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一章(2 / 3)

分分合合的當兒,大學畢業了,雙方家人問都不問他們一聲就著手辦婚事。

一切就那麼簡單快捷,也可以說是糊裏糊塗。

他們之間的經曆似乎很多,又似乎很少;似乎很豐富,卻又不堪想象,仿佛數個畫麵便已經能把過程完全描繪。

沒有內涵,沒有底蘊。倦了,厭了,一切停頓。像一張能在陽光下閃爍的紙屑,隨風飛舞,光彩奪目,卻始終會跌落在時間的陰影裏。

婚後,兩個人必然麵對的場合漸漸變得顧忌,覺得一個人待著更舒服自然,於是渴望對方減少在自己眼前出現。另一方很快就感受到了,也這樣渴望著。

矛盾加劇,冷戰不斷,說什麼也不中聽,笑容是假的,說話是假的,諷刺卻真實得不得了,雙方都恨不得跑到一處沒有他(她)的地方,吃喝玩樂,自由自在,從此這樣活著,一直到老。

餘沁深吸一口氣,拭淨眼角的水氣,收拾了洗換的衣裳擰開門到浴室去。

“你對,結婚時堅持不要孩子。”原傑見她出來,仰著脖子說。

她不理他,跨進浴室的那一刻才緩緩頓足扭頭,冷淡說:“因為我不信任你,不信任這段婚姻。”

“所以說咱倆都沒有全情投入,沒有好好維護……弄到今天這種田地,大家都有責任。”原傑還想繼續聊下去,希望把離婚的理由說得充分一些,中肯一些,或者說是合乎常理一些,畢竟從提出離婚至她同意才這麼幾分鍾,也不吵不鬧的,有點古怪。

裏麵沒有傳出回話,也沒有“砰”地關上房門。

原傑想了想,又揚聲說:“說老實話,我可沒沾上別的女人,隻是覺得我們這樣在虛耗光陰,或者說是虛耗著你的青春,女人家是要有愛情滋潤的,否則一眨眼青春就過了,等老了的時候後悔已經太遲。至於我,若真能跳出圍城,打死也不可能再套上包袱。”

“為我?你有這麼好心?”餘沁冷哼。心中卻明白他說的是真話——這人從來長了一副直腸子,什麼都要直截了當說個清楚。

以前兩人熱戀時,他能和全世界的人說自己是一堆牛糞,她是一朵鮮花。要她穿好的吃好的,自己一身寒酸啃饅頭捱麵包。即使這樣也不怕被人見著,還能夠當眾大咧咧承認自己窮,高攀了她,就算吃不飽穿不暖也不會讓她凍著餓著。

許多事若要人猜測,便滋生出許多結果,但若直言不諱,即使不是什麼好事也很叫人佩服。所以,原傑在大學時代是出了名的義氣兒女。朋友之間有爭執,總拉他當談判官,這邊責幾句,那邊訓幾下,掏心掏肺盡溢言表,別人也不好意思再多事。

她知道自己很了解他,正如他也很了解自己。就像現在,感情沒有了,他便希望離婚,幹脆利落得像從沒來有愛過。而她也不會死纏爛打,畢竟他口裏說不想虛耗大家的時光,心裏也必是這樣想。

“我知道男人提出離婚會成了罪人,但若不這樣,以你這慢性子就算我再怎麼冷落你也不會朝人哼半句。”原傑提高聲音說,“其實我做那些事不都是為你?但你呢,何曾真正顧慮過我的感受?去年我到新加坡出差六天,在那兒過了五天,你才撥了一個電話問我幾時回來,我說下午,你‘哦’了一聲就斷線,我的失望之情濃重得連我旁邊的同事也感覺得到!”

餘沁不做聲,把水喉擰得大大的,似乎要讓“嘩嘩”而下的水聲掩蓋他的話語。那一次他去新加坡出差,事先沒和她說過半句,及至那天早上到了機場,才給她一個電話兩句交待。她氣極,卻無計可施——事實上也不知多少次是這樣了!除了必然的賭氣和冷戰之外,實在不知道還能做些什麼!

