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16日)
一、上半年我省新聞宣傳形勢和基本經驗
上半年我省新聞宣傳形勢總的來說是很好的。新聞宣傳較好地堅持了“唱響主旋律,打好主動仗”,“大局為重、正麵為主、穩定為上”的指導思想,在熱點引導、輿論監督、典型宣傳上引導得法,把握得當,宣傳得力,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
新聞宣傳主題比較突出。圍繞年初確定的上半年新聞宣傳任務進行了有聲勢、有力度的宣傳,例如改革開放20年的宣傳、省人大、政協“兩會”的宣傳、五四運動80周年的宣傳、“三講”教育的宣傳、昆明世博會的宣傳以及經濟宣傳、崇尚科學、破除迷信宣傳等等,這幾大宣傳戰役都打得比較成功,取得了預期的效果。特別是對北約襲擊我駐南使館事件的報道,各新聞單位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強烈的愛國熱情,對這一事件進行了聲勢宏大、有聲有色、有理有情、有節有度的報道,整個報道口徑把握得比較好,為黨和政府幫了忙,為廣大群眾鼓了勁。
新聞宣傳導向把握比較平穩。堅持了團結、穩定、鼓勁、正麵宣傳為主的方針。重大事件按中央的口徑和要求進行宣傳,突發事件和法製報道按省委宣傳部製定的兩個《意見》進行操作,基本上做到了沒有出大的問題。輿論監督注意明確目的,選擇題材,找準角度,把握分寸,特別注意了處理好開展輿論監督與維護社會穩定的關係。
新聞宣傳主動性不斷增強。掌握主動權,打好主動仗,是今年中宣部提出的把握正確輿論導向的一項要求。我省上半年新聞宣傳堅持貫徹了中宣部的這一要求,在經濟宣傳和幾個大的宣傳戰役上都采取了積極主動的策略。例如新聞單位積極研究當前我國和我省的經濟形勢,根據中央有關治理通貨緊縮的精神,確定經濟宣傳重點是國企改革的宣傳、加強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宣傳、搞好農業結構調整的宣傳、啟動市場消費的宣傳、以及加強社會保險和勞動就業的宣傳等等。對一些重點報道及早規劃,製定方略,確定任務,掌握動態,審時度勢,把握導向。上半年注意加強了宏觀管理的製度建設,出台了《關於加強和改進突發事件報道管理的意見》等有關規定,在突發事件的報道中,也基本做到了爭取主動,正確引導。
典型宣傳藝術水平有新的提高。我們的典型宣傳,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走向成熟。今年上半年,我們先後推出了徐家井派出所、吳奇修、翁培根、周福坤等集體和個人先進典型,這些典型在社會上產生了非常好的反響。在宣傳這些典型的時候,注意了辯證法,注意了實事求是,不拔高求全,使典型有血有肉,真實可信。我曾對《湖南日報》寫的周福坤的報道寫了一段較長的話,這篇報道的確寫得好,好就好在它真實可信,是一個生活中的典型,可望可及,可親可學。其他新聞單位刊、播的報道,也各有特色,取得了好的社會效果。
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要看到,上半年新聞宣傳中也還存在不少問題,有的是導向上的問題,有的是管理上的問題,有的是技術上的問題;有的是帶普遍性的問題,有的是具特殊性的問題;有的問題隻是一種傾向,有的已經形成了一種現象,等等。對出現的問題,我已經在前幾次的新聞通氣會和座談會上指出過,應當說,老問題已有了較大的改進,可新問題又不斷出現。對於新聞宣傳出問題,我反複講過一個觀點,我們不要求一點問題都不出,那是不現實的,但是我們要求不出大問題,尤其是不能出政治問題,不出那些反複強調過的問題。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子報、小報、專業性頻道管理不力,問題突出。子報、小報和專業性頻道在豐富人民群眾的文化生活、擴大黨報黨台宣傳的影響力、壯大黨報黨台的實力、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方麵都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對子報、小報和專業性頻道的管理仍是一個薄弱環節。今年上半年以來,一些子報、小報和專業性頻道屢屢出現問題,有的甚至在管理部門提出嚴肅批評後,仍然不以為然,有的雖然作了檢查,提出了整改辦法,但實際並未落實,問題照樣出現。當前子報、小報、專業性頻道在宣傳中主要存在六個方麵的問題:
一是政治方麵的問題。有的宣傳有嚴重政治導向錯誤的觀點,如有的報紙、頻道摘發因特網上政治立場觀點錯誤的信息,有的轉載或摘錄有政治錯誤的出版物的內容,有的傳播社會上的政治謠言,有的違反中央宣傳口徑,有的甚至在報道宣傳中出現“一中一台”和“兩個中國”的觀點。
