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羽毛球比賽的記分規則與裁判方法(1 / 2)

任何一項體育運動都是在一套相應的規則、一定的時間和相對的空間中進行的,離開了這些因素,運動也就失去了生命力。羽毛球運動的規則是隨該項運動的產生而產生的, 並隨這項運動的不斷發展而逐步走向成熟。當今國際上采用和統一實施的羽毛球運動規則大致有兩個方麵的內容:一是對羽毛球運動本身進行某些“規定”和“限製” 的一套嚴格的規章製度,即羽毛球運動規則;二是具體實施和監督這套規章製度的裁判方題,讓比賽情緒因裁判的偏袒或誤判、觀眾的起哄和場地環境因素而受到嚴重幹擾,那麼選手多年努力刻苦訓練的結果將付之東流。

因此當觀賞比賽時,除去選手主觀技術、戰術因素外,我們還可以欣賞選手如何駕馭以上這些客觀變數。一名優秀的羽毛球選手應當明白競賽環境對於雙方選手來說都是相同的,自己麵臨的問題,對手也同樣會麵對。優秀選手明智的做法是選擇拋開幹擾,依靠積極的心態將這些幹擾因素的影響程度降至最低,穩定情緒,將注意力集中在緊緊抓住眼前每一分球的爭取上,從而增加獲勝的希望,增強勝利的信心。

羽毛球場地:可以在室內,也可以在室外。標準的羽毛球比賽場地,一般都安排在室內,可有效避免風和陽光等客觀因素對競賽產生的影響。羽毛球場地全長13.4 米, 球場兩條外邊線是雙打場地邊線,相距6.10 米。裏麵的兩條邊線是單打場地邊線,相距5.18 米。與球網相距1.98 米處並與之平行的線為前發球線。距端線0.76 米處並與之平行的線為雙打後發球線。前發球線中點與端線中點連接起來的一條線為中線,將場地分為左、右發球區。

下麵就將相關內容介紹如下,有助於對奧運會羽毛球比賽的觀賞。

羽毛球比賽競賽規則

(1) 挑選場地和發球權

正式比賽開始前,參賽雙方需在主裁判員的主持下,用拋擲挑邊器來確定首先發球的一方。挑邊器決出的勝者具有挑選發球權或場地的優先權,贏方選剩的一項歸輸方所有。挑邊器是一枚類似硬錢幣的物體,兩麵由不同的圖案組成,也可用硬幣代替。

(2) 局數和分數

羽毛球各項比賽均以三局二勝製決定勝負。先得21 分的一方勝一局。20平後,連續得兩分的一方勝該局。29平後,先到30分的一方勝該局。一局的勝方在下局首先發球。

(3) 發球權、得分和交換發球權

比賽中,發球一方獲勝為得分,並繼續擁有發球權。如果發球一方失誤,則接球方得分並獲得發球權。

在雙打或混合雙打中,發球的一方隻有一次發球權,如果發球方輸球,須交換發球權。下一局比賽開始時,均由上一局的勝方先發球。

(4) 交換場地

第一局比賽結束後,雙方應交換場地進行第二局的比賽。如果前二局雙方戰成1比1時, 應繼續交換場地進行決勝局的比賽, 即第三局的比對於場地濕滑現象, 可以用鬆香來進行防滑處理, 克服因場地濕滑對運動者造成意外傷害事故的幾率,效果不錯。

在第三局比賽中,當任何一方先得到11分時,必須在再次交換場地後才能繼續進行比賽。

在比賽中,如選手未按規則規定,按時、正確地交換場地,一經發現,應立即交換,已得分數有效,並繼續進行比賽。

(5) 發球和接球的方位順序

單打:發球方的分數為零或偶數時,發球方和接球方均站在右發球區發球和接球。分數為奇數時,雙方都站在左發球區發球和接球。

當出現加分“再賽”的情況時,如比分為20 比20,發球方和接球方按照原規定在右發球區發球和接球。

雙打(含混雙):雙打和混合雙打中,發球的一方隻有一次發球權,如果發球方輸球,須交換發球權。如果獲得發球權一方當時擁有的比賽分數為雙數,例如10 比5 時,則由獲得10 分一方站在右發球區的選手往對方右接發球區內發球。如果取得發球權時發球方當時擁有的比分為單數,例如5 比10 時, 則由獲得5 分一方站在左發球區往對方左接發球區內發球。

(6) 比賽中的“重新發球”

下列情況發生時應重新發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