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均生

上班後不久,忽然從外麵傳來尖叫聲:“死人啦!死人啦!”

大家跑出樓去,離局辦公大樓不遠的河裏麵朝下浮著一個人。領導連忙叫大家把人弄到了岸上。死者竟然是局裏的張出納。

局長和書記耳語了幾句後,便叫幾位副局長去開會,研究張出納的死。會議由我做記錄。局長開門見山地說:“非常明顯,張出納是自殺。但不管怎麼樣,我們局裏應該幫張出納辦理好後事。”可局長 的話剛落,黨委書記卻說:“我不同意,這肯定是謀殺!”

黨政一把手的對話,讓整個會場冷卻了,幾位副局長就不敢發表意見了。好在這時候紀委的陳書記出麵說了話:“不管是自殺還是謀殺,先請公安局的人來看看再說吧。”局長和書記都沒有吭聲,陳書 記便讓我打電話。

我當著大家的麵,給公安局110打了電話。我說:“110嗎?我是某某局,我們局的一位同誌在河裏淹死了,請你們過來看看。”

不到一刻鍾,110的警察就到了。

警察檢查了老半大,還和局長書記嘀咕了幾句,就說:“得拉局裏去屍解。”

家屬不同意,哭著要拉回家裏。局長更是不同意:“河裏淹死人,是非常正常的事,還用得著屍解嗎?這是對死者最大的不敬!”書記卻說:“話不是這樣說的,張出納是一個工作非常出色的同誌,不 能草率定性,萬一是謀殺怎麼辦?我們能擔當得起嗎?”

局長氣呼呼地拂袖而去。書記見狀,也顧自走了。

警察問紀委陳書記:“你說怎麼辦?”

陳書記說:“還是按你的想法辦吧。”陳書記還讓我隨時跟警察保持聯係。

警察把張出納拉走後,局長和書記的矛盾也激化了。局裏研究有關問題時,許多方案不是局長否定就是書記不同意。反正隻要局長同意的,書記就反對;隻要是書記的建議,局長堅決不幹。

張出納的屍檢報告很快就出來了,報告裏隻有一行字:未發現可疑之處。

結論當然是自殺了。這個結論正好是局長所希望的,局長的笑容又回到了臉上。

其實局裏的人誰都清楚,張出納的死無論是自殺還是謀殺,局裏都不會安寧了。

果然,縣審計局一班人進駐本局,要對張出納進行財務審核,還宣布了一個決定:張出納不能火化。

這個決定讓張出納的家屬非常不滿,人死了竟然不能入土為安!張出納家屬把情況反映到縣裏,可縣裏的態度也非常明確:在對張出納的財務審計沒有結果前,不能火化!

張出納家屬一點辦法都沒有,好在所有費用都是由局裏出的,包括那些來奔喪的親戚朋友的開支。可張出納家屬卻聽從了一位道士的建議,在家裏做起了道場,弄得整個局大院烏煙瘴氣的,誰都不敢吭 聲。

經過一個星期的審計,張出納的所有賬目都查了,結果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點問題都沒有。這樣一來,局長就要求張出納的家屬趕快把張出納火化了。可張出納的家屬卻死活不同意。

“我問過大仙了,如果過了七天還沒有入土為安,那得過七七四十九天才行,否則會家破人亡的。”

局長還想說什麼,張出納家屬就“哎喲哎喲”嚎啕大哭起來。局長氣得憤然出去。

書記看在眼裏,也急在心裏,如果再這樣鬧下去,縣裏領導肯定會責怪的。

這個時候,書記和局長都想到一塊去了。他們商量後立即成立了張出納治喪小組,書記親自擔任組長,局長任常務副組長。書記讓我立即起草文件,並馬上付諸實施。

可是,張出納的家屬還是不同意,非要過七七四十九天不可,還楊言:“如果誰再敢說讓張出納火化,就死給他看!”

事情就僵持在那裏了,誰都不肯讓步。

這天下班後,我頭腦漲得很,便去河邊透氣。河邊空氣清新,微風習習,頭腦真的舒服了許多。忽然,發現不遠的地方有一個男孩和一個婦女跪在地上,在抽泣,在流淚。

我非常好奇,便走近去。

結來,男孩的媽媽哭泣著告訴了我一件非常令人驚訝的事——那天早上,因男孩貪玩不小心掉進了河裏,有個男人把男孩救了起來。男人見孩子的太陽帽還浮在河麵上,便再次下水,結果久久沒有回到岸上。男孩的媽媽嚇壞了,便帶著男孩悄悄地溜走了。男孩的 媽媽現在非常後悔,當時為什麼不喊人來救,也不知道這男人是死還是活……