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章節 第212章 一輩子有多長,愛就有多久(1 / 3)

佳音搖頭:“你不要這麼說,會好的。”

他苦笑:“一個人,執意不想活,又怎麼可能會好得了?”

“你為什麼不想活?”佳音驚問。

“我是個有罪的人,我做了很多錯事,盧明宣是個壞人,我想法子弄死了他還算是主持正義,但後來我多次試圖弄死赫連正雲,甚至還戕害自己的親生女兒,故意讓你的兒子摔下樓,對孩子都下手的我,已經禽-獸不如了。”

他一口氣說這麼多,然後就脫力了,大口大口地喘著氣。

佳音想要安慰他,但卻發現他說的這些事沒法給他安慰,確實是他錯了,尤其是傷害愛嘉這件事,錯得太離譜。

“之前……我對你說那些話,隻不過是破罐子破摔而已,那個時候心裏還有執念,覺得不能讓你愛我,讓你恨我也好……但我終歸還是……失敗了……”

“失敗之後,我想了很多……回想我這一兩年做過的事,忽然覺得自己真的是在錯誤的路上……走得太遠了……我要贖罪,唯有一死而已……”

他喘著氣卻堅持說完,佳音聽了心裏難過。

“現在想要回頭還來得及,你給愛嘉捐腎已經邁出了最寶貴的一步了!”她安慰他。

他搖頭:“愛嘉是我的親生女兒這件事,我覺得是老天爺給我的報應,看我做錯事太多,讓我自食惡果。每每看到愛嘉痛苦的模樣,我的心就像是被螞蟻啃噬,鑽心地難過……”

“捐腎隻是我必須做的,完全談不上贖罪。”他邊搖頭,邊露出悲戚的神色,輕輕低喃,“唯有一死而已……”

聽他口口聲聲都是“死”,佳音有點恨鐵不成鋼起來:“死很容易,背負著贖罪的心活著更難,你難道要選擇逃避嗎!你想過愛你的人嗎,你的父母,愛嘉,還有薛眉!”

提到愛他的人,他又是苦笑:“我……隻是我父母的累贅而已,我也……不配做-愛嘉的爸爸……關於薛眉,我不愛她,她愛上我根本不值……”

說到這裏,他露出無比眷戀的目光深深看著佳音:“你走吧……讓我爸和我媽進來。”

佳音很怕他會離去,遲疑著沒動。

他輕輕的咳嗽起來,就連咳嗽都沒有力氣了:“我想讓我爸媽陪著我,你去叫他們進來……”

佳音這才起身出了重症監護室。

許蕭蕭和何為政急匆匆地穿了無菌探視服進去了,薛眉上來握住她的手問:“佳音,他跟你說了什麼?”

佳音回答:“就是懺悔過去的事情。”

“他……”薛眉咬著嘴唇,猶豫了下才問,“他有沒有提到我?”

很想說幾句好話讓她高興,但佳音知道,給她希望是不道德的,隻好說了實話:“他提到你了,但隻是說,你愛上他根本不值……”

薛眉一下子就滿眼是淚,哽咽著說:“什麼值不值的,愛了就是愛了,我愛他,從來就沒有後悔過。”

在感情這方麵,薛眉與何亦彬同樣執著,不同的是,薛眉懂得成全,何亦彬卻做不到,所以,薛眉比何亦彬更加懂得愛的真諦。

兩個人說了會子話,許蕭蕭和何為政忽然就哭著出來了。

佳音趕忙上前緊張地問:“怎麼了,怎麼了?”

許蕭蕭撲在佳音的肩上,哭著說:“亦彬不行了,醫生在搶救。”

佳音輕輕拍她的後背給以安慰。

過了大概半個小時,醫生出來了,滿臉沉痛地對許蕭蕭夫妻倆說:“對不起,我們盡力了,你們的兒子已經離開人世,你們準備後事吧。”

許蕭蕭頓時嚎啕大哭癱倒在地上,何為政忙著去扶她,佳音和薛眉趕忙過來幫忙,場麵一片混亂。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才把許蕭蕭給安置好,佳音又幫著何為政準備何亦彬的後事。

就這麼沒日沒夜的忙碌了幾天,一切才都妥當下來。

佳音思來想去,想要帶著愛嘉去紐約,但麵對許蕭蕭夫妻倆卻又開不了口。

看到薛眉一直在何家忙碌,她打算從薛眉這裏探探口風。

將她叫到一邊,佳音問:“你今後怎麼打算,愛嘉怎麼安排?”

薛眉幽幽道:“我會留在何家照顧愛嘉,雖然我和何亦彬沒有任何關係,但我願意以兩位老人兒媳婦的身份留下來照顧他們和愛嘉。”

她這麼一說,佳音想把愛嘉帶走的心思也就說不出口了。

她問薛眉:“我有空的時候可以來看看愛嘉嗎?”

“當然可以的!”薛眉立刻就回答,“你雖然和愛嘉沒有法律上的關係,但你依然是她的媽媽,你隨時可以看她,多個人疼她,愛嘉會更幸福的。”

佳音笑起來。

佳音陪著愛嘉在何家又住了幾天,赫連正雲那邊就催她回去了,他在電話裏說得曖昧:“我想你了……”

在離開紐約半個月後,佳音終於回到了紐約。

下了飛機,她就四處找赫連正雲,這個家夥說要來接她的,但卻不見人影。

就在這時,忽然一輛超長的林肯車緩緩開過來,車子的前蓋上裝飾著一大捧心形的玫瑰花。

玫瑰花中間有個漂亮的芭比娃娃站著,她的手腕上拴著一個小小的紅色首飾袋。

佳音愣愣地看著這輛車,一時沒有反應。

不知從哪裏飛過來一隻白鴿毫不認生地停在佳音的肩膀上,白鴿的嘴裏叼著一張卡片,佳音不自覺地伸手拿過來。

打開卡片,看見裏麵是赫連正雲的字體,用漂亮的花體字寫著兩個單詞:Merryme!

車門打開,赫連正雲從後裏走出來,微笑著向她走來,他一身白色西裝,簡直就是童話故事裏的白馬王子!

原來以為赫連正宇穿白西裝是最白馬王子的,誰知道,他比赫連正宇還要白馬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