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明這邊的事情一了,高易就順手去翻翻石頭的博客,權證市場一直沒什麼行情,權證因為高溢價,漲不過正股跌起來更凶,完完全全的高風險低收益,可見石頭的鬱悶,每次去看石頭的博客,無聊的石頭都研究些烏七八糟的東西,然後就看他和留言的博友一通亂吵,倒是也頗為熱鬧。進入一看,有篇文章倒是引起了高易的興趣,談的是可轉債和分離可轉債的,顯然最近很多可轉債已經觸發或者將要出發贖回條款,引起了石頭的興趣。
分離可轉債的發行是將可轉債中的債權和轉股權分離開來,拆分成兩個交易產品,債權就是分離後的債券,保證麵值,並且股份公司按年度支付利息;其中的轉股權分離出來就成為認股權證。但實際上分離可轉債在將債券和轉股權分離過程進行了簡化,有可轉債之名,卻無可轉債之實,根本沒有傳統轉債的複雜期權組合以及博弈關係,沒有贖回、回售條款、轉股價特別向下修正條款,隻是債券+權證的簡單拚湊,在石頭看來,是國內金融創新的失敗品。
可轉債在股價低於轉股價,就相當於分離可轉債分離出來的認股權證對應的正股低於行權價,在2008年A股出現暴跌的時候,在14隻可轉債中有11支觸發了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並對轉股價進行了修正,相對於分離可轉債來說,這等於是向下修正了行權價,但實際上認股權證並沒有這樣的修正條款,也是在2008年因為A股暴跌,幾乎所有的權證因為股價遠低於行權價變為高溢價類權證,本身沒有絲毫行權價值,導致日照、上港權證最後因為股價低於行權價而無法行權,股民遭受損失,權證無行權價值也導致二次融資功能喪失,股份公司無法預期開展項目,導致股民和股份公司雙輸的局麵。而與此同時因為可轉債修正了轉股價,在2009年股市反彈之後,股價高於修正後的轉股價,很多可轉債已經或者將要觸發贖回條款,這樣可轉債持有者會選擇換股,兌現高額收益,股份公司就將負債轉化為股權,等於變相融資,這對股民和股份公司都是雙贏的局麵。
石頭的觀點簡單來說,因為分離可轉債分離債券和轉股權的時候丟棄了複雜的期權組合和博弈關係,導致分離可轉債不適用於股市出現大起大落的情況,一旦遇到類似2007-2008年中國A股的牛熊轉換,分離可轉債這種簡單的債券+權證的組合就會導致股民虧損和股份公司二次融資機會喪失的局麵。所以認為分離可轉債不能丟棄傳統可轉債的期權和博弈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