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發銀的自殺,是迫於李尚及時發布的圍堵命令。特別是那些“喂狗”、“永世不得超生”的誅心語言更讓他恐怖,他本來是回家向奶奶和妹妹告別的,等跪別父母的墳後準備拖槍到雲州境內四十八槽的大山中去。他家也有喇叭,聽到李尚的命令後,他絕望了,因為打靈魂深處,他是害怕李尚的。當年因為趙三妹被奸殺碎屍一案,李尚搞得公社革委會副主任和當時的民兵班長拖屁股被判死刑。那刑場的一幕,他是終生不敢忘記的!自己剛才回家時,也有人看見,本想瞞天過海,沒想到這麼快露了餡,聽著越來越近的群狗狂吼聲,他絕望了。匆匆給父母磕了頭後,把槍口對準了自己的胸口.....。
汪發銀父母死於************時期,是命大的奶奶拖著他兄妹熬了過來。在66年下半年,跟著馮財等人起哄瞎搞,奪了公社的權。說起奪權的鬧劇,實在可笑,他和馮財、拖屁股三人半夜撬開公社的門,偷走了公社黨、政的兩顆公章,第二天貼出通知,宣布已經成功奪了走資派的權。
在各級黨組織重新恢複活動後,當時有“吐故納新”一說,他們三人都被納了新,在民兵指揮部成立時,馮財是革委會副主任當了指揮長。因為在偷公章時汪發銀在門口望風,是馮財偷的公社黨委公章,拖屁股偷的公社管委會公章,論功行賞時他位於兩人之下。馮財死後,民兵由黃闖領導,他因為緊跟黃闖,在對基幹民兵整改重組時當了排長。從武裝部方麵來說,這常設的持槍民兵排,被稱為應急分隊,受武裝部領導。黃闖是黨委副書記,王謙和隻是黨委委員,肯定爭不過黃闖。所以這民兵的指揮權一直掌控在黃闖手中,王謙和隻是一位搖旗旗的人。李尚主政青龍後,首先把民兵指揮權奪了,指示王部長換血。由於近幾年的退伍軍人基本上都被李尚招進了企業,王部長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陸陸續續換了一個班的人。卻招了一批兵熊熊,也就是他視為心腹帶到石峽去的那一個班的民兵。
汪發銀不是不買李尚的賬,也經常鞍前馬後的在他身前身後晃悠著。李尚平生最看不慣這種三姓家奴呂布式的人,反要王部長辭了他。王部長建議讓他進廠,當即被李尚一口回絕!硬要汪發銀回去務農。當然,他並不清楚他家的具體情況。
這一個排的民兵,在馮財和黃闖時期,口糧由各大隊公攤,各自的生產隊按全勤記工分。李尚主政後,曾言明在整頓完成後,從正月開始,按企業的人平工資發月薪,排長的月薪比一般民兵要高得多。
汪發銀三十出頭,人高馬大的長得也不賴,因為家道貧寒,妹妹也一直沒放個好人家;因為家裏還有一個瞎眼奶奶。在那些年的打砸搶抄抓時,信用社出納員主動貼上了他。幾年下來,他與這大上十多歲的女人好上了。在李尚放出民兵發工資的話後,那女人更是信誓旦旦的要嫁給他。
這是李尚工作上的重大失誤!工作方法也不對,更把自己的個人好惡滲雜進了工作中。
在大年除夕夜,早就明白兩人關係的信用社主任,為了創造兩人幽會的機會,在子夜時分,硬拉著其他兩位民兵到他家去喝酒。汪發銀和女出納上床後,不小心漏了嘴,說他年後可能要被辭退回去務農。女人一追問,才曉得這男人根本不被李書記待見。當即抵死不從,大罵著要他滾出去!還揚言要告他強奸。激得他野性發作,一槍從****打了進去,見她還在掙命,又朝胸部和腦殼開了槍。緊接著提槍上了山,打算亡命深山老林。順道路過自家屋前時,回家給妹妹和奶奶講了事情的經過。
副排長帶著兩個民兵經過信用社,發現出了事。趁火打劫,從女人的褲袋裏搜出保險櫃鑰匙,砸掉掛鎖,盜走了五萬現金。言明他分兩萬,民兵兩人分三萬。把錢弄到一個廢棄的紅苕窯裏藏好後,才去向鄭文書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