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2014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要“促進教育事業優先發展、公平發展”,“要為下一代提供良好的教育,努力使每一個孩子有公平的發展機會”。

這向整個社會傳遞出清晰的信息——教育公平是發展教育的基石,推進教育公平是政府部門的首要責任。這是對政府部門發展教育責任的重要回歸。在談到2013年的教育發展和改革時,李總理的報告幾乎全部集中在教育公平上,他指出:“啟動教育扶貧工程,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學生貧困改善計劃惠及3200萬孩子。對集中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發放生活補貼,貧困地區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比上年增長8.5%。”

一直以來,我國各級教育部門都直接介入具體的辦學中,其出發點是培養精英人才,結果不但造成教育“管辦評一體化”——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辦學者、評價者,而且使得我國教育資源配置極不均衡,人為製造出教育等級、教育焦慮。

這包括,在義務教育領域,學校被分為重點校、重點班;在高中教育階段,這種現象更為突出,有超級校、示範校、星級校;在高等教育領域,等級劃分到達頂峰,高校被分為985高校、211院校;一本院校、二本院校、三本院校、高職高專……學校在招生錄取時依次排序。這種人為製造的分類、等級,帶來的是義務教育階段的擇校熱,中高考焦慮隨著高中資源、大學資源的增加反而越來越嚴重,農村地區甚至出現不考上一本就不算考上大學的觀念,民辦院校和職業院校在985、211、公辦院校的擠壓下,生存空間越來越狹窄。

很多人對此感到困惑:我國教育資源越來越豐富,可為什麼教育焦慮不輕反重?有代表委員分析道,這是因為優質教育資源還不多。那麼,請問優質教育資源要多到怎樣的程度,大家才不焦慮?在一個國家中,“優質”的大學再多,也不超過總數的10%——大家會優中選優。

這是政府發展教育的責任錯位所致。政府發展教育,第一位的責任是保障每個受教育者平等的受教育權,至於學校辦出特色,那是學校自己的事。從教育公平出發,政府必須進行發展教育的戰略調整。

首先,政府應該把更多的教育投入投向公共基礎教育領域,而不是高等教育領域。在高等教育領域,應該創造條件,鼓勵民間資金進入,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近年來,我國中央財政對此進行了較大的調整,明顯加大了對義務教育,尤其是農村、貧困地區的義務教育的轉移支付力度。這是積極的轉變,取得了《政府工作報告》所提到的成績。

其次,政府部門要努力促進學校的均衡發展和平等競爭。對於義務教育來說,首要的目標是均衡,而不是製造重點校、重點班;對於非義務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來說,不能通過政府計劃、工程把學校分為三六九等。政府部門要做的是給予每個學校、每類教育(普通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公辦教育、民辦教育)一樣的發展環境,不能讓公辦教育高民辦教育一等、普通教育高職業教育一等。政府部門對學校進行等級管理,隻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