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十章 幸福(2 / 3)

流蘇挑高了眉梢,反問:“你說呢?”

林安不置可否,順便跟她商量:“把婚禮定在年前怎麼樣?”

流蘇想了想,“會不會太趕?就是怕訂不到酒店。”

林安摟著她找了個舒服點的位置躺好,低低地笑,“什麼都可以擔心,就酒店不用。你忘了加美除了貿易以外還做什麼啦?”

流蘇隨著他也換了個姿勢,靠在他胸口。聽到他這句話,她抬起臉,“啊,想起來了。”散漫一樣地調笑,“我真是嫁了一個很了不得的老公啊!”

林安帶點得意地說:“你才知道啊?”

流蘇很認真地想了想,又很認真地問:“那作為你老婆,我想問,我還用得著工作嗎?你能養我嗎?請認真回答。”

林安點頭,很認真地回答:“作為你老公,我回答你,你想工作,我舉雙手讚成;你想在家做閑妻良母,沒問題,我們可以把生孩子這件事提前完成,我掙錢,你來花。以後我將更加努力工作。因為掙錢養家,是為夫的責任。”

“這麼好?”流蘇沒掩飾好,一不小心將懷疑的表情露了出來。

林安不樂意了,“方流蘇,你這是為人妻該有的語氣跟表情嗎?聽到這話不興高采烈熱淚盈眶地獻上熱吻也就算了,居然還擺出這副表情來!”

流蘇知錯就改,立刻道歉地獻上熱吻。於是,好一番纏綿。

林安這才稍降了不滿的情緒,繼續之前被中斷了的話題,商量婚禮的賓客問題。說起賓客,流蘇雙親早亡,許多的親戚該斷的也早斷了,實在是沒有太多的娘家人。商量出來的大多客人也都是林安這邊的。

不過還好流蘇跟林安去見過他的父親之後,老人家對流蘇甚是滿意,於是對於林安瞞著他跟流蘇去登記一事也就不再生氣,對於流蘇的身世背景倒也沒有太過看重,隻說孩子好就行。這讓流蘇很是感動,不過也確實大大地鬆了口氣。

若是老人家門第觀念過於看重,對流蘇不滿意,她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雖說已與林安結婚,但他父親不同意,這總也不是一件高興的事。

不過,就算是流蘇娘家人少,省去很多桌,她跟林安一算再算,也還是要安排百十桌。流蘇不禁咋舌,有錢有勢就是好,排場一出來,比小康人家兩場婚禮都鋪張。

突然想到一點,流蘇告訴林安:“宋啟之和孫顯玉夫婦一定不能漏請了。我的婚禮他們必須參加。”

林安嘖嘖地歎:“都說寧得罪小人,不得罪女人。這話果然不假。”

流蘇哼了一聲,不理他。

宋啟之身為曾將她拋棄過的前男友,她結婚,少誰都不能少他!而孫顯玉,林安的不知前多少位女友,宋啟之的夫人,這位女士最近看她不順眼,一心想整她。既然這樣,如果她的婚禮少了這對夫妻,那多無趣。

曲玲在知道流蘇和林安結婚以後就沒打算要放過她。謝媒宴肯定少不了,雖然流蘇死不承認是曲玲在中間做的媒,但人家曲大小姐認定了那天他們三個人一塊去吃的那個飯就叫相親飯。

流蘇無奈,隻得打電話召來林安,掏腰包以謝媒人。

說起來,跟曲玲認識三年,流蘇還是第一次“見到”曲玲的先生。這位本城政界名人,本人倒是比在媒體或報紙上顯得更加的老氣一點,但這似乎就又增加了他本身的穩重與蓄而不發的銳氣,尤其是那雙眼睛,隻消望上一眼,就似乎你已被他赤裸裸地看了個通透,任何的虛假與心思都別試圖在他的麵前隱藏,因為根本就是無處躲藏。

這種男人太過可怕,一般人還真是消化不起。這樣想著的時候不禁佩服起曲玲來了。到底是曲玲啊,這種男人恐怕也隻有她能享受了。

流蘇想,她是不是需要表現得誠惶誠恐一點,以表示民見到官的緊張與欣喜?

但似乎林安早已看穿她的意圖,“我勸你還是別那樣做。”

流蘇反問:“為什麼?”

“因為如果你那樣做,他會直接把你列入拒絕往來戶,順帶的,我也遭殃。”

流蘇對他的好感一下子從九十九分降至了六十分。她欣賞嚴謹的男人,但過分嚴謹就太嚴肅了,難以取悅不好相處,還是避開的好。

曲玲說:“我一早就認定你們倆是最合適的一對兒了,看吧,我眼光果然不錯吧!”

流蘇點頭附和:“沒有錯,你有做媒婆的潛質。不過,你也可以開始準備紅包了。”

曲玲斜睨著她,麵色不善地說:“沒給我這媒人紅包也就算了,還反倒問我這媒人要紅包?做人不能太沒良心了吧!”

流蘇一臉無辜地看向曲玲的先生,“韓先生您說呢?”

曲玲的先生淡淡地笑,看了看林安,“等著吧,少不了你們的大紅包。”

曲玲搖頭佯裝生氣地開頭玩笑:“方流蘇你就是一個吸盤,逮著銀子你就吸。小心你哪天遭報應。”其實說流蘇是曲玲的私人教練,倒不如說是很談得來的朋友來得正確,她們認識三年,彼此感情又豈是“教練”二字可以替代的?

單就她與林安還有流蘇的關係而言,隻怕到時候就數她的紅包大了。

說到底,流蘇還是感謝曲玲的,大大小小的也沒少幫她。想想,在這個城市裏,能遇到這樣一個朋友,實在難得,怎能不珍惜?

酒喝到一半的時候,免不了要說一些感性的話。流蘇想說一些謝謝曲玲的話,但卻早早地被她堵住了嘴。

曲玲說:“你跟我有什麼好說謝的?我可從來沒把你當什麼私人教練。也就是你這女人太公事公辦,每個星期逼著我來上一次課。我也是沒法去才找來林安分你的心,否則我這苦日子什麼時候才到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