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組織批評性報道、開展輿論監督屬於黨的“三大作風”的範疇,一定要遵循黨的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基本準則。我們采寫批評性報道的基本出發點是“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編輯記者在采寫和編輯批評性稿件時,要從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要有“與人為善”的態度,特別是對於人民內部矛盾,應通過批評達到改進工作、增進團結的目的。批評性報道不要以偏概全,不要隨意渲染,不要無限上綱。
第二,要盡量選擇有普遍教育意義的典型事例,通過批評和揭露,使幹部群眾能夠從中受到深刻而生動的法製教育、政策教育、紀律教育和作風教育。
第三,要盡量選擇那些已經處理或者正在處理的典型事件,在批評和揭露社會醜惡現象的同時,讓人民群眾看到我黨和政府對這類消極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的正確政策和鮮明態度。要生動、具體而且令人信服地報道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那些違法亂紀的人的可恥可悲的下場。
第四,批評性報道的事實一定要十分準確。對采訪對象提供的材料要認真核對,要有真憑實據,防止道聽途說、捕風捉影。要把握分寸、留有餘地。在對因果關係的分析和判斷上,也要符合實際、符合邏輯、以理服人。在稿件播發之前要聽取各方麵的意見,包括被批評者的意見和被批評者上級主管部門的意風。
第五,要堅持批評性報道的客觀性,盡量減少主觀色彩。要盡量選用客觀再現的報道方法,從頭到尾隻客觀地敘述經過反複核對的事實,讓讀者看了我們的報道之後自己獨立地判斷是非曲直。
第六,批評性報道要符合法律規範,在法律上要立於不敗之地。有些涉及法律問題的重要批評性報道,在播發之前要征求法律專家或人民法院的意見。
第七,對涉外批評性報道,涉及香港、澳門和台灣的批評性報道,涉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批評性報道,涉及民族和宗教問題的批評性報道要特別慎重。要注意維護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和國家重要執法機關的形象。
第八,要根據批評性報道的具體內容區分傳播範圍,有的可以公開報道,有的可以在內部參考刊物上刊登;有的可以對內報道,有的可以對外報道。傳播範圍的正確區分有利於取得最佳的批評效果和輿論監督效果。
如果能夠注意以上八個方麵,我們的批評性報道和輿論監督就有可能達到這樣一種境界:批評和揭露的現象是消極的,而宣傳報道所起的作用是積極的。這樣的輿論監督就容易做到“三滿意”,即黨委和政府滿意,實際工作者滿意,人民群眾滿意。
五、關於加強出版管理
針對當前出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進一步加強對出版工作的管理,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嚴格執行中辦、國辦30號文件,確保調整、優化報刊結構的目的得以實現。一是積極促進以黨報為主體的報業集團的發展,實行黨報和出版社擇優吸納報刊的政策,集約經營,規模發展。二是推動期刊的“百刊工程”、“社刊工程”,不斷總結經驗,實施名報、名刊的品牌戰略。三是規範管理,完善各項出版管理規章,堅決製止“一號多刊”、擅自變更刊期、開版等違規出版活動。四是堅決製止各種行政攤派活動。
進一步落實新聞出版署與中宣部聯合發出的《關於不得出版宣揚愚昧迷信和偽科學內容出版物的通知》的要求,檢查落實各地各部門的清理工作,穩妥、果斷地處理有關氣功類圖書存在的問題。
嚴格執行重大選題備案的有關規章製度。增強出版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人對重大選題備案的自覺性;嚴格規範備案操作程序;對備案書稿提出具體的審讀要求;對違規的要加大查處力度。
采取綜合措施,解決重點地區和重點單位的問題。對出版物問題較多的重點地區和重點單位,要繼續采取綜合治理的措施,幫助整改,限期整改,把守土有責的要求落到實處。
健全審讀製度和信息報告製度。加強審讀隊伍的建設,加強對他們的培訓,增強靈敏度和反映能力,準確把握出版物動態,及時發現和解決可能發生的問題。
對出版單位的負責人要堅持任職資格考核製度,對其他上崗人員一律要實行崗位培訓製度,考核合格、培訓合格後才能持證上崗,以保證出版單位和部門的領導權牢牢掌握在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同誌手中。
嚴厲查處買賣書號、刊號、版號的行為。對有買賣書號、刊號、版號,或一號多用、一號多刊、以書代刊、以刊代書的出版單位,要采取年檢緩期登記、整頓、停業整頓或吊銷社號、刊號、版號的措施。
要進一步加強“掃黃”、“打非”的力度,嚴厲打擊非法出版活動,重點打擊“法輪功”類出版物和其他宣傳愚昧迷信和偽科學的氣功類非法出版物,以及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穢色情出版物,加大對盜版盜印活動的查處力度,堅持屬地管理原則,落實部門責任製度。
