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6章 庭審(五)(1 / 2)

魏法官說道,“雙方當事人,請注意你們的言辭,不要相互糾纏焦點問題之外的問題。”說完,敲了一下小錘。

章律師和肖紅都沒有在說話了,魏法官繼續說道,“原告,本庭問你,是否還有辯論意見發表?本庭再次強調,雙方第二輪辯論隻能圍繞焦點問題展開,並且,如果在第一輪辯論中已經提出的觀點,請不要在重複發表。”

陳律師說道,“好的,主審法官。現在原告發表第二輪辯論觀點。”說著,就站了起來,說道,“尊敬的主審法官,原告認為,關於合同終止後是否可以適用重大誤解恢複原狀的問題,答案是明顯的。因為,這是一個時間的先後關係,如果一個事物已經終止,無論任何理由,你都無法使得該事物從新開始。從邏輯來說,它具有不可逆性,我們無法翻轉一個已經過去的事情,使得一個終止的東西恢複執行,這是毋庸置疑的。”

陳律師看了書記員,發現他還是跟的上自己的速度,就繼續道,“關於第二個焦點,原告認為,被告並不存在重大誤解的情形。被告在實行裁員的時候,就有義務詢問原告是否懷孕的事實,以便於自己判斷企業行為是否合法?這是法律賦予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但是被告並沒有執行,因此,原告認為,此種結果對於被告來說並不屬於重大誤解的情形,是被告自身行為發生遺漏造成的。原告的補充辯論意見發表完畢。”

魏法官轉頭對被告說道,“被告,你們是否有新的辯論意見發表,如果有,本庭再次申明,必須圍繞法庭焦點問題展開,另外在第一輪中發表的觀點請不要重複說明。”

章律師說道,“好的。尊敬的主審法官,現在被告發表補充抗辯意見如下,第一個焦點問題,被告認為故意在法庭上混淆概念。現在討論的是一個法律概念,不能直接適用邏輯學的原理來進行解釋,因此所謂的時間的先後性是無稽之談。按照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規定,法不明令禁止就可為,既然我國民法和合同法均未有禁止合同終止後不能適用重大誤解,那麼就是可以適用。這點因為前麵已經充分闡述,就不多說。”

魏法官看了一眼章律師,意思很明顯,就是算你識相。章律師繼續道,“關於第二點,原告提出來被告有詢問原告是否懷孕的義務。被告認為這純粹無稽之談,試問,哪個用人單位會無緣無故的問一個女員工,你是否懷孕?法律沒有明令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詢問員工是否懷孕的義務,因此,不能強加一個子虛烏有的任務給被告。那麼,此種影響被告做出決定內容的信息的缺失,被告認為當然屬於重大誤解的情形。”

章律師停頓了一下,“說白了,就是說,如果被告當時知道原告懷孕,就不會做出裁員原告的決定,被告是一個守法的企業,不會去做違法的事情。被告給予原告的充分的機會提出異議,裁員前的必經程序,就是人力必須和被裁員員工麵談,但是麵談的時候原告沒有提出她已經懷孕。事實上原告自己都不知道的,因此,被告屬於五大誤解的情形,是確定無疑的。被告答辯完畢。“

魏法官看著書記員將章律師的意見都記錄下來後,說道,“雙方都已經充分的發表了自己的觀點和意見,現在,進入法庭調解階段,由本庭主持此次調解。在調解階段的任何言論、理由,一旦調解不成立,均不可以作為法庭審理階段的證據使用,原告,你可清楚?“

陳律師說道,“原告清楚。“

魏法官繼續問道,“被告,你可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