二是違反宣傳紀律的問題。有些報紙、頻道不顧黨的宣傳紀律,大報大台不刊播的,小報小台刊播;母報不登的,子報登,大篇幅報道某些事件的詳情和細節。而這些“詳情”和“細節”,許多是道聽途說、極不準確的。這樣做的結果給人造成一種錯覺,好像大報思想不解放,沒看頭;小報小台思想解放,有看頭。有的子報、小報、專業性頻道違反新聞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原則,把版麵欄目承包給別人,這是絕對不允許的。子報小報和專業性頻道都是黨的新聞事業的一部分,必須遵守黨的新聞事業的方針和原則,遵循黨的新聞宣傳紀律。
三是超越辦報辦台宗旨的問題。目前省會的電視專業性頻道太多,電視頻道的管理有些失控,加上定位不準、分工不明、爭奪新聞資源,因而不是合理配置。我們有沒有這麼多精力、能力辦這麼多頻道?湖南電視的繁榮是不是高質量的繁榮?這個問題值得很好地研究。一些子報、小報、專業性頻道的辦報、辦台的方向基本上沒有遵照原來申報的宗旨,有的超出了範圍,有的是想到什麼搞什麼,抓住什麼報什麼,整個辦報辦台思想、方針不明確,版麵欄目的設置也是朝令夕改,沒有章法。有家商業類報紙各個版麵都充斥大量社會新聞,對某些惡性案件采用大字號標題加以突出,尤其是一版,社會新聞、案件報道經常達50%。有家法製類報紙很多內容消極,這個問題要很好地研究解決。
四是品位低下、格調庸俗的問題。有的子報、小報和專業性頻道片麵追求“賣點”,迎合低級趣味,版麵節目中充斥諸如案件、凶殺、隱私等登不了大雅之堂的內容,製造文件垃圾,產生不良社會效果。不少觀眾反映個別頻道港台味太濃,照搬過來的東西太多,不能很好反映主流文化,這個問題值得引起重視和改進。
五是虛假新聞的問題。有的子報、小報和專業性頻道道聽途說,不注意核實、送審,隨意發稿,隻要來稿內容新奇就刊、播,致使虛假報道屢有發生。
六是用人不當的問題。有的子報、小報和專業性頻道在用人上不加注意,有的所聘用的人根本不具備編輯記者的必備的素質,甚至出現誰能搞到錢誰辦報辦台的情況,以致問題不斷出現。
(2)輿論導向把握不穩,時出偏差。輿論導向問題一直是新聞宣傳中最重要的問題,對此江澤民有過精辟論述。從總體上說,我省輿論導向的把握是好的,但也時常出現偏差。
一是政治導向錯誤。例如,中宣部和省委宣傳部明確規定不得在媒體上公開傳播政治謠言,可有一家報紙在一篇談股市的文章《利空傳聞,大盤急挫》中,把股市下跌的原因,歸為“與市場所傳聞的中央領導人變動有關”。又例如,對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轟炸南聯盟的報道問題,中央已有明確的口徑,省委宣傳部也三番五次作出要求,但是一家報紙卻發出一整版文章《科索沃戰爭沒有贏家》,文中一些論點與中央口徑明顯不符。文中寫道:“北約對南動武是為了保護科索沃的阿爾巴尼亞人,製止種族屠殺,防止違背人道主義的災難。”再例如,關於清理整頓農村“兩會一部”問題,省委宣傳部也明確要求未經批準,不得報道,有家報紙卻在一版刊發了《屋漏偏逢連夜雨,摧款又奔悲父來》,報道了與清理整頓農村合作基金會有關的消息,產生了一定的負麵影響。二是思想導向錯誤。例如,有的新聞媒體大量報道刑事案件的細節,有的對娛樂場所的色情服務進行自然主義記錄,有的負麵報道過濫,有家電視台就曾在連續5天時間裏,播發刑事案件10條,這樣就容易使群眾感到缺乏安全感,對搞好社會治安信心不足。該台還播出過一篇題為《全國取締“土鍋爐”》的消息,報道中提到把不合格的鍋爐銷到了國外,這無疑有損我外貿工作的聲譽,容易授人以柄。有一家電視台某一天的新聞幾乎全是揭露性的,如村霸橫行、地痞阻工、黑店剁客、公路亂收費等,看了以後使人感到湖南的問題很多,令人喪失信心。有家專業性頻道的一個談話節目,當主持人問一位已辦出國護照的高中女生為什麼要出國時,該女生想了一下回答“為了追求自由”,接下來又大談我國現行教育製度使她感到壓抑,個人才能得不到發揮,隻有出國才是出路。此外,還有生活導向、行為導向等方麵的錯誤。
輿論導向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有的新聞媒體不加分辨地摘錄一些違禁書刊的內容,造成不良影響。
(3)輿論監督把握不當,失誤較多。怎樣做好輿論監督,是一個值得深入研究的課題。我曾經在一次新聞通氣會上講過幾點:一要出以公心,二要服務大局,三要事實準確,四要以理服人,五要把握好度,六要遵守紀律。但實際操作起來,還是有一定難度的。輿論監督最容易出的問題就是準確問題、公正問題、分寸問題。新聞管理部門經常接待前來投訴的單位和個人,反映新聞媒體的批評報道失實,有的記者僅憑道聽途說就寫出了批評報道,有的記者采訪時,不全麵深入,聽信一麵之辭,未作任何核實,就發了報道。如果一個記者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置新聞的真實性原則於不顧,搞出來的批評報道不準確、不公正,甚至將批評報道與拉廣告、拉讚助掛鉤,不打廣告就曝你的光,那麼損害的就不隻是記者的形象,而是黨的新聞事業的聲譽!
