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建立農村社會保障製度的社會戰略意義(1 / 2)

社會保障製度,被稱之為“安全網”,是因為它能夠起到保障個人、家庭生活安全的作用,最終起到維護社會安定的作用。一個人、一個家庭在勞動收入難以維持生存的情形下,如果能夠得到來自社會方方麵麵的保障,他會對這個社會抱一個什麼樣的態度?這是一個毋須回答的問題。而在人們解決溫飽、達到小康後,廣大人民群眾又會追求什麼、擔心什麼呢?追求的是從寬裕到比較富裕,擔心的是碰到常說的生老病死和失業等事。社會保障製度,就是為人民解決後顧之憂,使大家安居樂業。

現階段,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基本模式的政策導向是以農民家庭自籌保障為主,國家保障、集體保障為輔,主要內容是: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製度,以及救災濟困、優撫安置和社會福利等。從目前推進的結果看,占全國總人口75%左右的農民的社會保障方麵支出僅占全國社會保障費用總支出的13%,而占總人口25%左右的城鎮人口的支出達87%。盡管現階段農村確實存在著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不高,農村經濟市場化和商品化程度低的現實,但也必須看到,中國農村特別是經濟較發達地區農村生產及生活方式及社會經濟結構正處在迅速變革的過程中,農村的生產及生活方式逐步發生質的飛躍,因此,建立農村社會保障製度,是確保農村社會穩定、提高廣大農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質量的客觀要求。十六大報告中指出,“發展城鄉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事業。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養老、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製度”。而農村的社會保障製度的建立,同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一起,共同成為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的三大核心措施。農村社會的醫保、養老保險、低保等製度的建立,等同於增加了農民和農村的收入,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金鑰匙,是為農民生活,也為社會穩定編織的一道安全網。

一、建立農村社會保障製度的社會戰略意義

建立農村社會保障製度具有十分重大的戰略意義。

第一,建立農村社會保障製度是落實黨的十六大提出的發展目標的重要內容。

全麵建設小康社會,必須相應地建立一個覆蓋全社會的保障製度。在覆蓋全社會的保障製度裏,農村社會保障製度是其中重要的一項。正如“沒有農村的小康就沒有全麵小康”一樣,沒有農村社會保障製度的建立,就沒有覆蓋全社會的保障製度。社會保障製度體現了一個社會的生活質量,社會保障製度越完備的地方,也意味著這個地方的生活質量越高。那麼,圍繞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質量這條工作主線,我們就必須重視農村社會保障製度的建立。

第二,建立農村社會保障製度是農村社會發展的客觀要求。

通過建立農村社保製度,改變了農村改革的社會環境,使各項改革措施向縱深發展,加快了農村消費市場的啟動,深化了土地流轉製度的改革,並對入世後的中國農業提供了有效保障,從而促進農村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成就。

在市場經濟體製進一步完善的今天,建立在自然經濟基礎上的保障功能正在降低,這給農村養老保障帶來了新問題。一方麵是農村人口城鎮化進程不斷加快,這部分人湧向城鎮需要保障。同時,由農村進入城鎮的這部分人口,相對來說是受教育程度較高、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青壯年,其年老的父母們大多數留在農村,農村老人喪失勞動能力之後的生活費用來源需要有社會養老製度作保證。另一方麵是農村人口老齡化和家庭結構的變化同樣需要社會保障,中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已超過20年年,家庭結構日趨簡單和小型化,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據有關部門預測,到21世紀,我國將進入老齡化國家行列。西方國家進入老齡化國家行列時,其經濟和社會已高度發達,年人均收入都在5000美元以上,具有了比較雄厚的經濟實力,而我國目前的年人均收入剛過1000美元,農村人人均收入水平更低,經濟承受能力不強。加之青年人的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也在發生變化,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雖然有道德和法律的約束,但不盡贍養義務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通過建立農村社保製度,可以改變我國農村幾千年來繼承下來的傳統觀念,為廣大農民思想的解放提供堅實的社會經濟基礎。在觀念更新的基礎上,有效解決當前農村社會生活的一係列問題,也改變了家庭養老,多子多福的觀念,從而避免了計劃外的高出生率和因老人供養問題引起的日益突出的家庭矛盾,也為未來30年內出現的農村老齡化問題提供一個有效的防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