良久,水聲漸停,她自浴室出來,聲調淡淡的,“啥時去簽字?”

“啥時都可以,反正沒小孩的拖累,又沒多少財產可以分割。”房子是他公司的宿舍,環境不錯,在公司服務一輩子就能居住一輩子。

她的聲音沒半點溫度,如機器人的例行問話,“若決定了你通知我好了。”父親死了,母親隨兄長移居加拿大,親戚也不多。如若離婚,真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

原傑應著,又問:“那你離婚後住哪?”心裏卻想她怎麼就不向他多要點錢。這女人嫁他時糊塗,現下一把年紀還沒長進,要不是他人品好,一開學就把她納入追求目標,她被人家賣了大概還會笑嘻嘻幫忙數錢。

餘沁在浴室洗淨臉麵,緩緩走出來,卻不到廳裏坐,隻站在走廊說:“租地方住吧,離婚女人一般都這樣,然後努力工作,多點社交活動,看能不能碰到一個好男人,再把自己嫁掉。”

原傑覺得刺耳。

她是他生命中的第一個女人,看過他的青澀與成熟,知道他骨子裏的卑劣與善良。因為太過了解,相處日漸乏味,有時一眼看去,竟像陌生人一般,不懂他們為什麼會步入婚姻。現在,真要離婚了,那些幾近忘掉的記憶卻突然冒頭,一幕一幕,自然閃現,想要完全忽略,得需要一些時間。

他突然好心起來,“不如就在這兒先住著,找到地方後才搬吧。”

“謝了,不過我可以肯定不會超過兩個月。”她趿著拖鞋朝臥室走去,完全忽略他眼內一閃而逝的憐惜。其實她是看到的,但就是想這樣做。

二十七歲了,果真是有點老了,一顆心冷漠了許多,仿佛從來不曾戀愛過,從來不曾被感動過。想起年少時因為他一句“你很可愛”就感動得半死,因為那句“我愛你”就跑上了他的床,真想狠狠扇自己兩個耳光!

三天後,兩人約著休假半天到民政部簽字離婚。

原傑在前一晚就和死黨借了台小車,隔天兩人起來,便一同出門坐車到民政局。

餘沁神色自然,不卑不亢,皮膚潔白亮麗,顯示昨晚心情如常,睡眠充足。卻沒有人知道,她昨晚悄悄吃了兩顆安眠藥才有如此效果——怎麼著也是被拋棄者,隻有笨女人才會一臉憔悴,跟在精神飽滿的男人後麵去簽字離婚。

辦理離婚手續的過程中,她從頭至尾舉止自然,簽字簽得飛快。

一切手續辦理妥當後,兩人步出民政局。餘沁主動開口說想坐他的車回公司。

原傑點頭,她微笑致謝。

一路無話。到達公司後餘沁下車,往前走了幾步後突然又倒退回來,俯趴他車窗邊說今晚小周末,等車不容易,如果他方便的話下班後順路接載她回去,那語氣正常得像兩人還未離婚一樣。

原傑愣瞪著她做不得聲——這女人,似乎兩人從此再睡一床都沒問題!管你怎麼想!我才不是那種想吃免費午餐的小男人!

下班後,原傑心想在外麵溜達一會子,總比看著她那張鬼臉好。

於是在街角那檔口吃了碗牛腩餛飩麵;蹲在路邊觀了一會子圍棋;又在小攤拋圈子套回了一隻毛公仔。不想帶回家去送給那女人,笑眯眯塞給旁邊一個小女孩,小孩他媽嚇了一跳,朝孩子瞪眉眨眼地示意不準要。孩子“哇”地哭了,扭著身子硬是想要。原傑煩躁,看看手表,已近十點,便把毛毛公仔放在花壇,朝孩子眨眨眼睛,轉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