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節寧可說自己錯了,也不說“你錯了”(1 / 2)

在人際交往中,破壞力最強的莫過於這三個字:你錯了。它通常不會造成任何好的效果,隻會帶來一場不快、一場爭吵,甚至能使朋友變成對手,使情人變成怨偶。“你錯了”這三個字,破壞力為什麼這麼大呢?這是因為:每個人都有固執己見的毛病。

一個人犯錯總是有原因的

沒有幾個人具有邏輯性的思考。我們多數人都具有武斷、固執、嫉妒、猜忌、恐懼和傲慢等缺點,所以我們很難向別人承認自己錯了。

而且,一個人說錯話或做錯事,總是有原因的,所以我們即使明知自己錯了,也會強調客觀原因,認為錯得有理。正如羅賓森教授在他的《下決心的過程》中所說:“我們有時會在毫無抗拒或熱情淹沒的情形下改變自己的想法,但是如果有人說我們錯了,反而會使我們遷怒對方,更固執己見。我們會毫無根據地形成自己的想法,但如果有人不同意我們的想法時,反而會全心全意維護我們的想法。顯然不是那些想法對我們珍貴,而是我們的自尊心受到了威脅……我的這個簡單的詞,是做人處世的關係中最重要的,妥善運用這兩個字才是智慧之源。不論說我的晚餐,我的狗,我的房子,我的父親,我的國家或我的上帝,都具備相同的力量。我們不但不喜歡說我的表不準,或我的車太破舊,也討厭別人糾正我們對火車的知識……我們願意繼續相信以往慣於相信的事,而如果我們所相信的事遭到了懷疑,我們就會找借口為自己的信念辯護。結果呢,多數我們所謂的推理,變成找借口來繼續相信我們早已相信的事物。”

當我們犯了錯誤時,並非意識不到犯了錯誤,隻是頑固地不肯承認而已。所以,當你對一個人說“你錯了”時,必然撞在他固執的牆上。

比如,有一位先生,請一位室內設計師為他的居所布置一些窗簾。當賬單送來時,他大吃一驚,意識到在價錢上吃了很大的虧。過了幾天,一位朋友來看他,問起那些窗簾時,說:“什麼?太過分了。我看他占了你的便宜。”

這位先生卻不肯承認自己做了一樁錯誤的交易,他辯解說:“一分錢一分貨,貴有貴的價值,你不可能用便宜的價錢買到高品質又有藝術品位的東西……”結果,他們為此事爭論了一個下午,最後不歡而散。

當我們不願承認自己錯了時,完全是情緒作用,跟事情本身已經沒有關係。當我們錯的時候,也許會對自己承認。如果對方處理得很巧妙而且和善可親,我們也會對別人承認,甚至以自己的坦白直率而自豪。但如果有人想把難以下咽的事實硬塞進我們的食道,那我們是決不肯接受的。

既然我們自己是這種習性,那麼也可以理解別人也具有同樣的習性,不要把所謂“正確”硬塞給他。

尊重別人的意見,別說“你錯了”

說對方錯了,等於自顯高明。如果有人說了一句你認為錯誤的話,或者做了一件你認為錯誤的事,這時,你告訴他正確的應該是什麼,無形中將對方擺在學生的地位,而自居為老師。除非你真的是他的老師,否則他必然不服氣。

即使你真的是他的老師,他同樣會存有異議。三百多年以前意大利天文學家伽利略說:“你不可能教會一個人任何事情;你隻能幫助他自己學會這件事情。”

19世紀的英國政治家斐爾爵士也說:“如果可能的話,要比別人聰明,卻不要告訴人家你比他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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