六、關於對新聞工作中幾個重要問題的認識
一是導向與市場問題。現在有一種說法:“大報抓導向,小報找市場”,“黨報要聽黨委的,小報要聽市場的。”這是在報業發展的新形勢下出現的既違背社會主義新聞工作的原則,又違反新聞工作規律的十分錯誤的思想。以正確的輿論引導人,是社會主義新聞工作的根本原則和根本任務,是新聞工作的生命線。市場必須服從、服務於導向,不能為了擁有市場而放棄導向,把市場放在高於導向的位置。
二是新聞事業產業化、企業化問題。現在有些人主張新聞事業產業化、企業化,這不是一個簡單的提法問題,而是關係到新聞工作的根本屬性、新聞工作的使命任務、新聞工作的運作方式和黨對新聞工作的方針、政策等一係列原則能否有效堅持的重大政治問題。新聞事業的經營部分具有一些產業的屬性,從這個角度說,是一個相當特殊的產業。但新聞事業從本質上說是意識形態性質的,屬於上層建築。我們不能盲目主張新聞事業的“產業化”,不能把新聞事業全麵推向市場,搞所謂的“市場化”。
三是新聞的商品屬性問題。新聞不是商品,這是馬克思主義新聞觀的重要內容,是守住馬克思主義新聞輿論陣地的一道重要防線。放棄這個觀點,放棄這道防線,社會主義新聞工作的一係列重大問題,都將發生根本變化。
四是黨性、“人民性”問題。我們黨從來不讚成新聞工作要確立“人民性”這樣的主張。我們在進行新聞宣傳改革的時候,在強調貼近群眾、貼近實際、貼近生活的時候,在大力加強新聞輿論監督的時候,要注意我們的黨在這個問題上的正確主張。
五是外部資本注入的問題。這是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根據我國現有法規和政策,不允許私人辦報、辦台、辦社,也不允許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辦報、辦台、辦社,國有企業辦報、辦台也受到嚴格的限製。對於這些方麵的資金注入、合作合資辦報、辦台,有的雖然尚未形成明確的規定,但從有關規定的精神和中央關於新聞宣傳工作的方針、原則來看,除國家給予的扶持資金和向金融機構貸款外,對新聞單位體外的資金注入,必須嚴格加以製約,製定管理條例。
六是無線台與有線台、大報與子報的問題。這是新時期新聞發展中遇到的新問題。現在無線台與有線台是各成體係的獨立新聞單位、獨立播出機構,帶來很多製約廣播電視事業進一步發展的問題。大報辦子報,出現一個較大的問題就是子報的導向問題,不僅幹擾大報的宣傳,而且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我們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子報的管理,切實落實工作責任製。
七是宣傳要留有餘地的問題。要堅持實事求是,辯證思維,把握分寸,注意效果,減少正麵宣傳可能出現的負麵效應。特別是有些情況比較複雜、涉及麵比較廣的工作領域,在宣傳成績的時候,更要留有餘地,客觀實在。今年在宣傳國企脫困、農村脫貧、實現小康等工作中,都要注意這個問題。因為在總體上實現目標的同時,仍有虧損、貧困問題存在。
七、關於不搞無謂爭論
重在建設,不搞無謂爭論,是十四大以來中央確定的做好宣傳思想工作的一條重要方針。《中共中央關於在全黨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的通知》中明確規定:“鼓勵以科學的態度大膽探索,勇於創新,堅持真理,修正錯誤,重在建設,不搞無謂的爭論。”
正確理解重在建設,不搞無謂爭論的內涵,需要把握五點:
第一,不搞爭論是鄧小平提出的一個十分重要的戰略思想。鄧小平在南方重要談話中指出:“不搞爭論是我的一大發明,不爭論是為了爭取時間幹。”這是對曆史經驗的深刻總結。對全黨來說,不搞爭論是為了堅持黨的基本路線,保證工作中心真正放到經濟建設上來,集中精力幹事業,避免因無謂的爭論而浪費寶貴的時間;是為了維護黨和國家的大局,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避免因無謂爭論而損害社會政治穩定。
第二,不搞爭論,以實踐作為檢驗真理的惟一標準,摒棄了過去那種搞運動、搞大批判的做法,體現了精神文明重在建設的方針,是積極的,而不是消極的。十四大以來,我們不搞無謂爭論,堅持團結穩定鼓勁,大力弘揚主旋律,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得到思想文化工作者的讚同。實踐證明,這有利於多出優秀作品,多出優秀人才,促進宣傳文化事業健康發展,不斷繁榮。
第三,不搞爭論與貫徹“雙百”方針是辯證統一的。“雙百”方針是我們繁榮科學文化的基本方針。爭鳴是學術觀點的切磋,是藝術風格的競賽,是同誌式的討論。我們要提倡科學嚴謹的學風,鼓勵不同學術藝術觀點的爭鳴。爭鳴要互相尊重,與人為善,實事求是,以理服人,增進團結,共同提高。要有利於形成民主、和諧的氛圍,促進科學的發展與藝術的繁榮。
第四,不搞爭論是以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為前提的,絕不是不問是非。對事關政治方向、事關重大原則的問題,必須旗幟鮮明,分清是非。對違反改革開放政策、違反四項基本原則的錯誤思想、政治觀點,應予以批評糾正,切不可聽之任之。決不給錯誤言論提供傳播陣地。對那些腐蝕人們靈魂、毒害青少年的腐朽東西,我們要堅持不懈開展掃黃打非,通過健全的法製,加強管理,反複抓,抓“反複”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