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運動
中世紀後期的歐洲,教廷勢力強大,教會強占土地,出售贖罪券,腐化嚴重,激起各階層民眾的不滿。1517年10月31日,德國維登堡大學神學教授馬丁·路德發表《九十五條論綱》,正式點燃了宗教改革的烈火。1520年,路德又發表《關於教會特權製的改革致德意誌基督教貴族公開信》,此後宗教改革運動迅速在歐洲展開。在德國、瑞士、英國等國家都開始了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宗教改革運動沉重打擊了封建製度和天主教教會,為後來的資產階級革命掃清了道路。
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1483—1546),16世紀歐洲宗教改革的倡導者,生於日耳曼中部紹森幾亞曼斯菲德附近的艾斯裏本一個天主教徒家庭。1502年從路德大學畢業。1505年進入奧斯定會學神學,獲神學博士學位,後任維登堡大學神學教授。他對教會的腐敗極為不滿,於1517年10月31日發表《九十五條論綱》,抨擊教會的所作所為,歐洲宗教改革運動由此發端。1520年與教皇決裂,支持諸侯沒收教會財產。他在神學上強調“因信稱義”,認為拯救個人的信仰是最重要的,並堅決主張宗教儀式用民族語言舉行。著有《教理問答》《講道集》《書信集》等作品。
贖罪券
1095年,教皇烏爾班二世發動第一次十字軍運動,為了加強宗教信仰,教皇以發放贖罪券的方式宣布,所有參軍的人,可以獲得減免罪罰。後來羅馬教皇利奧為修建聖彼得大教堂,以售賣贖罪券為籌款的財路,教廷宣布隻要購買贖罪券的錢一進錢櫃,犯罪之人的靈魂就會從地獄升到天堂。贖罪券演變為教會搜刮錢財的工具,招致宗教人士及百姓的強烈不滿,馬丁·路德首先起來批判教皇的無恥行徑,並由此引發了宗教改革運動。1562年,天特大公會議決定停止贖罪券的發行。
加爾文
加爾文(1509—1564),
瑞士宗教改革家,加爾文教派創始人,生於法國北部的努瓦。14歲入巴黎馬歇學院和蒙太古學院學習。1523年在奧爾良大學學習法律,深受人文主義思潮和宗教改革思想影響。1531年從加爾各答重返巴黎,攻學神學。1534年因積極倡導宗教改革,被教會迫害,離開巴黎,赴瑞士 。1536 年發表了神學著作《基督教原理》。宗教改革派重掌政權後,他開始主持宗教改革,內容包括:廢除天主教的主教製,建立長老製,長老由有威信的平信徒擔任;簡化宗教儀式;取締奢侈享樂行為,提倡節儉;改組市議會,由長老、牧師和上層市民組成市議會作為最高行政機構,建立政教合一的神權共和國。加爾文的思想對後世的基督教新教神學有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