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公主犯法,可以不罰(1 / 1)

“那是他包子難吃!”夏錦鳳迅速反駁。

蘇景輝抬頭看了她一眼,又問,“本月初七,你在恒昌客棧,砸壞三張桌子,可有此事?”

“那是他們做的菜裏有蒼蠅,還不肯認錯道歉!”

“本月十三,你在張記綢緞莊,撕毀了人家五匹蘇繡錦緞,可有此事?”

“什麼蘇繡,那根本就是假貨,我撕了那些假貨,省得他再拿去騙別人!

“本月十五,你當街暴打一位姓劉的公子,是也不是?”

“他調戲良家婦女,我打他是應該的!”

“本月十七,你在宋記胭脂鋪偷走蘇州胭脂三盒,揚州香粉四盒,是也不是?”

“那,那是因為,我忘帶錢,我後來把錢還回去了!”

“本月二十,你女扮男裝在眠月樓喝花酒……”

“等等!”夏錦鳳一聽到“眠月樓”三個字,頓時羞得雙頰通紅,“本公主是去體察民情的!”

“好,體察民情!”蘇景輝冷睨了她一眼,一字一句的說道:“你-去-眠-月-樓,體-察-民-情,沒錢結帳,還砸了人家一架翡翠屏風,是也不是?”

“是,可那是因為……”

“這麼說公主是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了?”

“我,我是認了,你能把我怎麼樣?”

“我不能把公主怎麼樣,不過公主,除了認罪,你還得畫押。”蘇景輝說完,拿過記錄滿滿一紙夏錦鳳罪行的供詞,送到她麵前。

“畫押就畫押!”夏錦鳳也沒想,伸手就按下手印。

蘇景輝接過供詞看過,沉聲道:“既然這所有的罪過,公主您都認了,那麼按照我朝律法,聚眾鬥毆者,杖責二十,罰銀三錢,監禁三月。故意損壞他人財物,除了要照原價賠償以後,另外杖責十下,罰銀二錢。故意傷害他人,至人輕傷者,杖責三十,罰銀五兩,監禁半年。盜竊者,數額十兩銀子以內,罰銀十兩,杖責三十,監禁半年。如此算來,公主要受懲罰是,交罰銀十五兩五錢,受杖責九十,監禁一年零三個月,還要按原價賠償所有商鋪的損失。”

“啊?”夏錦鳳一臉小臉頓時垮下來,“有那麼嚴重?”

“有。”蘇景輝有些同情的看著她。

“可我是公主。”

“皇上登基之初便有法令,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不就對了嗎?”夏錦鳳突然眼前一亮。

“怎麼了?”蘇景輝疑惑地問道。

“法令上說的是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可我不是王子,我是公主。所以,公主犯法,可以不罰。”

蘇景輝頓時隻覺得頭頂一群烏鴉飛過,這是什麼邏輯?

清了清嗓子,蘇景輝非常嚴肅認真地說道:“公主,臣的意思是,即使你是皇上的女兒,當朝的公主,也必須遵紀守法,一旦觸犯律法,一樣在治罪。”

“哎,這個我懂。”夏錦鳳毫無在乎的擺擺手,“剛才不過是跟你開個玩笑了。不就是說任何人犯了法都必須治罪嘛。”

夏錦鳳說完,幾步蹦到蘇景輝麵前,用手肘輕撞他的肩膀,狡黠一笑,“可不是還有句話叫:朝裏有人好辦事。你們咱們倆現在也算朋友一場了,你就放我一馬,要多少銀子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