

在被帶往河北的火車上,人販子就反複叮囑她,要記住,別人問你多大了,你就說17歲,千萬。“我不是12歲嗎,為什麼要說那麼大?”人販子嚴肅地嗬斥道:“為什麼,說小了人家不要你,你就隻好去當叫花子了。”

哦,原來,買方要的並不是女兒,而是兒媳婦。

到了河北,黃兵才知道,當地到四川買來的媳婦,並不止她一人。本隊就有兩三個,價錢一般600元至800元一個。而買媳婦的人家,大都是兒子有較大缺陷,比如癡呆、跛子、瞎子、聾啞之類,在本地找不著媳婦的。那麼小就要結婚,且自己的鞏姓男人,竟是個智障兒,不僅呆頭呆腦,而且整天口水順著嘴角流,一看心裏就煩。可是,她還是被生拉活扯成婚了。一天晚上,鞏家邀約了幾個親戚到家裏,簡單吃了飯,男的嫂子就東哄西勸,把她和那智障男人推進了一間房,然後把門鎖了。她和那男的在房間裏先是天各一方,悶不作聲;夜深了,那嫂子見屋裏燈還亮著,就在外吆喝,喂呀,怎還不睡呀。男人就趁機來拖她,她堅決不從;男人雄威發作,一抱抱住她,欲霸王硬上弓,緊張之下,口水更厲害,流了她滿額頭。她拚命掙脫,順手操起門邊的一根木棒,劈頭蓋臉就打過去,把她男人打得昏了過去。鞏家嫂子見狀,連說“太烈了,太烈了,這個四川女人”。然後,把打昏了的小叔子送醫院,並向派出所報了警。派出所本想重處的,來了解了情況,知道其中隱情,一麵狠狠威脅教訓了黃兵一頓,一麵勸鞏家息事寧人,不要把事情弄大,就算處理了。

鞏家沒法,找到黃兵的母親,要求“退貨”。

錢早用完,哪來退的。她母親隻好用她四姐替換,然後,把她從前北村又賣到中北村。男人範姓,和許多買媳婦的人家一樣,範家兒子是個跛子。範家很快為她入了戶;第二年,也就是1989年10月24日,又為他們舉行了婚禮。

那年,黃兵14歲。直到1994年,她才看見自己的結婚證,那上麵填的她的出生時間,是1971年,似乎與聽說中的戶口簿一致。她一眼就看出,他們的結婚照,是一次她生病住院,在她與跛子坐在床邊時,小姑子趁她不注意,照來拚湊的。提起這事,黃兵一直非常納悶。她說,她不明白,自己沒到場,那結婚證是怎麼辦成的;還有她的戶口,怎麼會什麼手續都沒有,無中生有,就給上上了。

不說黃兵納悶,我也納悶。

我國《婚姻法》第八條明確規定,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才能進行結婚登記。這裏的“親自”,不僅是一種程序和形式,而且是一個法律要件,表明當事人的意願,與另一半結為夫妻,必須是自願的,而非脅迫的、頂替的、欺騙的。因為婚姻自由,是我國公民的最基本權利之一,也是現代文明社會的重要標尺,是一種公義道德,關係到一個人一生的幸福和家庭這個社會細胞的和諧安穩。而黃兵的結婚,如果說像一些偏僻農村,是法盲的愚昧和無知,隻是按鄉下習俗辦事也還可以理解。但他們卻又辦了結婚證,說明辦證者是知法的。可黃兵納悶的是,沒到場簽字,那結婚證是怎麼辦的?

再說黃兵的戶籍登記。

我國的戶籍管理製度,向來被詬病為過嚴而僵化,而不是寬鬆、自由和疏漏。如果現在新上戶,至少應同時具備五個法定文件:一是《出生醫學證明》。按照我國《母嬰保健法》規定,這是進行戶口登記的法定文書,根本不可能缺少。二是新生兒父母親有效身份證原件,如身份證、戶口簿、護照、軍官證。 三是準生證。這是我國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劃定的行政許可條件。如果沒有,說明是非計劃生育,則應依照國務院《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和各省和直轄市製定的相關法規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其標準視性質和胎數,為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的4至9倍。然後,也應該登記。四是領證人有效身份證件,領證人為非新生兒母親時,應出具新生兒母親簽名的委托書。五是確定的新生兒姓名,且簽發後不可輕易更改。即使在黃兵出生上戶的20世紀80年代中期,要新上戶口,至少也要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出生醫學證明》、計劃生育準生證和父母親的戶口簿。因此,正常情況下,上戶的“無中生有”幾乎不可能。還有,按照我國設定的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平台,包含了34個科目;即便是現在實行的二代身份證,也包含了8個:姓名、性別、民族、住址、出生時間、發證機關、辦證時間、號碼。如果沒有真實可靠的信息來源,誰要憑空辦理入戶和身份證,隻能有一個解釋:罔顧法律,通過一係列信息造假,隨意造人,製造法律意義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