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四、鄉鎮機構改革,背水一戰(1 / 3)

隨著各地對2004年中央一號文件的貫徹落實,鄉鎮機構改革又成為當前的一個熱門話題,用溫總理的話說,這次改革是背水一戰,隻能成功,不能失敗。我們采取這樣有力的措施,因為這確實是一場輸不起的實踐,我們必須下大決心來保證這次改革的成功。

1.改革任務

過去,我們也曾進行過幾次鄉鎮機構改革,但總是墮入“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怪圈。這次改革之所以被稱之為“背水一戰”,就因為“三農”的壓力已經太大,農民增收難的問題已經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特別是稅收減免之後,如果還保留眾多的建製鎮、保留鄉鎮裏眾多的機構、眾多的冗員的話,“食之者眾,生之者寡”的現象不僅無法遏製,甚至會變本加厲,不出多久又會在“黃宗羲定律”的怪圈裏輪回了。

鄉鎮機構改革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撤並鄉鎮,先撤“大廟”。鄉鎮數量不減少,精簡機構和人員總是有限的,鄉鎮的財政負擔和農民負擔也不可能從根本上減下來。據25個省份統計,1998年以來通過撤並鄉鎮,共撤並了7400多個鄉鎮,但僅占撤並前46400多個的15.9%,還遠遠沒有到位。目前農民人數把進城務工的近一億人算進來(其中還有相當一部分可能在城鎮化進程中轉為城市居民),接近九億。按常規,一個鄉鎮轄區居民以3萬人為宜,即使排除城市化每年要轉變1%的農民為城市居民這個變數,建製鎮的設置頂多隻需要30000個,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就還必須撤並近10000個鄉鎮,可不是一筆小數字,也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鄉鎮機構改革要做的第二件事,就是精簡鄉鎮機構,減少“小廟”。過去,我們常講“上頭千根線,下麵一口針”,這句話現在就有點不符實際了。因為,現在鄉鎮機構的設置同樣強調對應,包括最高層的“五家班子”,不是隻掛掛牌了事的。一些職能部門再不是靠一個兩個幹部頂上了事,往往是新設一個廟,再添幾個和尚。過去,所有的職能部門都擠在一個大廟裏——同在政府大院力公,現在,“七站八所”大多自立門戶,有自己的小院,然後幾個人員在裏麵優哉遊哉。試想,一個部門修一座廟,幾十個部門就修幾十座廟,修廟的錢從何而來,當然是“靠山吃山”——從鄉鎮農民那裏收來。因此,鄉鎮機構改革除了拆掉一些大廟外,還必須減少“小廟”。

鄉鎮機構改革要做的第三件事,就是大量裁減冗員,讓“和尚”還俗。拆減了大廟、小廟,並不見得就萬事大吉,關鍵是大大減少吃“皇糧”的幹部。以往的鄉鎮機構改革不成功的最大原因,就是隻拆了廟,而沒有讓和尚還俗。在鄉鎮合並之後,最讓上級部門頭痛的事情,就是幹部不知如何安排,隻好讓沒了廟的和尚與還保留了廟的和尚都擠到一起來。在上一次的鄉鎮撤並中,就出現過一個鄉鎮十來個副鎮長的咄咄怪事。所以,改來改去,鄉鎮幹部仍然是人滿為患。據2004年3月1日新華社報道,鄉鎮一級需要農民養活的人員約1316.2萬人,平均68個農民就要養活一名幹部,因機構臃腫給農民造成的負擔占農民實際負擔的40%左右。據溫總理前幾年的調查,有的縣人口十二三萬人,供養5700各鄉鎮幹部,平均每22個農民就要養一名幹部。而西部有個很小的縣,由於人口少而幹部眾多,竟達到每9個農民就要養一名幹部,負擔之重就更不用說了。因此,鄉鎮機構改革如果不把裁減冗員的事情做好,不僅改革不徹底,而且最終導致改革失敗。

2.改革舉措

那麼,怎樣才能完成鄉鎮機構改革的三件事呢?

第一,調整鄉鎮規模搭建經濟平台

在進行建製鎮的調整時,必須綜合考慮鄉鎮的曆史、地理、交通、經濟發展、小城鎮開發建設以及當地群眾習慣等因素,從有利於區域經濟發展、加快小城鎮建設出發,確定“大並小、強並弱、整建製合並”的調整原則。堅持不搞“一刀切”,不硬性撤並,較好地實現宜工、宜農、宜城全麵發展的目的,並在調整過程中做到“秩序不亂、工作不斷、力度不減”。

第二,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