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省高級法院指定平湖市中級法院受理金融“三亂”案件。平湖市中院即時將判決結果通報給了省整頓金融“三亂”辦公室。先是辦公室內部炸開了鍋:怎麼都判得這麼輕啊?最高刑期才十年,還有九年半、九年的!這是幾乎虧空完了的投資公司的法人代表啊!這是些被葛艾恨得牙關癢癢的,被他稱為喪心病狂、心理變態燒錢的壞家夥啊!他們的醜惡嘴臉和無恥濫行,令人作嘔!這些家夥,一個公司虧空的就是幾千萬、上億元,除了他們被酒色掏空的臭皮囊之外,剩下的隻是累累罪行!因為這就意味著,政府要用納稅人的錢把他們的一個個黑窟窿補上!
葛艾一邊布置肖遙向省委、省政府呈送信息快報,一邊直接打電話給劉依群、周為民彙報平湖中院的判決情況。
周為民氣得在電話上直罵娘,他媽的,要麼是我們搞整頓錯了,要麼是法律出了問題!政府管不了法院,隻有請示劉書記,請省委研究決定!
劉依群在電話上給葛艾布置,明天上午,我參加,你通知這些單位參加吧:省委政法委,省人大內司委,高級法院,檢察院,司法廳,省政府法製辦,他們的負責同誌和山南政法大學的刑法專家,共同研討。
研討會的開場白,是省委副秘書長葉茂講的三點內容:虧空率在80%以上或虧空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投資公司法人代表,該不該殺?如果該殺,現在的法律能否定其死罪?如果現在的法律定不了死罪,怎麼才能定得上?
這三條意見,既代表省委的意見,也代表了群眾的呼聲!因為這幾個案子一判決下來後,又發生了幾起群眾示威遊行,他們在省委、省政府大門口打上的橫幅標語是:
——省委、省政府包庇罪大惡極的壞人!
——強烈要求槍斃群眾的吸血鬼!
——省委、省政府領導人和投資公司老板共同詐騙群眾!
——解散山南省委!砸爛山南省政府!
研討會上,對“該不該殺”的意見很一致,該殺!試想,作為副省長的胡長清、王懷忠,受賄幾百萬不就槍斃了嗎?受賄幾千萬元的國家級領導人成克傑不也被處極刑了嗎?何況山南的這幫蛀蟲主觀故意給國家造成的,都是數千萬元甚至上億元的巨額損失啊!
但是,對現行法律能否定他們死罪的問題,大家的心情都沉重起來,因為答案是否定的,殺不了!因為適用他們的罪名隻有一項——擾亂金融秩序罪,而這個罪名的最高刑期隻有十年。這說明,平湖中院是依法判決的,並沒有錯判。
有同誌提出,換種角度說,如果判了死刑,在法律上是立不住腳的,就是冤案、錯案,任何法官都不敢違背法律這麼判決。再假設說,如果法官違背法律判了死刑,也難以執行,一是最高人民法院複核不準;二是當時批準亂設機構的特定政府、政府部門的有關人員,也應該被重判。這辦得到嗎?如果判了這些投資公司法人代表的死刑,與他們在這上麵有千絲萬縷聯係的官員,必然兔死狐悲,不冠冕堂皇地拿起法律武器,為他們申冤嗎?這一來,山南省幾十年都得不到安寧!
劉依群問,能否給他們靠上相關的能定死罪的罪名,哪怕殺一個平民憤呢?
山南政法大學的刑法專家說,這隻能是研討性質了,我認為用非法侵占罪名可以判死刑,但這必須先征得最高人民法院的同意或默許,如果他們能為此給個司法解釋,那是最好不過。
最終,他們的心情都萬分沉重,還能怎麼辦呢?刑法教授出的這個主意,基本上是鏡中花、水中月!縱有天大的不合情、不合理,但必須合法,才能夠立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