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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票據之禍

在現有的股市中有一種資金來源,也就是常說的票據融資,涉及股市的一般是銀行承兌彙票和商業承兌彙票。一般的情況是采購方和商品提供方訂立商品交易合同,商品提供方一般是貿易公司,由采購方向商品提供方出具商業承兌彙票,銀行在額度內為該票出具保貼函,然後商品提供方持票憑保貼函向銀行貼現,拿到資金購買采購方需要的商品,然後將商品交貨給采購方,而銀行會在票據到期前向采購方收款,用所收款項償還貼現款,在采購方、銀行、商品提供方完成一輪資金流轉,銀行得到貼息,采購方節約了資金運作成本,而商品提供方擺脫了資金限製。

這是其中一種正常的商業承兌彙票流轉方式,但是因為彙票的有效期一般會大於一輪貿易合同的完成時間,而且商業承兌彙票金額一般大於本次商品交易金額,空餘出來的時間和資金就有了操作空間,現有的銀行體係很難監管到,而貼現資金就會以拆借的方式借給第三方來謀得更多的短期利息收入,許海就是通過拆借商業承兌彙票貼現後的資金來滿足高易策劃案的資金要求。今年1月份和2月份國家刺激經濟推出4萬億投資計劃,向市場投放大量票據,以工商銀行為準,票據貼現利率一度跌到1.15%到1.17%,而企業可以用貼現利率1.4%得到資金,銀行可以用1.1%的利率轉貼現出去,中間還可以盈利0.2個百分點左右,所以就是風險遠高於銀行承兌彙票的商業承兌彙票貼現業務也有大量銀行願意貼現。甚至出現了“光票”貼現,即銀行對沒有真實貿易背景的商業承兌彙票進行貼現和承兌。

許海的拆借資金就來源於這種“光票”貼現,恒德立作為采購方與和朗雅貿易公司之間製造虛假的貿易合同和增值稅發票,合同為恒德立向和朗雅采購3億元的鐵精礦,由恒德立向和朗雅出具為期三個月、總額為3億元的商業承兌彙票,銀行在接受50%抵押擔保以後為該票出具保貼函,和朗雅持票憑保貼函向銀行貼現拿到資金,在這個過程和朗雅以1.4%的貼現利率拿到資金,再以更高的民間拆借利率拆借給許海名下公司,從而獲得利差收益,而許海就利用拆借來的資金進行多方運作,打散轉為現金存入炒股賬戶。

和朗雅貿易公司其實屬於恒德立的隱形關聯公司,實際控製人是恒德立的副總兼總會計師趙誌遠,田衛不僅對兩個公司之間的票據融資行為了解,而且還會獲得收益提成,在2006到2008年,兩人就用票據貼現的方式放大融資,以30-50%,甚至零保證金通過票據融資參與新股的申購,成為當時一級市場中幾萬億資金中的一員,在當時的新股發行市場機製下,幾乎是無風險暴利,賺的盆滿缽滿。從A股進入熊市,新股停止發行,兩人就將目光轉向出讓拆借資金,最近一次的拆借對象就是許海,許海在股票套現回籠資金以後就將款項和利息劃撥給和朗雅貿易公司,自此應該說是和這筆借款脫離關係,但誰知問題出在趙誌遠身上,在銀行向恒德立收款之後,劃走了彙票金額,趙誌遠就失蹤了,連著一起失蹤的還有和朗雅貿易公司的所有帳上資金,包括那3億資金!按照以往這筆資金要重新劃轉回恒德立的資金賬戶上,簡單說,趙誌遠卷著這3億資金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