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戲真做的“謀殺”(2 / 2)

“為什麼要帶繩子?”嚴警官問小趙。

“我本來想把文君綁起來抽打她,表演虐待狂!”小趙回答。 “你怎麼可以這樣?”文君生氣地說。

“我也帶了繩子準備把小陳綁在床上,假裝他發瘋了。然後,再替他打鎮靜劑,用針頭狠狠地刺他!”文君接著說。

“我不會讓你這麼做的!”小趙也生氣了。

“我會的,即興表演就是比先下手為強,所以我提早40分鍾就到了。”

兩個女人開始激烈地爭吵。

“文君小姐,看樣子你也很喜歡小陳,對嗎?”嚴警官隨手準備點燃一支煙。

“是的,我們原先很要好,因為小趙的介入才分手,她原先的男朋友就是丁一!”文君委屈地訴苦。

“你在哪兒買的這把刀?”

“不,這不是我的東西……我怎麼會有這種刀?”文君驚慌失措地回答。

4點多時,又進來四個男人,嚴警官打量了他們一番,繼續問文君:

“你在電梯旁的15分鍾時間裏,有沒有人到三樓來過?”

“沒有!”她肯定地回答。

嚴警官又轉問丁一:“那時你在那裏?”

“正準備從北山搭火車來此,到達時已3點30分。”

“你和其他四個人都轉過來,我要看看你們的鞋底。”五個男人都按嚴警官的指示轉過來讓他檢查。

“除了兩位小姐以外,你們鞋上都沾有瀝青,這是怎麼回事?”嚴警官懷疑地問。

“剛剛經過巷口的拐角時,不小心踩到水溝邊融化的黑色瀝青上。”那四個中有一個這麼說。

如此看來,案情是愈來愈複雜了!小趙不可能殺與她正在談戀愛的小陳,案發時,文君也不在房間中,其他五人都在趕來的途中……任何人都不可是凶手,除非……

“文君小姐,你認為打電話給小陳的人,會是電視台的人嗎?”嚴警官問。

“不像,聽他的口氣,對方應該是熟人。”

此時,從門外跑進來一名警察,手上拿了一個袋子,打開一看,是一雙沾血的手套!接著,那名警察又對嚴警官耳語了一番,嚴警官眼睛一亮,臉上露出滿意的笑容,點了點頭。

嚴警官不動聲色地走到眾人麵前,亮出了手銬,眾人麵色不禁為之一變。隻聽見“哢”地一聲,銬住了丁一。

丁一不禁愕然。

嚴警官讚歎地說道:“你真是個熱衷演戲的藝人,你將登山刀刺入小陳胸內,如同紙粘上去一般,真是逼真啊!”

丁一額頭上開始冒汗。

嚴警官又說道:“你殺丁一的動機有二:第一,小陳受電視台器重,而你不被看重;第二,你的女友移情於小陳。”

丁一額頭上的汗順著臉頰流了下來。

“你很熱嗎?”嚴警官譏笑道:“2點40分左右,你在雜貨店打了電話,所以你的鞋跟上沾上了拐角附近的瀝青,你害怕小趙因小陳的死而想不開,所以尾隨她進入公寓,而我們在手套上驗出了小陳的血跡。這一切都證明你就是凶手!”

丁一麵無人色癱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