近年來我省的輿論監督中出現了一個帶普遍性的問題,就是對名牌企業的輿論監督到底怎樣搞?這個問題要很好地研究。一個企業要生存、發展、取得效益、成為名牌是很不容易的,它們對我們社會的發展和穩定是作了貢獻的,對它們,我們是要加以保護的。我們的新聞媒體在批評名牌企業時一定要慎之又慎。一個企業在發展過程中總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要找點問題很容易,我們不要老盯著它們去找岔,動不動就在媒體中公開曝光。如果確實發現它們存在問題,可以先通過內參反映。確實需要公開批評報道的,經核準事實並征求被批評單位和有關部門意見後,再公開批評報道。這樣做,並不是為名牌企業護短,而是從大局考慮。前不久,長沙中意電器公司和長沙啤酒廠反映兩家新聞單位批評報道不慎重甚至失實的事。這兩個企業現在都在負重爬坡,境況剛剛有所好轉,職工可以上崗、發工資,我們的報道一發,給企業造成很大的壓力。所以,對名牌企業,我們千萬要愛護。
在輿論監督中,新聞媒體絕不要當裁判。如對長沙啤酒廠啤酒質量的批評,這樣的問題應由消費者委員會去作出判斷,新聞單位完全不應該、也完全沒有必要站到第一線來當法官、做裁判。這也反映出我們一些新聞單位輿論監督的水平亟待提高。
輿論監督中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喜歡一哄而起。有時隻是一個很小的問題,可是當我們某家媒體報道之後,接下來其他媒體的記者們蜂擁而至,大有炸平這個山頭的味道。其實一個小問題有那個必要興師動眾嗎?難道除了這個問題,湖南就沒有別的事好報道了?所以,新聞單位凡事要多想一想,什麼可搞輿論監督,什麼不宜搞,要有一個尺度。
(4)紀律製度執行不嚴,屢屢違規。近幾年來,中宣部和省委宣傳部為了加強對新聞宣傳的宏觀管理,製定了一些規定、製度和紀律。然而有的新聞單位並沒有組織本單位的采編人員特別是招聘人員認真學習這些規定、製度、紀律,加上又放鬆新聞職業道德教育,致使他們在新聞工作中屢屢違規。例如,前不久從武昌開往淇江的461次列車在衡陽段脫軌事件的報道,省委宣傳部打了招呼,要求發通稿,可仍有兩家新聞單位違規發了報道。又例如,關於對媒體內部的問題不要公開報道,中宣部有規定,省委宣傳部也多次強調過,可有的新聞媒體違規采訪報道。我們要有點係統意識,包括對新聞、出版及係統內的其他方麵都是如此。係統內的問題可以通過協調來解決,不要輕易搞曝光。
(5)新聞媒體定位不準,特色不明。選準定位,是一家新聞媒體存在和發展的基本條件,有特色才會有發展空間,沒有特色就會失去生命力。然而,我們有的新聞媒體卻始終找不準定位或不願找準定位。特別是一些新開辦的媒體,辦了好一陣子還不知道自己的方向在哪裏。找不到方向就隻好往社會新聞這條道上擠,於是從一版到四版,都是暴力凶殺,都是街頭糾紛,都是情場糾葛,都是名人軼事,甚至連哪裏發生一起店鋪封門糾紛這種區區小事,都用大字標題赫然登在頭版頭條,實在是小題大做。我們不反對新聞媒體找“賣點”,但“賣點”也要是“亮點”,是領導重視、群眾關心的“焦點”,因為我們的新聞媒體是社會主義的新聞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