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正是所謂“綠陰時節”。遊山玩水,欣賞自然,沒有比現在更好的時節了。鄉村的田野中,好像打翻了綠染缸,處處是一堆一堆的綠。都市的公園中,綠色的布置更齊整:那樹木好像綠的寶塔,那冬青好像綠的低垣,那草地好像綠的毯子。愛好天真的人不歡喜這些人工的自然,嫌它們矯揉造作;不歡喜這些規則的布置,嫌它們呆板。它們的確難能避免這種批評。這原是西洋風的庭園裝飾法。西洋人的生活,什麼都科學化,連自然界的花木,也硬要它們生作幾何形體。這點趣味,與一向愛好天真自然的東洋人很不投合,我們偶然看見這種幾何形體的植物,一時也覺得新穎可喜。但是看慣之後,或者與野生植物比較起來,就覺得這些很不自然。若是詩人,畫家,帶了“有情化”的眼光而遊這種公園,其眼前所陳列的猶如一群折斷了腰,斬了頭,截了肢體的人,其狀慘不忍睹。在他們,進公園不但不得娛樂,反而起了不快之感。
這種不快之感,原是敏感的人所獨有的,普通人可以不必分擔。但現今多數的公園中,另有一種更顯著的現象,常給遊客以不快的印象。這便是“禁止攀折”一類的標劄。據有一位朋友說,他帶了十分愉快的心情而走進公園大門。每逢看見一個“禁止”的標劄,他的愉快可打一個九折。看見了兩個“禁止”的標劄,他的愉快隻剩一折八扣了。我很能了解他的心情。他看了這種“禁止”標劄所以感覺不快者,並非為了他想攀花折柳,被禁止而不能如願之故。也不是為了他曾經攀花折柳吃過別人耳光的原故。他所嫌惡的,是這種嚴厲的標劄破壞了公園的美,傷害了人心的和平。
我對這意思完全同情。我們不否定“禁止”兩字的存在,卻嫌它們不應該用在公園裏。譬如軍政重地,門外麵掛一張“禁止閑人入內”的虎頭牌,我們並不討嫌它。因為這些地方根本不可親愛,我們決不想在這些地方得個好感。就是放兩架機槍在門口,也由它去,何況隻標幾個文字呢?又如稅關,外麵掛著一張“禁止繞越”的虎頭牌,我們也不討嫌它。因為稅關辦理非嚴密不可,我們決不希望它客客氣氣地坐視走私。即使派兵警守護也不為過,何況貼一張字條兒呢?又如火車站的月台①(①站台舊稱月台。——校訂者注。)上,掛著“禁止越軌”的牌子;碘酒的瓶上,寫著“禁止內服”的紅字,我們非但不討嫌它們,反而覺得感謝。因為它們防人誤觸危險,有礙生命,其警告是出於好意的。故“禁止”二字放在上述的地方,都很相當,我們都不覺得不快;但放在公園裏,就非常不調和,有時要刺痛遊人的眼睛。因為公園是供人遊樂的地方,使人得到安慰的地方。這裏麵所有的全是美與和平。拿“禁止”這兩個嚴厲的字眼來放在美與和平的背景中,猶如萬綠叢中著了一點紅色,多少刺目;又好比許多親愛的嘉賓中混入了一個帶手槍的暴徒,多少不調和!
試想:休沐日之晨,或者放工後的傍晚,約了二三伴侶散步於公園中,在度著緊張的現代都會生活的人們,這原是好的恢複精神,鼓勵元氣,調節生活,享樂生趣的時機。但是一走進門,劈頭先給你吃一個警告:“禁止攀折!”這遊客的心中,本無攀折之意。但吃了這警告,心中不免一陣緊張,兩手似覺有些痙攣。自己誡告自己,留心觸犯這規則。遇到可愛的花木,寧可遠離一點,以避嫌疑。走了一會,看見一個池塘,內有遊魚往來。這裏沒有樹木,沒有花卉。遊客以為可在這裏放心地欣賞遊魚之樂了。然而憑欄一望,當麵又吃一個警告:“禁止釣魚及拋擲……!”遊客本來不要釣魚,也不願拿東西拋擲池中。但吃了這警告,心中又是一陣緊張,兩手又覺一種痙攣。再自己誡告自己,留心觸犯規則。身子靠在欄杆上,兩手寧可反在背後,以避嫌疑。向池中望了一望,樂得早點走開,因為這樣地欣賞魚樂是很不安心的。再走了一會,看見一塊草地,平廣而整齊,真像一大片綠油漆的地板。中央一條小徑,迤邐曲折,好像橫臥在這地板上的一條白練。這是多麼牽惹遊人的光景,誰都樂願到這小徑上走一遭。但是一腳踏進,當眼又吃一個警告:“禁止行走草地。”遊人本來不忍用腳去踐踏這些綠絨似的嫩草。但吃了這警告,心中又是一陣緊張,兩腳也感到一種痙攣,再自己誡告自己,留心觸犯規則。本想在小徑中央站立一會,望望四周的綠草,想象自己穿著神話裏的浮鞋,立在浮萍上麵。但這有觸犯禁章的嫌疑。還不如快步穿過了這小徑,來得安心。再走一會,看見一個動物園;再走一會,看見一個秋千架;再走一會,看見一溫室;但處處都有警告給你吃。甚至閑坐在長椅子上,也要吃個“不準搬動椅子”的警告。遊客原為找求安慰而來,但現在變成了為吃警告而入公園了!供人遊樂的公園掛了許多“禁止”的標劄,猶如貼肌的襯衣上著了許多蚤虱,使人感覺怪難過的。美麗的花木,魚池,草地上掛了這些嚴厲的警告,亦大為減色。這些真是“殺風景”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