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悉47(1 / 1)

驚悉 第四十七章 安樂死

鍾表匠格拉斯是在第十三次化療後要求安樂死的。

格拉斯曾經是安樂死的堅決反對者,他甚至參加過幾次反對安樂死的遊行,因此,克爾薩斯州至今沒有通過安樂死法,也有他的一份功勞。

就像他當初堅決反對安樂死一樣,他的家人、朋友、醫生堅決反對他安樂死。他們的理由對一個垂死的、時刻忍受疼痛的病人來說簡直荒唐至極。他們說隻要有一線希望他們都不會放棄,他們說他們無權對他實施安樂死。他們不知道他的疼痛是怎樣的疼痛,不知道安樂死對一個垂死的病人多麼重要。他知道沒有人能幫助他,他隻能詛咒該死的法律。按照醫生的預測,他還能活三個月。三個月對一個注定死亡、時刻忍受疼痛的病人多麼漫長。

格拉斯是在收看處決死刑犯電視直播時發現合法的安樂死的。當他看到醫生把巨大的針頭刺進死刑犯的靜脈,他是多麼的豔羨。如果他能像死刑犯那樣在靜脈注射下結束痛苦多麼幸福。他發現這個世界對一個垂死的病人遠不如對待一個死刑犯寬容。死刑犯可以享受安樂死,垂死的病人卻不能安樂死。不想死的反而安樂死,想死的反而不能安樂死。

他要想安樂死,唯一的辦法是成為死刑犯。但是克爾薩斯州的法律規定,一個人隻有殺了人才會被判死刑。也就是說,他必須去殺一個人,才能被判死刑,才能獲得安樂死,才能結束自己無邊無際的痛苦。他當然不可能為了安樂死去殺人。

格拉斯是在第十七次化療後想到布蘭隆的。他是實在無法忍受疼痛才想到布蘭隆的。布蘭隆是第五大街的惡魔。幾乎所有人(包括警方)都知道這家夥幹了很多傷天害理的事,都想除掉他,因為沒有證據,這家夥一直逍遙法外。如果他把布蘭隆殺掉,不僅為第五大街,為人類除了一害,自己也會被判死刑,從而獲得安樂死,這是一件多麼兩全其美的事情。

格拉斯是在一家購物中心門口向布蘭隆開槍的,當時在場的人都驚呆了。格拉斯被當場逮捕。法律是無情的,即使格拉斯有一千個理由殺布蘭隆,即使布蘭隆該殺,格拉斯也無權殺布蘭隆。

但是事情並不像格拉斯想象的那麼簡單。雖說警方知道格拉斯最終會被判死刑,知道格拉斯殺害布蘭隆是想盡快獲得安樂死,格拉斯本人也強烈要求盡快對他執行死刑,警方也想幫助格拉斯盡快解除疼痛,但法律是嚴肅的。從立案偵查到執行死刑必須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完成這個程序最快也要60天,也就是說格拉斯最快也要60天後才能被執行死刑,而格拉斯的生命根據醫生的預測至多隻能活40天。

這就意味著格拉斯最終無法享受安樂死,意味著格拉斯將在監獄裏忍受40天的疼痛。

格拉斯是在聖誕節前夜去世的。格拉斯臨終前由於無法忍受疼痛,再次懇求法醫對他實施安樂死。法醫說我現在無權對你實施安樂死,再過21天,你就可以享受安樂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