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9月29日,農曆七月二十四,禮拜六,是李尚披著晚霞,誌得意滿的從磚廠歸來的那天晚上。因為天氣很熱,李尚搬了把躺椅在院壩歇涼。蘇媛去劇院搞周六的演出,夏荷把孩子安頓睡下後,隻搬了一個小竹凳放在躺椅旁邊,坐在矮凳上,把頭伏在李尚的腿上一言不發。這種休息方式以前沒有過,夏荷的最愛是騎坐在他懷裏依偎著,也不管天氣冷熱都是這樣。
李尚正在籌謀著青龍第四季節的工、農業發展和明年的規劃,難免欣喜若狂,根本沒留意夏荷的異常。連夏荷頻頻側頭打量著他的臉色,幾次想說啥又把話咽下去的神態都沒發覺。夏荷心性實誠,到底把穩不住,把臉埋在李尚腿上,顫聲說道:“哥,嬌嬌想說事呢。”
李尚收回思緒,“哦”了一聲,發現她小身板縮成一團,笑道:“來嘛,讓哥端著我家嬌嬌,到哥懷裏來說。”說著伸手來抱她,夏荷抱緊他的腿,搖著腦殼說:“這樣挺好的,哥也別看嬌嬌。”夏荷說:
“哥,嬌嬌瞞著哥做了一件事,就是上次易伯伯來時,我和妹妹把一封要求給爸媽平反昭雪的申訴信交給了易伯伯。”這事李尚早已曉得,還是李詠月隱約的從側麵告訴他的。隻是夏荷不主動說,他也沒問,這段日子一忙,忘記了。
易海主政雲州後,為了更快更好的收攏人心,團結一心的開展各項工作,對誅連一大批人的“夏、鍾***案”深入調查,多方走訪後,確定這是一件冤案,但是,這件冤案是上麵定的,平反權不在雲州縣委。他通過老部下,時任青龍公社黨委書記龍緒詳,做通了夏、鍾二人的遺孤夏荷姐妹的工作。在龍緒祥的指導下,由龍女以夏荷、鍾淑媛的名義,親筆草就申訴書,在易海來石峽時,交給了他。易海又以雲州縣委的名義親筆署上意見。鑒於當時的情況,通過原二野的老領導,直接把信件送到太公辦公室。
夏荷解釋當時沒讓李尚知道,是易伯伯和龍叔的意思。怕事有不測影響到他,也怕他反對。聽到她這樣解釋,李尚正色道:“哥是嬌嬌的夫君,是二老的半子,如果哥曉得,簽上李某人的名字是必須的,誰讓咱老李家是忠孝傳家的呀!”
夏荷欣慰,擔心地說:“前兩天易伯伯打電話給鄭書記的事,哥曉得不?”
李尚問是啥事?夏荷說:
“伸冤的事據說鄧公已經批轉到有關部門,可又一直懸著沒下文。現在太公處境不妙,易伯伯的意見是要我們提前避險,我同意了。”
李尚急著問道:“易伯伯自己怎麼避險呢?”夏荷回道:“他當時沒留後路,隻能硬挺唄。”
“那咱也不能梭邊邊,也站在一起硬挺著!”李尚不假思索地說,一副大義凜然的氣概。
“嬌嬌肯定是不能退的,哥當初根本不曉得這事,決不能牽連到哥。易伯伯說了個法子,嬌嬌是答應了的。”
“啥法子?”
“離婚!”
“離你個頭!咱們是夫妻,不能在大難來時自顧逃命!要活在一起活!要死也要抱成團!”
夏荷不為所動,決絕的說已經離了,今天已經從鄭書記手裏拿到了離婚證書。
李尚有點奇怪,自己沒到場,姓鄭的憑啥解除了自己與夏荷的夫妻關係。他知道易伯伯是鄭孝文的入黨介紹人,也是易伯伯把他從一名普通社員培養成一名國家幹部的,但是,咱李某人現在是他的頂頭上司,真是膽大包天!不由得破口大罵起來。
等他平靜下來後,夏荷解釋這不怪鄭書記,是自己提出來的,她冷靜地說:“我們當初領證時,哥的年紀不是還差一點才到結婚年齡嗎?如果按法律條款較起真來,是非法結婚,也不用法院判決,隻要當事人一方提出申請,發證機關可以決定收回結婚證的。”
李尚氣得抓狂,因為沒有打老婆出氣的習慣,就衝到院門處,提起青崗棍,在院壩裏瘋狂的舞了起來。夏荷嚇得溜到荷池前,像受氣的小媳婦似的,傻呆呆的僵在那裏,大氣不敢出。直到李尚累了,大汗淋淋的杵著棍子不動後,才畏畏縮縮的溜到房裏取來幹毛巾給他擦汗,小聲說道:“哥真想為了嬌嬌一個人丟下全青龍的百姓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