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 / 2)

“誰說你是破女人?你雖然遭受了婚姻的挫折,也生了孩子,說難聽點,跟別人同床共枕了,可你心底依然很善良,你的靈魂是美好的,比起那些貌似純潔,可內心卻肮髒不堪的人來,你要比她們好上一千倍,一萬倍。可我們是八十年代的產物,我們的思維方式和想法與父輩的截然迥異。我自己是想找自己喜歡的,心地善良,支持我的事業,能幫助我照顧好父母的女孩作為自己的終生伴侶。沒有考慮到更多。我唯一在乎的就是父母的感受,因為我的一切都來自於她們,有爸爸媽媽的祝福,我們才能生活的更加幸福。”誌達愛戀的看著鳳萍。

“你說的是真的嗎?可萬一她們嫌棄我,不同意我們在一起了呢!”鳳萍又驚又喜,但又不得不有這種擔心。

“放心吧,我了解我的爸爸媽媽,隻要我們堅持到底,她們一定會同意的。”誌達很真誠的說。

“真的?”鳳萍很激動的看著誌達。

“當然,我決定這輩子非你不娶。”

“那、那我這輩子非你不嫁……”

“……”

誌達和鳳萍又相愛了!他們下定決心要一起到老,唱著那情歌,趕走那寂寞,一直到白頭偕老。誌達不會花言巧語討好鳳萍,隻會不顧一切保護她愛她。鳳萍也相信自己絕不會選錯,誌達不會口是心非欺騙她,隻會全心全意嗬護她愛她,她願意嫁給誌達,不會後悔,她相信誌達會讓她幸福,會好好照顧她,不管未來有多辛苦,她願意騎著那單車,追著那日落,跟誌達唱著情歌,趕走寂寞,一起相愛到老!

數日後,誌達給家裏打電話,向爸爸媽媽訴說了這件事情。爸爸的態度堅決而又明確:“誌達,你們公司那麼多女孩,你幹嘛非得要找一個結過婚的?我覺得這件事情不可靠,她說了是婆婆對她不好那你就相信了!我看你是昏了頭了。你要知道,一個巴掌拍不響,不管什麼原因,能拋家棄子的女人,無疑都是蛇蠍心腸。對此,我們堅決反對,就算你們執意結了婚,將來還會再離婚的。你要是不聽我的話,你將來一定會後悔的。”

“怎麼辦?”鳳萍不無擔憂的說。

“放心吧,他們遲早會同意。”誌達胸有成竹的回答。

“不會的,我的命不會那麼的好,我原本就是配不上你……”鳳萍欲哭無淚。

“凡事都要有一個適應的過程,我敢肯定,過些時日我爸媽都會同意。”誌達安慰道。

“萬一他們不同意呢?”鳳萍還是很擔心。

“那咱們就堅持,一年不行兩年,兩年不行三年,三年不行四年,四年不行五年、六年——一直到他們認同為止。”

“你不是說愛情的保質期隻有18個月嗎?你能堅持那麼久嗎?我值得你那麼做嗎?”

“當然,這次我一定要將愛情進行到底!”

“謝謝你,誌達,對於我來說,有你這句話就夠了。其實,我們根本等不了那麼長的時間,如果過完年之後你們家還反對我們在一起的話,那我會主動離開你,離開這個城市,絕對不會拖累你……”

“鳳萍,你什麼都不要想,什麼都不要說,你隻要記得一句話,這次我一定要將愛情進行到底!”

“將愛情進行到底?”

“對!將愛情進行到底……”

剛說完話,爸爸又打來了電話,警告他說:“誌達,你要想清楚,這種女人倒貼十萬咱也不要,咱不能做拆散別人家庭的事情。不管他們當初有沒有領結婚證,事實上已經結過婚了。你把我的意見轉告給她,她不管是為了自己也好,為了孩子也好,為了其他人也好,現在最好的出路就是複婚。”

誌達犯難了,爸爸說的不無道理,他隻好又疏遠了張鳳萍,將電話關機,不再和她一起去吃飯,卻跑到曉明那裏去聊天。而張鳳萍對此卻全然不知,滿世界去尋找誌達,有時候深夜一兩點了還跑過來找他,誌達也就順其自然留她住下了。

誌達下定決心要跟鳳萍生活在一起,不離不棄。可惜,這在家長看來,卻是一種幼稚的表現,他們越堅持就顯得越不成熟,為人父母的就越不會同意。鳳萍也因此沒少跟誌達鬧矛盾,她經常有意無意的問誌達一些很無聊的問題,比如說:“我和你媽媽同時掉進了河裏,而你隻能救其中一個,你會選擇救誰?”誌達不想回答這類問題,因為事情還沒有也不可能發展到要在父母和愛人之間做出非此即彼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