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個新聞,心中有些不忍。有一些新貧族的家長,繳不起健康保險費,加上小孩生病,父母心中一急,想起幼兒的健康保險卡比較不容易被辨識,幹脆借別人的卡來用。一張健康保險卡可能用在不同的小朋友身上。當然,這樣是違法,但是可憐天下父母心,誰也不願意看到自己的孩子生病而無法就醫。
同樣擔心繳保險費的還有陳太太。陳太太最近很傷腦筋,因為經濟形勢不景氣,物價又一直喊漲,她在家要帶兩個小孩,隻能靠先生一份薪水養家。孩子還小,兩個小孩的保姆費可能比她上班賺的錢還多,所以她沒有辦法增加收入,隻能盡量減少開支。但兩個孩子的保單才剛買進,夫妻倆的醫療險與退休規劃的保單也才買了幾年,雖然每年保費都還能正常繳款,可是最近陳太太發現,先生的收入似乎應付不了越來越多的開支,保費似乎快要繳不出來了。想想看,如果先生中年失業該怎麼辦?如果要解約又太可惜了,因為保費會隨年齡的增加而越來越貴,如果以後重新再買,一定不會比現在續買更劃算。可每個月的收入就是快入不敷出,該怎麼辦呢?
事實上,如果並非萬不得已或是沒有更好的方案,不要隨便解約終止自己的保單。尤其對人壽保險而言,是有兩年的風險期,過了兩年之後,若是被保險人自殺,保險公司都要理賠。但解約後再重買,投保人有可能因此賠了夫人又折兵,而終身醫療險保單更不要隨便解約。如果真的快要繳不起保費,也有以下的方法可以參考:
方法一:減額繳清
如果你的收入有限,但買了一些不是絕對必要的保單,比如像儲蓄險,你可以利用減額繳清的方式,辦理後不用再繳保費,但原投保的金額會按比例縮小,但整張保單的契約內容不變,這樣,起碼還能保有部分保額,同時也可以不用再擔心繳費的問題。
方法二:展期定期
就是不改變“保額”的情況下,用保單所累積的價值,一次就付清購買定期保險所需要繳交的保費,也就是保險期間變短了,但要注意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身故,可以得到死亡保險金;但如果超過保險期間後才死亡,那保險公司就不用給付。
總之,以上兩種方法是在繳不出保費時可以運用,但如果財務狀況已改善,還是要想辦法讓自己有足夠的保障,才不至於有後顧之憂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