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施西部大開發的序幕已經拉開,這是西部地區經濟與社會發展難得的曆史機遇。西部地區的農業和農村經濟在西部開發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研究西部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無論對於西部開發還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與社會進步,都有著十分重要的現實和戰略意義。
一、西部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定位
長期以來,西部地區一直以農牧業為主導。經過改革開放20年來的建設,西部地區經濟取得了明顯進步,但至今仍沒有擺脫農業占主體的國民經濟格局。這一方麵說明了西部地區國民經濟整體結構的低層次,另一方麵也說明西部地區具有特有的農業優勢,同時更證明了農業和農村經濟在西部經濟中的重要地位。
西部地區土地麵積占國土總麵積的56.6%,耕地占全國的23.8%,草原麵積是全國的94%,森林資源是全國的50%,生物資源更為豐富,農村勞動力占全國的25.4%,發展農牧業的條件十分有利,潛力巨大。1998年,西部地區生產的糧食占全國的21%、棉花占35.3%、糖料占25.1%、肉類占20.8%、水果占19.6%,這在西部廣袤的地域和不太便利的交通條件下,不僅有效地保障了這一地區的人民生活,而且對於實現全國農產品的有效供給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同時,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還有力地支撐了西部地區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和全社會的穩定。然而,任何事物的發展總是具有矛盾的兩個方麵。西部地區正是農業占主體的國民經濟結構,才使這裏拉大了與我國東部地區的差距。1998年,西部地區的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隻占全國的17.7%,農民人均純收入隻相當於東部地區的44.8%。如果西部農業和農村經濟上不去,東西部地區的差距就不容易縮小,我國國民經濟的全麵振興也就談不上。從這個意義上說,沒有西部農業的現代化,就沒有全國農業的現代化;沒有西部農村的小康,就沒有全國的小康;沒有西部農民的富裕,就沒有全國的共同富裕。因此,加快西部地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的發展,不僅是西部地區加快脫貧致富步伐、努力縮小與東部差距的必然要求,也是實現國民經濟戰略目標的重大舉措,對於改變西部農村貧窮落後麵貌,保障全國農產品有效供給,實現國民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維護民族邊境地區社會穩定乃至國防安全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戰略意義。基於這一點,並從西部地區生產力水平低下和特定的地理條件出發,應該把農業和農村經濟定位成西部國民經濟的基礎和重要的支柱產業。盡管經濟實踐和經濟發展的理論都已證明:經濟越發展,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會越低,但這絲毫不會降低農業的重要性。就西部地區而言,至少在相當一段時期內,農業和農村經濟仍將是西部地區重要的主導產業和經濟增長點。
二、西部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差距
改革開放20年來,西部地區的農業和農村經濟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為推動西部地區發展乃至全國的發展作出了貢獻。但是由於曆史、地理及社會經濟等諸多因素的影響,西部地區與全國特別是我國東部地區的差距不斷擴大,從農業和農村經濟的角度考察,可以看出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方麵:
(一)農民收入的差距
農民收入是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程度的綜合標誌。1980年西部地區與東部農民收入的差距僅為64.8元,1990年擴大到340元,1997年差距擴大到1565.7元。到1998年,全國農民人均純收人達到2162元,而西部最高的四川為1789元,低於全國水平373元,與全國最高的上海相差3618元。西部地區由於農民收入上不去,農民的生活消費水平普遍較低。1998年,全國農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費支出為1579.3元,而西部最高的新疆為1450.3元,最低的西藏僅為710.3元;全國農民人均現金支出H28.2元,西部最高的新疆1027.8元,最低的西藏472.4元。
(二)農村產業結構的差距
農村產業結構反映的是農村經濟發展的程度,它能體現農村生產力發展的水平。通過農村產業結構的分析,可以找出其結構功能的劣勢。1997年,東部地區農村一、二、三產業之比為19.5:73.1:12.1;而西部地區一、二、三產業的比值為39.43:46.6:13.9。農業內部,農業與林牧漁業的比值全國為55.2:44.8,西部地區為62:38。這充分說明全國特別是東部農村經濟已走向綜合經營的發展道路,而西部農村經濟還局限於大農業、甚至種植業內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