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送禮應掌握的原則(1 / 1)

禮節是所有規範中最微小卻最穩定的規範。——拉羅什福科

送禮作為一種文化現象,自有其特定的規律,不能盲目去做、隨心所欲。它反映出送禮者的文化修養、交際水平、藝術氣質以及對受禮人的了解程度和關係遠近。在一定意義上講,送禮是一門特殊的交際藝術。

下麵從人們日常交往的角度,看看送禮一般應掌握哪些基本原則:

(1)送禮要把握住時機。人們一般總不會無緣無故地接受別人的禮物,所以找不準送禮的時機,往往會是“自作多情”,令人誤解,引起雙方的不快。當你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困難,得到了親朋好友的大力幫助時,你要送禮以表示真誠感謝;當重要的傳統節日如春節、元宵、端午、中秋、重陽以及國家的節假日如元旦、五一、國慶等到來時,親朋好友、同學同事互相探望、聚會,可備薄禮,以示共賀;同學數載,畢業後將各奔東西;戰友幾年,有的轉業、複員;親朋好友,要遠渡重洋留學異國他鄉;或者你在某地進修、短期學習,結束後將要與學員天各一方;這時,雙方都免不了要贈送一些有意義的禮物作為紀念。

(2)送禮要送在前頭。遇有親朋故舊喜慶的日子,人家結婚、壽誕給你發了請柬,逢年過節人情來往,你都應當在事前送禮,最遲也應在當時送去,除了遠方親友外,送禮忌遲。若是沒有趕上時間,不如不送。不送,隻不過忘記了而已,事後送去,受也不是,不受也不是。若收了,佳期已過,算是收的什麼禮,若是不收,又怕麵子上過不去。事後送禮,禮品再多、再貴重也無用,不僅失去應有意義,還很難消除人家對你忘記、輕視人家日子的疏忽。

(3)因人施禮。送禮要看對象。不同層次的人,其生活需要是有差別、有距離的。一般來說,對於文化層次較高的追求精神享受的人,宜選擇精美高雅的禮品,如名人字畫、工藝美術精品及各種高檔文化用品等;對於文化層次較低、偏重追求物質享受的人,宜選擇一些比較新穎別致、精美時髦的日用消費品作禮物,其中應以吃的、穿的、玩的為主;對於一些生活比較困難,除了生存以外很少有其他享受要求的人,就不必去買那些他的生活中根本用不著的東西,他最缺什麼就給他送什麼,有的送些錢,效果也很好。總之,選擇禮品要看對象,因人施禮。

(4)禮物要輕重得當。禮物太輕則意義不大,很容易讓人誤解為瞧不起他,尤其是關係不很親密的人或親友辦重大喜慶的事,這樣送禮,不如不送。但是,禮物過重,又會使接受禮物的人很難接受,對上級、對同事則有受賄的嫌疑,對其他的人,除了愛占便宜的人以外,就會感到承受不起,將來還禮也還不起,很可能會婉言謝絕。若對方拒絕接受,你又已花錢買了,留之又無用,徒生許多煩惱。因此,禮物的輕重以對方能夠愉快接受為尺度,如何輕重適度,則要根據自己的情況,對方的情況,你們之間的關係的程度,以及為何事而送等等來掂量。

禦人有道: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愛“禮”的環境裏,如果你不講“禮”,簡直就寸步難行,被人所唾棄。求人要送禮,“禮”多人不怪,這是古老的中國格言,它在今天仍有十分實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